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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
《通知》规定: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开展境外投资的,不得将人民币资金汇出境外购汇。
同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报送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基本情况、托管银行、资金来源及规模、投资计划、资金汇出入、境外持仓情况等信息。
所谓人民币合格投资者(RQDII,RMB 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境外投资,是指取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许可的境内金融机构,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或募集境内机构和个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境外金融市场的人民币计价产品(银行自有资金境外运用除外)。
根据2014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4〕331 号),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可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或募集境内机构和个人人民币资金, 投资于境外金融市场的人民币计价产品 (银行自有资金境外运用除外)。
同时,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本金及收益,应当通过境外人民币托管账户以人民币形式汇回境内人民币托管账户。
《通知》还要求境内托管银行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展业原则,加强对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行为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确保相关业务依法依规开展,并按照银发〔2014〕331 号文要求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相关信息。
原文如下
中国近期推出一系列扩大金融开放的措施,银行、金融资管、证券、保险、基金、期货行业的外资持股比例和业务限制大幅度开放,此外,自5月1日起,沪深港通双向每日额度扩大四倍。
QDII额度提升也是中国扩大金融开放的一部分,但是,由于种种“扩大金融开放”的信息轰炸,有人误以为监管层正在放出“中国会逐渐开放资本汇兑”的信号,而今日中国央行的公告无疑是在提醒市场,中国目前无意放开资本汇兑,资本汇兑项目和人民币跨境流动仍被央行牢牢管控。
实际上,监管层在跨境资本流动和资本汇兑项目上一直保持着严控模式,毕竟经历了之前2014年至2016年的资本持续外流,监管层仍是心有余悸的。
在去年底时,外管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 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限制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同时,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很明显可看出监管层的态度!
不过,话说回来,这些政策都是针对机构,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依然未变,境外旅游消费、购物、求学也不受额度限制,而且近期人民币汇率十分稳定,更无须担心个人购汇限制,因而,对普通老百姓基本无影响。
来源:华人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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