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婚恋生活是生命意义的一个部份,没有这一生活,一切辉煌就会黯然失色,人类就会既没有过去和现在,也没有将来,无论什么样的理想的政治、绝佳的经济、美妙的宗教,都将在人类绵延的中断之际而彻底消失。
恐怕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象美国这样,异族婚恋如此普遍和迅速增加。这些婚恋现象的行为和心理,不仅是社会心理学家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也是令读者关心的问题。本文所要讨论的就是在美国的华人和白人婚恋现象中的社会和心理问题。在美国,传统的少数族群研究通常把亚裔归为一类,若再进一步划分,则将东亚(如华裔、日裔)列为一类。本文分析的主要是华裔的异族婚恋现象。
一、异族婚恋:美国日益广泛的社会现象
美国的人口普查发现,1990年有200万儿童生自异族婚姻,比1980年多了一倍,比1970年多了四倍。1997年12月5日的《今日美国》刊载了一份盖洛普民意调查,其中提到,57%以上的美国年青人约会过异族对象(包括白人、黑人、拉丁裔和亚裔)。原因之一是,多族裔社会结构的日益发展,使中学里少数族裔的学生从1976年的24%上升到1997年的35%,青少年有了与更多的异族伴侣相遇的客观环境。原因之二是,家长们对异族婚恋比以前宽容了,有62%的受访家长表示完全接受儿女的跨族裔恋情。原因之三是,青年人对异族的观念发生了变化,有97%的被访者觉得异族对象有吸引力,此外,“好奇”、“标新立异”、甚至“满足对家长的叛逆心态”等心理也促成了与异族对象的交往。
笔者曾对选修“东西方性爱哲学比较”这门课程的182名学生(共四期,其中白人86名、亚裔47名、拉丁裔38名、黑人11名),作了异族婚恋问题的问卷调查(结果见下表),发现多数学生对异族婚恋的态度是正面和肯定的。
二、对异族婚恋的动机和结果的一般分析
为什么文化、种族背景完全不同的人之间会发生爱情呢?美国学者们在研究中发现了下列直接动机:首先是对异族异性的神秘感和新鲜感,藉与异族结婚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其次是对某种本族异性缺乏、而异族异性正好具有的生理、心理、情感、体质特徵的偏好;第三是对异族人文的兴趣延伸到对该族异性的兴趣;第四是双方生活中的现实需要;第五是出于遗传优生观的考虑。
美国性心理学家威尔特·查尔(WelterF. Char)认为,异族婚恋的动机不能只归结为“上意识”,而应该是“上意识”与“下意识”的结合。还有人认为,这类动机不能完全用科学主义的方法来解释,其中至少有一部份是属于东方神秘主义的。
事实上,上述的直接动机有时可能还受到一些文化、心理因素的潜在影响。例如,有人选择异族婚恋,是认为来自不同文化的配偶可以给自己带来本文化所缺少的益处。又如,有些持有“理想主义”观念的人,把异族婚恋与平等、博爱等高尚的社会价值观联系在一起,在社会中存在着传统的划分族裔等级的观念时,这类人可能视与“低等”种族的异性的婚恋,是对主流社会权威的叛逆和对受压制者的认同,是自己的“救世主”式的奉献。
一项研究结果揭示,开放的犹太女性与异族通婚的比率比其他族裔要高,美国还出现过视白人与黑人通婚为“解放”的象征。还有,当一些人与本族异性的婚恋关系不成功时,会抱着“第二最佳选择”的心态,在异族中寻找婚恋对象。此外,孩童幼年期接触到异族异性的关爱而产生情感依恋,可能也会影响其后来选择该族的人作配偶。
父母对孩子婚恋行为的影响也可能导致异族婚恋。有时父母对自己的婚姻不满意,或许会有意无意地鼓励子女找异族的配偶;有的父母强迫子女找同族的配偶,最后子女反而产生了逆反心理,偏偏去找一个异族配偶。
美国社会中对异族婚恋的比较开放的看法是,异族通婚是人类相互关系理想化和进步的表现,它打破了种族之间的偏见和隔阂,参与异族通婚的人都是强有力、有勇气和具有崇高理念的。而另一种针锋相对的看法则视异族通婚为不健康、不正常、不明智。
华裔婚姻学家徐静(译音)在作咨询时,对有异族通婚意向的人提出了如下建议:
首先应评估异族婚恋的动机,除了罗曼蒂克的、“求解放”的、自我实现的、意识形态的、以及其他特定的政治、经济、宗教等动机外,还可能有异常因素的影响;其次,双方要认清愿望和现实之间的差距,人们通常是根据自己的想象来看待其他族裔的,往往出于良好的愿望来塑造自己心目中的异族婚恋对象,但以后可能发现对方与自己的想象并不一致;再次,双方应该预估未来可能的困难,一旦婚恋浪漫期一过,在实际生活中会遇到婚前没有想到的问题,如钱财、孩子、娱乐、个性、社会歧视以及亲戚关系等;最后,还应该对彼此的能力和相适性有所认识,为了应付今后的各种挑战,双方必须有一定的自强力和意志力量,并且能相互自觉调适以达到谐调。
三、在美华人的代际差异与异族婚恋模式
在美国的华人有着明显的代际差异,不同代的华人的婚恋关系模式差别极大。100年前从广东台山来的移民,绝大多数是男性,后来大多居留在唐人街,受教育程度较低,语言文化的隔阂使他们很难融入美国的主流社会,他们中的很多人是回到故乡娶亲,当时很少有异族通婚现象。
