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简介

2014年08月01日 普华永道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国家证券交易机构为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其注册名称为ASX有限公司。


小型证券交易机构也存在,但它们都不具备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的深度和广度。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87年,由六家独立的证券交易所合并而成,并于1998年10月13日正式上市。2006年7月25日,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与SFE有限公司合并,成为世界上第九大上市交易所。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的既定目标是为金融证券提供公平和信息灵活的交易平台并提供在国际市场上富有竞争力的市场。鉴此,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制订了一套上市规则,所有上市实体均须遵守。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管辖:

· 上市

· 报价

· 市场信息

· 报告

· 信息披露

· 交易和结算

· 行政管理

· 常规监督事务

· 上市实体其它各方面的经营行为


上市规则旨在保护上市实体和投资者的权益,并达到规范市场运作的目的。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对于上市公司及其相关各方具有强制约束力。


准入类型


寻求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澳大利亚公司必须属于以下类型之一:


· 一般性准入—寻求此类上市的公司必须满足资产测试利润测试的条件;

· 外资豁免—寻求此类上市的公司必须已在海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并且该证券交易市场属于国际证券交易所联合会成员;

· 债务发行者—寻求此类上市的公司只能发行债券


一般性准入


在澳大利亚注册的公司要希望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必须符合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如下条件:


· 利润/资产测试

· 持股人范围

· 招股说明书/信息备忘录


利润/资产测试


寻求在澳大利亚上市的公司必须通过“利润测试”或“资产测试”。


欲通过“利润测试”而达到上市的目的,公司必须:


· 在过去三个完整财政年度内,连续经营的利润合计至少达到100万澳元。

· 在过去12个月内(截止日期为该公司提出准入申请前两个月内),连续经营的利润合计必须超过40万澳元。


欲通过“资产测试”而达到上市的目的,实体必须(除“投资型实体”外-见下文):


· 该实体在申请上市时的有形净资产(除去筹资开支)必须至少达到300万澳元,或其资本市值至少为1,000万澳元(根据招股说明书的发行价计算),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公司有形资产(筹资后)必须有一半以下为现金或可随时兑换成现金;或

- 公司全部有形资产(筹资后)的一半或一半以上为现金或可随时兑换成现金。公司根据其商业目标,承诺使用至少一半的现金和可随时自由兑换成现金的资


· 公司必须至少拥有150万澳元的营运资本。或者在上市之后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的预算收入与营运资本相加达到150万澳元。对于采矿勘探企业和油气勘探企业有着特殊要求。


对于投资型的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是投资证券或期货合同而不是公司管理或控制)要想通过“资产测试”必须满足以下一个条件:


· 净有形资产在减去融资成本后达到150万澳元

· 作为合资发展基金,在减去融资成本后有形资产净额达到200万澳元。


持股人范围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要求凡寻求一般性准入上市的公司必须具有满足条件的持股人范围。


公司必须拥有至少300名股东,并且每名股东所持股票价值至少达2,000澳元(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价格计算)并且至少50%的公司股份由和公司与董事无关的各方持有。如50%-75%的股份由相关方持有,公司必须至少拥有350名股东。如超过75%的公司股份有相关方持有,公司必须拥有至少400名股东。


限制性证券是指受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监管”的股票,其不属于符合持股人范围要求的股票。


招股说明书/信息备忘录


寻求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时进行融资的实体通常需要发行一份招股说明书。这将要求公司准备并向澳大利亚证监会提交一份招股说明书并将此招股说明书内容公开。


如果公司:

· 在向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的同时无需融资

· 在向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之前的三个月内没有进行融资

· 在向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之后的三个月不会进行融资

则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将接受信息备忘录(而非招股说明书)。


豁免外资实体


根据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的“豁免外资实体”规定,在知名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外资实体可以向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申请按“豁免外资实体”类型上市。这个规则的根本出发点是为澳大利亚投资者提供更多的证券选择范围。


这一类型的获批门槛为实体所拥有的有形净资产必须达到20 亿澳元,或者过去三年中每年的营业利润至少达到2亿澳元。


欲获准列入此类型,公司必须要向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提供最近的年报以及之后所有的中期报表。在获批后,公司要按照规定继续向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提交年报。值得一提的事,列入此类的实体将具极大优势,这类实体无需满足上市规定对公司营业活动的信息持续披露及时间安排的要求(尽管如此,此类实体仍需遵守其主要上市地点的类似规定。)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采用一个名为“CHESS”的电子注册系统来进行法定所有权的转让以及交易的结算。对于不能识别“CHESS”系统的外国公司而言, 将采用一套托管系统帮助法定所有权的转让及交易结算。将向在澳洲的证券持有者发行“CHESS” 托管权益(CDIs)。


更多相关信息


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司在澳洲上市的相关信息,请登录http://www.pwc.com.au/legal/publications/index.htm阅读《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Listing a Company on the AustralianSecurities Ex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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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与普华永道中国事务部张恺联系:[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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