2017澳洲联邦政府预算(Federal Budget) 介绍(三)-李敏

2017年06月02日 澳大利亚大华时代



各位亲爱的读者朋友大家好,在上一期我们向大家介绍了最新联邦政府预算(Federal Budget)中备受热议的海外人士在澳洲购置房产的相关内容,在这一期,我们将向大家介绍一下预算案中涉及投资房的一些政策变动。


 和投资房相关的交通费(Travel Expenses)将不可以抵税


在往年的所得税申报中,政府发现有一部分投资房主由于其投资房和居住地相离较远(例如自己住在维州,但是投资房在西澳),于是他们在报税时会以去检查(Inspecting)投资房的名义申报交通费(如飞机票,住宿费等),但是实则是自己进行旅游度假等私人活动。为了杜绝这种虚报交通费用的情况出现,澳洲财政局规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和投资房相关的交通费将不可以申报抵税。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房主是去进行检查(Inspecting)投资房,维护(Maintaining)投资房,收租金(Rent Collecting)等和投资房相关的活动而产生的交通费,从2018财年开始都不能申报抵税了。


限制投资房的设备折旧费用(Plant and Equipment Depreciation)


按照以往的情况,投资房在进行报税时,和投资房相关的设备折旧(Plant and Equipment Depreciation),以及建筑成本折旧( Building Write-off) 都是可以作为费用来进行抵税的。但是根据最新的联邦政府预算案,从2017年5月9日起,政府将限制二手投资房内设备所产生的折旧费用(Plant and Equipment Depreciation)的抵税。其具体办法如下:


如果您在2017年5月9日之后购买了一个二手投资房,那么投资房里面原来的设备(例如冰箱、炉灶等由原房东购置的设备)都不能进行折旧抵税了,只有您(作为新的房东)直接新购买的设备才能进行折旧抵税,换句话说,这个原则就是“谁购买的,谁才能享受折旧费用抵税”。 但是,投资房本身的建筑成本折旧( Building Write-off)是不受这个政策影响的,仍是可以抵税的。


以上就是2017澳洲联邦政府预算(Federal Budget)中涉及投资房的一些政策变动,如果您对这一方面的内容仍有疑惑,请与我们李敏会计师事务所联系,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全程的服务,为您的投资生意解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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