在美国出生的第二代华人(American Born Chinese)接受了完整的美式教育,文化上基本上被同化了,其中有专业能力者可以融入美国的主流社会。在这个族群中,异族婚恋现象就普遍多了,因此他们往往是异族婚恋研究的对象。
1996年考琳·方教授和珠蒂·杨教授在英文《亚美杂志》上发表了“寻求合适的婚配:华裔日裔美国人的异族通婚”一文。她们认为,过去美国的异族通婚研究只注意亚裔女性与白人男性之间的婚恋,现在应该也研究亚裔男性与白人女性之间的婚恋;同时,过去的研究偏重人口统计数据,现在应该更重视个人访谈资料;还有,过去的研究多用同化主义来解释异族通婚,即认为只有当异族之间的差距缩小后,才可能真正谈得上浪漫的爱情与和谐的婚姻,现在这一分析应该深化。
这两位学者访谈了19位女性和24位男性亚裔,他们出生在四十至五十年代,有的幼年时移民美国,有的出生在美国、属于废除反异族通婚法和支持民权运动的一代。这两位学者在访谈后总结了这些华裔与白人的异族婚恋过程的七个特点。
第一,可接近性是异族情爱和协调的先决条件。所有受访者与异族的异性朋友都有充份的接触机会,然后逐渐亲近,基于爱情而成婚。第二,缺少接触本族异性的机会。有的女性被访者原打算找同种文化的异性对象,但在婚龄期或居住地却没有这样的机会,所能接触到的异性几乎都属于异族。第三,对本族异性不满。许多男女受访者认为,本族的异性在生理和心理上都不如白人更具吸引力。此外,不少女性还认为,本族的男性不能平等对待她们。第四,高度认同美国文化,认为本族的异性在价值观、爱好、生活态度等方面比较保守,落后于美国的主流文化。第五,不少访谈者企图避开父母的婚姻模式。第六,同族的社会关系圈子很小,血缘关系很近,发展同族婚恋关系有可能导致近亲结婚。第七,抱有“高攀主义”的婚姻观,想找一个种族或社会地位“高”一些的配偶,藉此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但考琳·方和珠蒂·杨在她们的研究中没有分析六十年代以来华人新移民的异族通婚状况。六、七十年代时,到美国的华人留学生来自台湾、香港、新加坡。从七十年代末开始,大批中国大陆的留学生来到美国。这些留学生基本上在本国就完成了高等教育,在美国通常又获得了高学位和高科技训练,很多人在大公司或大学就职。七、八十年代的港、台留学生和目前大陆留学生中的多数都留在美国,成了新移民。这些留学生或新移民中女性所占的比例相当高,因此增加了美国大学校园里华人女性的数量。
在华人新移民中,异族婚恋的比率虽然明显低于华裔第二代,但正在明显上升。过去对华人新移民的异族婚恋的研究很少,而对华裔第二代异族婚恋的研究成果也不见得适用于分析这一代新移民。例如,在考琳·方和珠蒂·杨的七点结论中,第一、二、三点可大致适用于第一代华人,第五、六点则不太适用,第四、七点虽然适用、但表现形式却不尽相同。因此,有必要专门分析华人新移民的异族婚恋模式。
四、异族眼中的异性
下面,笔者根据自己的观察和研究,并参考有关资料,从四个方面来分析、比较在美国的华人(特别是新一代移民)与白人之间的相互观感以及可能的婚恋基础。在谈到华人的异族婚恋对象时,主要指的是占美国人口大多数的白人男性和女性。在本文有限的篇幅里不拟涉及华人与美国其他少数族裔之间的婚恋现象,而且这类现象也相对地比较少见。
1. 白人男性眼里的华人女性
据阿尔伯特·果顿在六十年代的统计,美国白人男性比白人女性对异族交友和通婚要宽容得多,例如,愿意与日本人结婚的白人男性比白人女性多一倍。不少美国白人男性对东方女性的了解很笼统,无法在外形上区分不同国籍的东方女性。教育程度高的白人男性,对华人女性则有较多的了解。
一般来说,白人男性对华人女性的看法,在相当程度上是以白人女性为参照系的。白人女性比较独立自主、有女权思想、家庭观念较弱、脾气易变、感情容易转移、身材易发胖、发育虽早但易显衰老。因此,白人男性认为华人女性往往有下列特点:性情温顺贤惠、处事得体、任劳任怨;家庭观念强,尽心照料丈夫子女;教育水准高,文化素养好;持家勤俭有方,善于烹调、理财和料理家务;感情比较专一,有利于家庭的稳定;身材苗条,皮肤细嫩,容貌年轻;某些心理情感和生理特徵易使男性产生性满足感。有的男性对那些争取个性解放、事业心强、敢于追求的白人女性敬而远之,因而亚裔女性更能吸引他们。
美国白人男性对华人女性的上述印象,既来自对中国文化的朦胧想象性的认知,也来自以男人为中心的思维。实际上,他们想象中的华人女性与现实中的她们有时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当一些白人男性接触了较多的华人女性后,就能克服旧的“原型偏见”的误导,对她们有了更全面、深刻、具体的了解。有的人已经可以区分出来自中国大陆、台湾、香港等不同地区女性的某些差异,还有一些人甚至能区分北京籍、上海籍女性。
