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代购的好日子来咯...
前方传来了捷报:
11月21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会议决定,从明年一月份开始,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
依旧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同时,将政策适用范围从之前的15个城市扩大到北京等22个城市
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
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
激动 | 开心
我的天,先抑制一下激动的心情,我们来逐条分析一下这都代表了什么:
电商零售进口继续“按个人物品监管”
此次会议对明年1月1日之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应执行的政策,作出明确安排。
会议决定,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也就是说:代购商品依旧按照现在的贸易方式进行监管,并没有什么改变。
大家可以放心大胆的继续代购衣服、包包、母婴用品、保健品以及奶粉等,这些都依旧按照个人物品入境。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进口的个人物品,相关部门进履行必要的检疫,商品出现其他质量安全风险由消费者个人承担。
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
在关税方面,也是重大利好!
会议明确,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
并且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机调增。
意思就是说5000元人民币,大约等于1000澳币以下的东西放心带,放心买!
那我们看看,1000澳币能买什么?
MK,Coach轻奢包包,能买两!
TF口红,能买20根!
La Mer连眼霜带水乳一套都齐全了!
不仅如此,连个人年度限额也从2万提升至2.6万了,甚至今后还能继续提高!
这不就是让代购们买买买吗?这幸福也来的突然...
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22城
此前,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我国有关主管部门曾多次作出政策调整。从2016年的新政到过渡再到如今不断扩大...过程可谓一波三折:
→2016年4月8日,我国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实施新税制,并实行清单管理。
→经国务院批准,同年5月我国出台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过渡期政策。2016年11月,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
→而2017年9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研究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即继续对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
而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政策适用范围从之前的杭州等15个城市,再扩大到北京、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厦门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非试点城市的直购进口业务可参照执行相关监管政策。
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
会议还指出,要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多措并举发展“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体系,确保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比率明显降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
(可略过,直接看下方总结)
为此,一要以区位和产业条件较好、辐射能力较强的城市为载体,布局建设一批重点物流枢纽。
二要更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整合优化现有物流园区、货运场站等设施,提高集约利用和信息共享水平,统筹补齐物流枢纽设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物流软硬件短板。
三要加快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打破阻碍货畅其流的制度藩篱,坚决消除乱收费、乱设卡等推高物流费用的“痼疾”。
四要大力培育供应链物流、快递和电商物流等新模式,促进物流体系智能绿色、高效便捷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物流上面也要做到快,速度,赶紧的!尽量保证不丢包裹+服务态度良好!
这简直就是为代购们打造了一条绿色通道啊!从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为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供了有力帮助;
当然,会议还明确将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支持跨境电商出口,研究完善相关出口退税等政策。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加强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和支付、物流服务商等责任落实,强化商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防控。
----总结重点----
结语:
会议内容让代购们可以明显松一口气,但《电商法》具体如何实施,什么时候实施还是未知之数。
小编只能说,现在的局势一片明朗,对于《电商法》相信也会往美好的方向继续发展,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