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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过亿的中国地产商人林先生和全家移民加拿大后,因为一直当太空人两地跑,与在加拿大全职照顾孩子的妻子感情破裂闹离婚。
双方为争夺财产以及两个儿子的抚养权,从2012年就开始打官司。身家过亿的林先生只想给老婆两套北京的房子,没想到妻子王女士要求法庭冻结前夫的全部资产,已经获得安大略省法官许可。这样一来,离婚的成本可就高昂了。
根据法庭文件显示,2000年,林先生与王女士在中国大陆结婚,2002年和2003年生下两个儿子,随后王女士一直全职在家照顾孩子。2005年,一家四口移民至加拿大,并且在多伦多Bridle Path小区购买了270万的豪宅入住。王女士绝大部分时间都住在多伦多照顾两个儿子,母子三人于2010年6月成功入籍。而林先生忙于中国的房地产业务,长期居住在中国大陆,因为在建大居留时间不足而失去了永久居民身份。
2010年时,王女士带着两个儿子回中国北京与林先生团聚。然而,由于长期分居,这段婚姻已经出现了危机。根据王女士的说法,2012年4月林先生要求离婚,而且最初还表示不会给妻子一分钱,后来答应将中国北京价值260万加元的2处公寓给王女士。
然而王女士对此并不满意,因为这两套公寓的价值还没到两人家产的2%。王女士随后返回多伦多向安大略省法庭提交诉讼,和林先生一人在加拿大,一人在中国打起了跨国离婚财产大战。
林先生是一家香港公司的大股东,在北京拥有三套房产,在加勒比海附近的英属维尔京群岛也拥有大量资产,估计个人资产达到1.66亿加元。为了防止林先生对财产做手脚,王女士向安大略省法庭申请冻结林先生在海外的资产获得采纳,随后英属维尔京群岛高级法庭也很快冻结了林先生在岛上的大量财产,并且对林先生在香港即将首次上市的公开发行股票产生直接影响。
实际上,王女士此前也做过一些对她申请监护权不利的行为。2010年8月和孩子一起搬回中国后,孩子在北京上学,由林先生保管孩子的护照。随后夫妻二人爆发矛盾,开始争夺抚养权,王女士就向加拿大政府谎称孩子丢失了护照,并且伪造了林先生的签名为孩子们申请新护照。随后,她在未经林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在2012年5月把两个孩子带回了加拿大。
最后,安大略省法官裁定父母双方都不能持有孩子的护照,由法院暂为保管,直到离婚官司结束后,孩子的抚养权有了结果才会发还护照。目前,两个孩子在加拿大的私立学校就读。
如今,林先生要求安大略省法院搁置这些诉讼程序,理由是安大略省法院缺乏管辖权,因为他的资产和生意都在中国,孩子也是在中国出生。但安大略省法院还未核准他的要求。
残酷的现实:加拿大华裔新移民离婚率60%
一般认为,亚裔家庭观念中,离婚比较慎重,选择离婚的家庭比率应该也更低。然而在加拿大却并非如此,有非正式数据显示,加拿大华裔新移民离结比率竟然高达60%。分析认为,是因为加拿大华人家庭中新移民比率特别高,而新移民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能力较差,且夫妻双方找工作、适应环境能力参差不齐,容易导致家庭破裂。
另外,很多新移民夫妇的其中一方可能会因为经济或者其他因素考虑留在国内,两地分居成为婚姻和家庭的杀手。在大温哥华和大多伦多地区,富人云集,到处可见家底殷实的中国投资移民,但许多都是“空中飞人”家庭,缺乏婚姻的稳定性。
移民离婚:一个你玩不起的奢侈危险游戏
而除去感情因素,无论家底多么富有,如果背井离乡身在海外,面对离婚问题时,不同的法律法规会让你背负更多的困惑和无助。而且关于资产文件的披露,加拿大法庭要求非处方严格,双方都有义务提供任何跟案子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不管这些文件和资料会对哪一方有利,只要有可能被其中一方用来说明重要的事实即可。
而关于海外资产,尤其是不动产,加拿大法院是没有或难以行使仲裁权的。如果BC省知道男方在海外有一套房子,是没有权力要求男方必须加上女方的名字,或是进行财产变卖的。但是法庭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即在搞清楚整个资产有多少的时候,如果海外的资产分不到,加拿大部分的可以全判给女方。
伤神又伤财,离婚真的要小心谨慎啊。
来源: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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