然而,这些比较了解华人女性的白人男性中的一部份人又产生了新的“原型偏见”,大致有以下几点:第一,华人女性棉里藏针、柔中有刚、软中有硬,嘴上不说、心中有数,更具现实理性,比白人女性有心计、有谋略,往往以退为进、善用迂回战术、最后达到自己的目的。第二,婚姻观较现实,有明确的利益目标,如获得绿卡或经济保障等。第三,金钱观念虽强,但对财产的法律观念尚弱,比较注重眼前的直接利益,而不象白人女性那样更注重权益的法律保障。第四,社会适应性强,比华人男性更容易融入西方文化,但有较多的盲目模仿性,对西方文化的了解不够深入。第五,不少华人女性在性关系上并不如想象的那样保守,而是相当的开放。第六,对婚姻和感情的忠诚度与传统的华人不同,也容易发生感情转移,常常是遇到更富有的男性就移情别恋了。第七,比较注重生活的物质享受,而不太注意多元文化的精神情趣。第八,比较注重形式上的独立和自由,而忽略真正的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由,往往表现出一种消极的、而不是积极的个人主义,即不是自觉、主动和有意识地把自己作为女性的一员而去争取女性的权益,而只是关心自己的利益。第九,比较注重外在的“浪漫爱”,而忽略发自文化、精神素养的内在的“浪漫爱”,因而被白人男性西方式的外表仪容、姿态举止所吸引。
2. 华人女性眼里的白人男性
美国亚裔社会学家辛纳嘎瓦(L. Shinagawa)和庞(G. Y. Pang)在研究中指出,大部份亚裔妇女与白人的异族通婚不仅仅是以浪漫的爱为基础的,也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那些已经被同化、地位较高的亚裔女性更强烈地期望这种关系。华裔社会学家贝蒂.宋访谈了纽约地区50个华人异族通婚案例,她认为,被美国文化同化的程度直接影响到华人女性与异族通婚的比率,即被同化的华人女性更希望通过与白人的通婚来提高自己的地位。
华人女性对白人男性的印象往往也是从对方文化的朦胧想象性的认知中得来的,同时还受到自己心理特质的影响,也可能被“原型偏见”误导。大致说来,华人女性对白人男性特点的理解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受遗传影响体型较高大,又因为普遍喜欢体育运动,因此体格健壮。第二,性格开朗率真,言谈幽默风趣,举止自然得体,待人礼貌周到。第三,教育程度高,多有职业专长。第四,文化和艺术修养高。第五,自主、自信、自立,重视自己的权益。第六,人文精神强,尊重别人的隐私和个人选择,富于同情心。第七,很注意女性的需要,会创造浪漫情调和运用性爱技巧。第八,注重外观形像,如服饰、发型、面容保养等,注意清洁卫生,如每天沐浴、更换内衣等。第九,没有随地吐痰、擤鼻涕、丢烟头、大声喧哗等个人不良习惯。第十,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如守时、守信用、不撒谎等。十一,注意生活品质和业余爱好的多元化。十二,注意夫妻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和个性发展空间。
需要说明的是,来自中国大陆的女性与来自港台的女性在价值观和判断力方面很不相同。大陆长期封闭、政治压抑,民众无法客观全面地了解美国社会;一旦对外开放了,某些大陆女性的价值观和判断力就往往从一个极端移到另一个极端,从过去视美国人为“帝国主义侵略者”一下子变为把美国人看做自由民主的偶象。而来自港台的女性对美国人的基本看法长期以来始终是比较稳定的。
其次,来自大陆的女性经济状况一般较差,到美国后想往着中上阶层的富足生活,视得到金钱和物质享受为其“美国梦”的实现,结果就倾向于投靠“富有”的白人男性。而来自港、台、新加坡的女性则相对地比较富裕,比较少通过异族婚恋来获得经济上的满足。
再次,大陆长期以来对婚姻和两性关系的教育近于禁欲主义,又由于社会政治动荡,造成了大量的孽缘、苦难和不幸的婚姻、以及单身大龄女性等畸形社会现象,女性在这样的环境中从情感到生活等方面都历经磨难。她们到美国后进入了一个陌生但充满无限生机的新天地,美国社会的自由平等、美国人的生活方式以及好莱坞编织的有关浪漫性爱的美妙故事,让她们感觉到自己的生活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境界。这些本来就具有东方魅力的女性,很容易遇到白人男性的大胆“进攻”,而白人男性与她们所了解的中国大陆的男性又构成了巨大的反差。但是,那些来自港、台的女性则并没有如此的心境。
华人女性对白人男性的种种“原型偏见”中,最重要的、也最可能误导的有两条:第一是以为白人男性都很“富”,其实并非如此。虽然美国的多数人自认为属于中产阶级,但大多数中产阶级是靠贷款过日子的。大学教育、房子、汽车、甚至家具和家庭电器等几乎都用贷款支付,也就是把未来的购买力提前使用了,一旦丢了工作,一切都会被银行没收。同时,虽然美国的收入不低,但税收也不少。例如,一个公立大学的教授缴付各种税收后,实际拿到的现金只有收入的一半多一点。此外,对一个美国男人来说,结得起婚离不起婚,离婚一次就可能赔掉房子和其他家产,甚至从今后收入中留出一半作子女抚养费。对一个华人女性来说,嫁个白人男性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保障终生过上富裕生活。
