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穿长袍马褂、留长辫子,娶妾、逛妓院,一手握女人小脚、一手下笔千言,与胡适针锋相对,却又让大师钦敬不已……他就是辜鸿铭,学贯中西,号称“清末怪杰”,精通英、法、德、拉丁、希腊、意大利等9种语言,获13个博士学位,是满清时代精通西洋科学、语言兼及东方华学的中国第一人。
他用英文写作,翻译《论语》、《中庸》、《大学》,就连英国作家毛姆都登门请教。蔡元培任北大校长时期,他受邀执教英国文学。记得电影《建党伟业》中一个片段:辜鸿铭叼着烟斗在哗然声中上台,众人纷纷议论“这就是北大英文教授,居然留着辫子。”先生坦然风趣道:“老夫的辫子长在头上,诸君的辫子长在心里。”接着一转身,背对众人道:“诸君请尽情地笑吧。”
这样一个学贯中西的学者,他的外语学习经说来却十分简单,那便是“先背熟一部名家著作做根基”,基础打得好,之后的学习才会像“拉开了机器的线,一通百通了”。
1857年7月18日,辜鸿铭生于南洋马来半岛西北处槟榔屿上一个英国人的橡胶园内。他的父亲辜紫云当时是橡胶园的总管,操流利的闽南话,能讲英语、马来语。他的母亲则是金发碧眼的西洋人,讲英语和葡萄牙语。这种家庭环境下长大的辜鸿铭自幼就对语言有着出奇的理解力和记忆力。
1867年,布朗夫妇返回英国时,把十岁的辜鸿铭收为义子并带到了英国。当时,辜鸿铭被送到英国一所著名中学,受极严格的英国文学训练。课余的时间,布朗就亲自教辜鸿铭学习德文。
布朗的教法略异于西方的传统倒像是中国的私塾。他要求辜鸿铭随他一起背诵歌德的长诗《浮士德》。半年多的工夫辜鸿铭稀里胡涂地把一部《浮士德》大致背了下来。第二年布朗才开始给辜鸿铭讲解《浮士德》。他认为越是晚讲,了解就越深,因为经典著作不同于一般著作,任何人也不能够一听就懂。这段时间里辜鸿铭并没有停顿对《浮士德》的记诵,已经可谓“倒背如流”了。
学完《浮士德》,辜鸿铭开始学“莎士比亚”的戏剧。布朗为辜鸿铭定下了半月学一部戏剧的计划。八个月之后,见辜鸿铭记诵领会奇快,计划又改为半月学三部。这样大约不到一年,辜鸿铭已经把“莎士比亚”的37部戏剧都记熟了。
布朗认为辜鸿铭的英文和德文水准已经超过了一般大学毕业的文学士,将来足可运用自如了。但辜鸿铭只学了诗和戏剧,尚未正式涉及散文。布朗安排辜鸿铭读卡莱尔的历史名著《法国革命》。辜鸿铭此次基本转入自学,自己慢慢读慢慢背,遇有不懂的词句再去请教别人。但只读了三天,辜鸿铭就哭了起来。布朗吃惊地问“怎样了?”辜鸿铭回答说:“散文不如戏剧好背。”布朗又问辜鸿铭背诵的进度,发现他每天读三页,于是释然:“你每天读得太多了。背诵散文作品每天半页到一页就够多了。背诵散文同样是求熟不求快,快而不熟则等于没学。”
他越读越有兴致,可是读多了便无法背诵。若按布朗的要求慢慢来,又控制不了自己的好奇心。就这样时快时慢地把卡莱尔的《法国革命》读完了。后来辜鸿铭终于征得义父的同意,可以随便阅读义父布朗家中的藏书了。有许多书,辜鸿铭并没有打算背诵,但也在不经意间“过目成诵”了。
大约在1872年春季,15岁的辜鸿铭正式入爱丁堡大学就读。辜鸿铭在爱丁堡大学的专修科为英国文学,同时兼修拉丁文、希腊文。
他立志遍读爱丁堡大学图书馆所藏希腊、拉丁文的文、史、哲名著。刚开始时,读多少页便背诵多少页,还没觉出什么困难;后来随着阅读量的逐渐增大,渐渐感到吃不消了。他要自己坚持,再坚持,一定要一路背诵下去。辜鸿铭晚年忆及此事时曾说:“说也奇怪,一通百通,像一条机器线,一拉开到头。”
到后来,不仅希腊、拉丁文,即如法、俄、意各国的语言、文学,辜鸿铭也能做到一学就会,触类旁通。据说辜鸿铭回国后,除本国语言外,尚能操九种文字与人交流,则其基础主要是在爱丁堡大学读书时打下的。
1877年4月,辜鸿铭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所有相关科目的考试,在英国文学方面的学位考试中又表现非凡,顺利获得了爱丁堡大学文学硕士学位。这一年辜鸿铭仅20岁。
《京华烟云》中就曾提到过辜鸿铭帮中国人反击洋人的情景。林语堂在小说中写道:“若是听见洋人用洋文批评中国,他就出其不意,使洋人大惊。不管洋人是用英语,德语,法语说话,那都没关系,他都能以同样的语言回答。”
《论语·季氏》有云:“生而知之才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兽而学之,又其次也。困兽而不学,民斯为下矣。”至于“困”字的意思,旧注谓“有所不通”,钱穆先生解作“经历困境”,辜鸿铭则自谓“吃不消”。
他晚年曾对人说:“其实我读书时主要的还是坚持‘困兽而学之’的方法。久而久之不难掌握学习艺术,达到‘不亦说乎’的境地。旁人只看见我学习得多,学习得快,他们不知道我是用眼泪换来的!有些人认为记忆好坏是天生的,不错,人的记忆力确实有优劣之分,但是认为记忆力不能增加是错误的。人心愈用而愈灵堂!”
他后来在北京大学教英文时,有学生向他请教掌握西学的妙法,他答曰:“先背熟一部名家著作做根基。”辜鸿铭曾说:“今人读英文十年,开目仅能阅报,伸纸仅能修函,皆由幼年读一猫一狗之式教科书,是以终其身只有小成。”他主张“中国私塾教授法,以开蒙未久,即读四书五经,尤须背诵如流水也。”认为学英文最好像英国人教孩子一样的学,让他们从小都背诵儿歌,稍大一点就教背诗背圣经,像中国人教孩子背四书五经一样。
文章 | 兆文钧《辜鸿铭先生对我讲述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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