第二种偏见是以为白人男性都很“酷”、很浪漫。美国的社会制度和人文精神造就了无限生机和活力,美国人没有沉重的历史“包袱”,充满着自信、乐观和奔放的热情。然而,得天独厚的美国人同时也背上了另一个“包袱”,那就是美国人的优越感。美国社会虽然很开放包容,但许多美国人对美国以外的事物知之甚少,他们注重实用主义和经验,相信科技和效益这些能证明或能计算的事物,却不愿多动脑筋去学习和思考那些距离自己较远的东西,因此欧洲人认为美国大众阶层的文化根基不深。美国的文化是一种商业性的大众消费文化,有外在吸引力和刺激力。在这种文化熏陶下的美国人,往往也只注意实用化、形式化、技巧化、效益化的外在包装。在华人女性面前,白人男性可能很善于制造浪漫的气氛、说着深情的字眼、举止温柔,“他”总能不断地布置一些让“她”意外惊喜的事,送一些经过察言观色、知道“她”一定喜欢的小礼物,找一些“她”听了很自然的借口、约“她”同在一个只有两人的私人空间。但美国白人男性将“性”、“爱”和“婚姻”分得非常清楚,绝大多数人都有过婚前性行为,80%以上的人有婚外性行为。
不过,也有一些比较成熟和清醒的华人女性,注意到了白人男性、尤其是当代青年男性的另外一些“特点”。第一,由于注重实用主义,知识面较窄,只追逐职业市场的需求,不注意整体知识的结构,例如很多人只懂电脑,成了一种专业机器。第二,有“美国第一”的强烈优越感,容易居高临下地看待其他文化和民族,并不想了解美国以外的事物。第三,人文精神虽较强,但人文知识却很弱,对文史哲一类的领域不感兴趣。第四,由于物质条件相对优越,制度完善稳定,缺少经受大灾大难的历炼,对人生和社会的看法较肤浅。第五,生活目标上过于注重好车、好房子等物质享受。第六,虽然注意在形式上尊重女性,但骨子里是否如此则不一定。第七,性关系上比较随便,可以把性、爱和婚姻三者完全分开处理。第八,过于注重外表仪容举止,不太注意内心修养。第九,过于强调个人权利,不强调对社会和团体的义务。第十,过于夸大独立性,亲情关系松散。过于强调夫妻关系的相对独立性,家庭观念不强。十一,经济收支分得过于清楚,结婚之前就在法律上预留分产的后路。十二,过于强调个性的标新立异。
3. 白人女性眼里的华人男性
白人女性对华人男性的一般印象大致来自唐人街、大学校园及高科技公司这三类地方,难免含有刻板的原型偏见。
唐人街的华人男性一般是第一代移民,英文差、不懂美国文化,很难融入主流社会。对这类华人男性的评价往往带有偏见,即认为他们身材矮小、脸型瘦尖、面色灰黄、深眼窝、厚嘴唇、小鼻子,动作快捷,说话声音大,喜欢拖长音;这些人很能吃苦耐劳,但文化不高,大多从事餐馆、洗衣店等各种分散型小买卖;他们颇重义气,讲究传统的习俗和规矩,宗族观念强,常以某姓氏为亚文化的聚集纽带,封建帮会起着很强的社区控制作用,有少数人处于黑白道之间;大男子主义观念较浓厚,但对家庭有很强的责任感;善于趋利避害,往往可以在不张扬的情况下保护自己并获得利益;比较信奉传统宗教,多数相当迷信;不太注意卫生,不很重视教养,有不少不良个人习惯,花太多时间在吃喝上,不少人好赌。
校园中的华人男性包括二次大战后从大陆来美的留学生、六十年代后从台、港来的留学生、以及八十年代后从大陆来的留学生,此外还有华人的第二代。据有关资料,对这类华人男性的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聪明勤奋,多在数理化学科领域出类拔萃。第二,许多人不热衷社会公益活动,往往给人以书呆子(Nerd or Bookwarm)的印象。第三,由于不常参加体育活动,多数人身体瘦弱、不强健。第四,有比较现实的功利目的,多数对人文、社会科学不感兴趣。第五,善于考试,但读死书的人多,具创造性的人才少,多数人仅能成为某个行业的专业“机器”,很难有大的成就。第六,表面上“扎堆抱团”,但并不象日本人和韩国人那样有团队精神。第七,不太能够与美国学生融合在一起。
许多“校园型”华人男性毕业后在高科技公司工作,对他们主要有以下几点评价。第一,教育层次高,熟悉和胜任本专业工作。第二,因文化和语言限制,很难进入高级管理层。第三,明哲保身,往往采取消极的个人主义,只想“搭便车”,不注意积极争取个人权益。第四,同族内斗、猜忌和排斥明显多于其他族裔。第五,理论性较强,应用能力则不一定,因鲜有创造性,故职业机器的特点显著。第六,不能有效地融入主流社会。第七,喜欢单干而不善合作。第八,多数人仅注意个人事业,不重视回馈社会,不热心公益事业。第九,多数显得文弱、呆板,缺乏朝气和幽默感。
由于生理、心理及文化偏见等原因,一般的白人女性不会觉得华人男性在情爱方面有吸引力,但在五种情况下则例外:首先是华人男性极为出色、特殊或相当成功;其次是受过教育的第二代华人、或童年即移民美国、已美国化的华人,因善于与白人女性沟通,身材体态、举止言谈富有魅力,而为白人女性所接受;再次是一些对中国文化相当热爱的白人女性或专门研究中国文化的女学者、女学生,因爱屋及乌或专业需要而对华人男性情有独锺;第四是一些在本族婚恋中遇过麻烦的白人女性,试图在异族男性那里寻求慰籍,或是极少数追求猎奇的白人女性,想在华人男性那里获得满足。
白人女性对华人男性的个人特质有以下几点比较正面的评价。第一,注重家庭价值,责任感强,遵守作为男人和家长的承诺。第二,感情内在、细腻,相对地比较忠诚。第三,比较舍得为女性花费,不太计较得失,不象白人男性那样在经济上分得很清。第四,讲义气、重信诺,人情味浓,重视社会人际关系。第五,心理素质很独特,有很强的坚忍力和克制力,不容易情绪波动。变通的能力很强,较容易适应各种困难条件。第六,对事业比较投入,刻苦耐劳。第七,智力优秀,反应敏锐,领悟力快。第八,动作灵活快捷,容易掌握各种技巧性的运动。
一位学者曾在一篇关于“白人男性特质”的文章中认为,与美国白人男性相比,美国的亚裔男性比较“矮小、固执、不雅观、其貌不扬和缺乏自信”。在美国,白人女性往往觉得华人男性保守、乏味,男性魅力不够,在生理和心理上不容易满足白人女性的需要。上述的对华人男性的评价大都出于某种原型偏见。不过,对下列白人女性关于华人男性的负面评价,华人也应该自我反省。第一,不重视男女平等,具有大男子主义和性自我主义。第二,不善于浪漫的外在表现,不太注意仪表和“包装”。第三,大多数不注重体育活动,身体不够强壮,一般不参与飞行、跳伞、登山、野营、摩托、航海、潜水等激烈运动。第四,过于强调烹调的口味,而不注意健康饮食,因而有时显得营养不良。第五,卫生习惯较差,不太注意养成良好的教养和生活习惯。第六,不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公德观念尚差。第七,法律观念不强,凡事喜靠人事通融。第八,创造力不强。第九,过于依赖金钱和物质利益来吸引女性。
八十年代以来,各个阶层的越来越多的华人男性来到美国,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美国白人女性访问过中国大陆及香港、台湾,因而她们对华人男性的观察就深入了一些。这有助于改变对华人男性的原型偏见。前文所述的方、杨教授在她们的研究中就发现,随着亚裔地位的提高,美国主流社会对亚裔男性的偏见已逐渐有所变化,以致亚裔男性与白人女性的通婚率也有明显的提高。她们指出了三个新趋势,第一是美国影视中出现了李小龙、李杰森和王慎德一类的英武形像,甚至在一些日历中也出现了亚裔男性健美的体魄;第二是亚裔男性被视为模范少数族裔,其经济地位比其他族裔更为稳固;第三是不少白人女性从过于追求外在体魄的“理想男性”开始转为更注重具有内在魅力的男性。
中国大陆幅员辽阔,香港、台湾的制度和经济社会发达程度又远远优于大陆,因此华人的层次和地域差异非常大,确实不能用单一模式来评价华人男性。例如,大陆人和台湾人、大陆的北方人和南方人,在思维方式和行为特徵、体质上都有差异。过去美国主流社会认为,在美华人不热心公益事业、不视自己为美国人,对美国政治不感兴趣,但近年来亚裔的参政活动已日益活跃。现在美国的主流社会常把华人及其他一些亚裔视为“模范族裔”,一些社会人士和学者认为,这可能又形成某种刻板形像,有利亦有弊。在加州州立大学富乐顿分校的一次讨论会上,多数亚裔问题研究者认为,对亚裔的刻板形像是亚裔树立其形像的一个沉重负担。
4. 华人男性眼里的白人女性
有些华人认为,美国白人女性是世界上最独立、自由、傲慢、也最狂妄的女性,这也许同样是出于某种原型偏见。美国之所以成为世界女权主义运动的大本营,是因为美国女性确实是通过自己的奋斗、最终提高了自己的社会地位。有的学者曾列举出在华人男性眼里白人女性的以下特点。第一,思想和行为的自主性强,强调积极的个人价值,主张自身独立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以及应得的权益,不象有些东方女性那样对丈夫有很强的依赖性。第二,注重以爱情为诉求、性吸引为动力的两性关系和婚姻模式,不计较对方的家庭背景、物质条件、职业情况或宗教信仰,不象一般东方女性那样比较注重以现实或功利的目标。第三,相当数量的白人女性受过高等教育,具有专业或技术能力。第四,因发育良好、身材健美、外形更为性感。第五,青少年时期的性教育以及青春期的性经验使她们较为成熟,在两性关系上敢于主动。第六,精力旺盛、身体条件好,许多人在不耽误自己事业的情况下,照样能操持家务、照顾子女,而不象一些东方女性那样喜欢做家庭妇女。第七,性格率真,做事坦荡,喜怒形于色,较少心计,不象相当多的东方女性那样内向含蓄而难以捉摸。第八,经常将性、爱情和婚姻分别开来,即认为性或爱不一定非要以婚姻为前提、不一定非要有形式上的名份。
1997年在北美心理学会的年会上,与会学者宣读了三份对女大学生约会和择偶标准的研究报告。这些报告表明,多数美国的白人女性把富有排在诚实、相貌和重视家庭生活之后。例如,一位研究者请103位白人女性在四类男性中选择一人作为婚恋对象,这四种男性分别是外形漂亮但有些伪善的研究员,外貌平庸但忠诚、乐于助人、与人为善的汽车修理工,有很多钱、但没有时间陪妻子儿女的医生,年薪只有两万美元、但喜爱孩子、有较多时间投入家庭生活的教师。结果最受欢迎的是教师,有60多名女性选择他为择偶对象,而选择那位医生的则只有15人。
由于美国女性进入大学就读的比例相当高,所以大学女生的择偶标准在同龄女性中有相当的代表性。加拿大多伦多的一些心理学家认为,大学女生的择偶观念富于浪漫色彩。一些专家认为,北美地区的大学女生可以分为四种类型:“感情型”的女生较喜欢用个人的价值观来判断事物,婚姻关系多能维持较久;“思考型”的女生较喜欢分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进行逻辑推理,其婚姻往往是最短的;“感觉型”的女生喜欢有变化而顺其自然的生活方式,离婚率也较高;“判断型”的女生喜欢条理,善于权衡利弊,故离婚率往往比“感觉型”的要低。
下面用一些个案来进一步说明华人男性对白人女性的观感。
温斯顿·方是美国的第五代华裔,其父母均为华人,双亲的婚姻和家庭关系中仍然保留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男女不平等的劣根性。他不喜欢父亲的霸道,也不喜欢母亲经常用对孩子撒谎的办法来控制他们。他起初曾按照父母的意见找华裔女友,但交往了两个华裔女友后,发现她们都具有他父母身上的那种他不喜欢的文化烙印。后来他认识了白人女友贝蒂,同居五年后结了婚,他俩之间有着平等的关系和良好的交流。威斯·金不愿意与华裔女性结婚,因为这样一来就好像“娶了自己的姐妹”,有一种乱伦的感觉。他两次结婚的对象都是白人女性,第一位妻子格瑞丝有传统西方女性美的原型,但生活九年后离异,第二位妻子丽娅是一个“冷静、智慧、可信赖的女性”,他与她有着共同的价值和生活目标,但没有那种她是“姐妹”的感觉。卡尔文·锺也有同威斯一样的看法。对他来说,华裔女性都像他的姐妹,而且从她们的言谈举止中可以看到自己母亲的影子,同她们结婚就象同自己家里的人结婚一样。他后来交往的全部都是白人女性,他说,“你应该知道白人姑娘,同她们约会”。他认为,同白人女性交友和结婚才最终融入美国主流社会。拜伦·吴与他现在的白人妻子是在学校里认识的,不久即同居并合资买了房子,起初并不认为正式结婚有多重要,后来水到渠成了,便去办了手续。他认为,与妻子之间很容易沟通,而且不拘形式,双方之间也没有什么物质要求。第三代华裔丹尼尔·陈谈到他的白人妻子时说,他是“遇到了自己想遇到的”。他认为,自己的婚姻是完全建立在浪漫爱的基础上。汤姆是生长在夏威夷的华裔男性,他认为自己之所以同白人女性结婚,是因为他居住的地区具有多族裔色彩,这里的白人女性更能接受少数族裔。
洛杉矶的一位中国大陆的留学生对笔者说,他在学校里总是约白人女性,因为她们只要喜欢你,从不注意你的家庭背景,好就聚、不好就散;平时两人各自付帐或轮流付帐,谁也不欠谁,大家相处得很痛快;可如果找了华人女性就麻烦一些,本来双方的交往是两相情愿的,一旦要分手,华人女性往往认为是被玩弄了、吃了大亏,不是寻死觅活、就是闹得沸沸扬扬,定要搞出个是非曲直或得到某种物质报偿。一位在国内离过婚的中国大陆男性与一位白人女性结婚后,根据自己的经历比较了华人和白人女性,觉得不应当认为中国女性一定贤惠、而白人女性就一定不贤惠;在中国大陆的城市里“妻管严”有相当的普遍性,自己在大陆的华人前妻就有“大女子主义”的特点,而现在的美国妻子则相当温良柔顺,很会持家,对两个孩子也照顾得很好,到他家做客的华人都有此感。在小学时代随父母从中国大陆到美国、现已高中毕业的丹尼尔对笔者说,从中学一年级起就有了第一个白人“女朋友”,到现在已交往过七、八个,但她们大多都转学搬走了。当谈到为什么不交华人女朋友时,他觉得,华人女生很像墨西哥裔女生,穿戴打扮都怪怪的,说话和举止也很别扭,而且不少华人女生有些Snob(势利眼),经常留意男生有没有好车、家里富不富;相比之下,美国白人女生则大都不会如此。他的家境不很好,自己除了课余打一点工,还经常在学校里把被扔弃的饮料罐顺便收集起来送到废品回收站,每月可得20多美元,他认为这样可以一石二鸟,既保护环境又有点收入。他的白人女友对此并不在乎,但华人女生则很可能因此而看不起他。
有的学者将白人女性的负面特点归纳为以下七条。第一,过于追求男女平等,甚至鼓吹女尊男卑。第二,自负任性,喜怒无常,说翻脸就翻脸,高兴时就非常浪漫,不高兴时就将男性称为“性攻击”,搬出“约会强暴”来威胁对方。第三,因过于强调自身的独立性,与丈夫在经济上分得很清,各有自己的银行户头,对财产的法律诉求比较认真,故夫妻关系显得冷淡。第四,喜欢求新,感情容易变化,从而造成婚姻的不稳定。第五,在骨子里有强烈的人种优越感,可能看不起其他族裔。第六,喜欢动辄对簿公堂。第七,因过多的户外运动,30岁后皮肤变粗、身形变胖。
五、中美异族婚恋中的相互调适问题
任何婚恋过程都是双方相互调适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双方必须不断地克服个性、教育程度、生活经历和情趣爱好等方面的差异,以便相互适应。由于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异族婚恋的双方比同族婚恋要面临更多的挑战和难题,很多异族婚恋关系状态都是处于成功与失败这两个极端之间的中间地带。下面对异族婚恋关系中可能遇到的几类问题作一个大致的分析。
1. 从“是”、“不”和“谢谢”看不同文化的沟通问题
美国学者理查德·马考夫(RichardMarkoff)指出,因为不同语言和文化背景形成的思维方式有差异,所以沟通是异族通婚的最大障碍。同种文化的人在长期的自然、渐进的约定俗成中知道该怎样向对方表达一项事物或一种情形、以及怎样理解对方的表达;而两个属于不同文化的人就不可能在短期内全部认知、并学会理解这种表达的约定。由于对各种概念的界定不同,任何两种语言之间的对译都会产生模糊性、歧义性和不确定性。
例如,比较传统的华人所说的“是”和“不”与西方人说的“Yes”和“No”有相当大的区别。西方人的“是”和“不”往往只是对某一事实肯定与否的简单判断,只有实践性、经验性的含义。而中文里一个简单的回答“是”或“不是”往往比“Yes”或“No”的涵义复杂得多;华人说“是”或“不”时,未必是对某一事物的直接表态,而可能是对既定的人际关系和应遵守的伦理秩序、价值体系的间接表态,符合那个体系就说“是”、否则就说“不”。所以,华人所说的“是”和“不”,既含有所谓儒家的伦理“确定性”,又有所谓道家、佛家的某种“无为”或“随缘”的“不确定性”。华人在使用“是”或“不”时,常常明显地留下了回旋的余地或持保留的态度,有些华人甚至并不直接用“是”或“不”作简单应答。比如,当一个西方主人问一位中国客人,是喝咖啡、可乐、果汁还是冰茶时,后者常常会习惯性地回答:“随便”、“都可以”、“无所谓”等,结果使主人摸不着头脑。
又如,当一位白人丈夫说,“这个周末我们应该去拉斯维加斯(赌城)赌一把”、而华人妻子回答“是”时,这个极简单的回答中可能带有很复杂的不确定性,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从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和思维方式出发,也可以对这两句话做出不同的解释。从话语分析的角度看,“丈夫”的这句话可能是陈述意见,也可能是提出要求。倒底是试探性的、有协商余地的,还是命令型的?在双方都信奉男女平等的文化氛围里,其含义是前者;而在大男子主义的文化氛围中则可能是后者。同样,“妻子”的这个回答,可能是高兴的赞同,也可能是无心的应对,可能是有意的取悦,还可能是无奈的服从。倒底她是自觉、积极、主动地想要参与,还是只不过消极、被动地应付?在男女平等的文化观念里,可以被解读成前者,而在男尊女卑的观念中则会被解读成后者。一个传统型的华人妻子所说的“是”,可能并非对该不该去赌城、有无兴趣、什么时候去、赌博对不对等具体问题的回答,而是对丈夫的地位、价值和权威的肯定;而一个白人妻子在这类对话中所说的“是”,则可能是考量了自己的兴趣、当时的情绪、有无时间、交通是否便利、在赌场怎么安排孩子等具体问题后,所做的肯定回答。由于文化背景不同,有时白人丈夫会对华人妻子一味的“是”感到不解,甚至反感,认为是她不懂得选择、缺乏主见的回应,或者觉得她表面上无异议地附和,实际上是怕负责任。还有的西方人对东方文化中的言行不一、拐弯抹角感到不适应。
在不同的文化中“谢谢”的用法也不同。在西方文化中,“谢谢”可适用于一切关系、包括夫妻之间,说了“谢谢”并没有什么特别之意,但不说就有点特别的含义了。如丈夫或妻子为对方做了一件哪怕是很小的事,对方都会很自然地说声“谢谢”,如果不说、就会显得气氛很不融洽。相反,在日本,“谢谢”决不应用于家庭之内,那是见外的表现。而在华人夫妻中,若使用“谢谢”反而显得不亲密,造成了一种陌生感。因此,在东西方婚恋中仅仅因为“谢谢”的用法不同就可能带来误解。
“幽默”也可能引起不同文化之间的误解。在一种文化中可以“幽默”的事物,在另一种文化中则可能是绝对的禁忌。在擅长幽默的西方人和不拘言笑的东方人之间的异族通婚中,幽默的表达和接受常常被误解。此外,表情、手势、姿势、身体接触等非语言交流方式也会引起异族婚恋双方的误解。例如,一个华人妻子看到白人丈夫与白人女性亲友或熟人拥抱、甚至亲吻,也许就会感到不愉快;而白人丈夫看到自己的华人妻子不习惯与男性亲友拥抱或亲吻,也会觉得不高兴。一个华人妻子在请客的饭桌上用自己的筷子为客人夹菜,虽然在她看来是尊敬或亲切的表现,而在她的白人丈夫看来,却是一种不讲卫生的举动。一个白人丈夫婚后的第一个生日如果没有收到华人妻子的礼物,会感到十分懊恼。
2. 价值观念的差异
不同的文化在伦理、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上的表达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西方人注重独立性、自主性、竞争性和以权利为主的个人主义,而东方人则注重相关性、服从性、合作性和以义务为主的整体主义。西方人在家庭观念上注重其成员的平等关系、自由抉择、个性发展和各行其事,东方的家庭观念中则注重其成员的尊卑等级、依附关系、定向发展和家规伦常。而不同的宗教、地区文化、职业、经济状况和教育程度,又会造成同一文化中不同的亚文化和次级价值观。此外,人们在实现主观价值的过程中,还会受到客观环境、物质条件、现实利益以及其他因素的制约和干扰,这都会增加异族婚恋双方的调适困难。
不同的文化对婚姻的定位、诉求和目的也不尽相同。在家庭成员的分工、生儿育女、编制家庭预算、选择居住环境等问题上,不同的文化也会导致不同的看法。东方传统的婚姻观强调传宗接代,不断完成以血缘为纽带的财产和权力的再继承,因此,在婚配时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才女貌、门当户对”;在这样的婚姻观中,男性的主要职能是支撑门面、挣钱养家,而女性的职能是管理家务。而现代西方的婚姻观则主要是建立在浪漫爱情基础之上的,并以双方各自的自我实现为目的,家庭内的角色分工更具“民主、自由”的色彩。
3. 对异族婚恋关系的社会评价问题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任何婚姻都不仅是单纯的私人交往,也是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的社会关系。而异族通婚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就更为明显,这种影响既可能来自双方的家庭成员、朋友、熟人、同学、同事等,还可能来自地方社区、社团、教会等各个社会层面。例如,在五、六十年代的美国,一些娶了东方女性为妻的白人男性受到过相当大的压力,亲友们不参加婚礼,同事们也不邀请他们参加晚会,甚至被餐馆拒绝入内。对异族婚姻的社会评价经常是建立在“原型(Stereotypes)偏见”之上的,即人们往往不具体观察某个人,而是把她(他)视为一种文化、种族、宗教、阶层的代表。这种“原型偏见”中有“正面”、也有“负面”的视角。此外,婚后的许多事也会面临社会评价,例如,一对中美结合的夫妻有了孩子后,就会面临起什么样的名字、举行何种宗教礼仪、怎样开庆生会等,文化习俗不同,这些形式也就不同。
4. 异族婚恋关系中的调适方式
现代婚姻是双方自愿遵守相关规则的一项契约。也有人认为,婚姻与其他社会关系一样,实际上是一种博弈或游戏,参与者应在认可的规则下展开活动;不过,这种规则并非一成不变的,应根据现实而不断地调整、修订,异族婚姻的规则也不例外。美籍华裔性学家郑文兴(译音)认为,一个成功的异族婚姻并不在于持续多久,而在于双方能否不断进行“文化调整”,达到和谐的共同生活。
文化调整有三种常见的模式。第一种是“一元单向型调整模式”,即异族通婚中的某一方(让步方)放弃自己原有的宗教、语言、饮食和社会活动等文化习惯,而服从另一方(坚持方)的全部文化习惯。其原因可能有三类。第一是“坚持方”的文化十分强大或具有很强的排他性,结果自然地主导了家庭生活方式,例如,一个与信仰伊斯兰教或犹太教的男性结婚的华人女性常常会皈依这个宗教,一个与白人男性结婚的华人女性会让孩子完全放弃中文、而只讲英语。第二是“坚持方”的人格影响力极强,而另一方则较弱,结果强方总是以自己的观念来塑造家庭生活,于是弱方放弃了自己原有的文化习惯而顺依强方。第三是现实环境的作用或制约,例如,一个从香港来美与美国男性结婚的华人妻子,就很难象在香港那样雇佣人为自己服务,而必须学会开车、自己到超级市场购物。
第二种是“二元双向型调整模式”,即双方都比较宽容和包容,各自虽然并不完全放弃自己原来的文化,但同时也尊重和欣赏对方的文化,并互相调适。例如,一个中美通婚的家庭可能用双语来教育孩子,用中西医合璧的方式来治疗家中的病人,在美国式的家庭晚会上可以放中国音乐、吃中国菜肴,在室内装潢上西式和中式的风格及情调相映生辉,新年前先竖起圣诞树庆祝圣诞节,几天后又用给红包的方式来庆祝新年等。
第三种是“多元创新型调整模式”,双方都不太喜欢对方的文化,于是各自放弃自己原有的文化,而创立一种两人都可以接受的新方式。例如,一对中美爱侣中,一方不喜欢在教堂结婚的方式、另一方不喜欢洞房花烛的方式,于是乾脆实行旅行结婚。
由于生理和性心理的原因,白人男性与华人女性之间不协调的可能性较低,然而,在华人男性与白人女性之间,却比较可能不协调。华人男性若要对白人异性具有更大的魅力,应增加健身和体能锻练,改变不良的饮食习惯和不健康的食物构成,注意仪表、举止和服饰的得体,格外讲究个人卫生。除了加强自己的人文精神和内在修养、注意礼貌和社会公德(如对女士的礼让和不要大声喧哗)外,更重要的是,要让自己的行为方式与美国的主流社会向融合,加强自己的人文精神和内在修养、注意礼貌和社会公德,如对女士的礼让和不要大声喧哗等。
本文对异族婚姻的心理和行为的分析只是初步提出了问题,列出了一些相关研究的结论,对这一有趣的课题的进一步探讨,需要运用多学科的知识和大规模调查的方法,若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实为笔者所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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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子江,系美国加州州立科技大学哲学系副教授,原文标题:《中美之间异族婚恋的行为和心理分析》,原载:当代中国研究,本文版权归属作者/原载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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