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对持有澳洲PR的朋友来说,
真的可算是噩耗连连。
澳洲这边才公布要推迟福利,
国内又传出新《个税法》将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桉》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部分条款在发布之日起提前生效。
看到新《个税法》时啧啧感叹,
从此中国公民移民海外恐怕要交“弃籍税”了,
而在海外获得的收入也要在中国申报个税。
也就是说不管你是中国公民、外国公民、
还是持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
只要一年内在中国居住满183天,
就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
需要把中国境内收入和中国境外收入,
依照新《个税法》缴纳个税。
如果一年内在中国居住不满183天,
则不视为中国税务居民,
但必须把中国境内收入依照
新《个税法》缴纳个税。
这一条非常重要,
很多空中飞人家庭从此面临双重征税的窘境,
一边在国内赚钱,一边国外生活的要受到严重影响。
举个例子:
假如“陈先生”持外国永居权,
在中国每年有100万收入,
在澳大利亚也有100万澳元收入。
2019年的时候,
如果陈先生回国探亲时间超过183天,
他不但要依法向澳大利亚税局报税,
还必须向中国税务部门,
把中澳两国收入申报个人所得税。
如果,陈先生在2019年回国时间是182天,
别看仅仅相差1天,
他就不需要为他在澳大利亚的收入部分,
向中国税务部门申报个人所得税了,
因为他不是中国税务居民。
不过陈先生仍然要向中国税务部门,
申报他182天在中国境内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新《个税法》意味着中国个税征收将与国际接轨。
原来利用中国公民身份和第三国永久居民身份,
想两边避税的人这下子要紧张起来了,
两头避税秒变两头交税,
恐怕需要聘请两个优秀的会计师帮自己脱困了。
在新《个税法》中的表述是:
“取得境外所得,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则必须申报个税。 ”
对关于居民个人“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理解的操作规范是:
申报移民当年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情况;
申报移民当年的其他所得的完税情况;
申报移民当年以及以前年度欠税的情况。
关于这一条例,
激进一点可以理解为:
任何中国公民移民海外,
则将在中国的全部财产视为收入,
需要申报个税,
如果按照这个角度理解,
那几乎等同于美国的“弃籍税”。
保守一点可以理解为:
任何中国公民移民海外之前需要做“移民审计”,
把之前的个税和中国税务部门有个完整的清算,
如果被税务部门发现有拖欠的黑历史,
将受到法律制裁 。
也就是说欠税纳税人,
今后再也不能办理移民一走了之了,
否则很有可能拿着绿卡,
出不了中国海关,直接被扣留在机场!
以张三为例:
假设他在2019年移民澳洲,
那么在拿到绿卡之前,
他应该到税务部门把自己的个税结算清楚,
才能清清白白的离开上海,
否则就有偷逃税款的嫌疑。
至于如何清算,
还需要税务部门给他明确的指导。
但如果张三在中国境内仍有房屋出租收入,
按照新《个税法》,
他也仍要向中国税务部门申报个税。
据了解,现在国内很多金融机构和私人理财机构,
开始有针对性的帮助客户分析新《个税法》生效,
对移民海外投资海外的实际影响。
这一变革对广大的中国普通税收居民个人、
外籍的跨国企业高管、
及高淨值个人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其中对于高净值个人的财富规划,
将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与此同时,新法对于境外财富管理机构,
也可能会有非常大的影响。
总之,
想中国赚钱,
国外花,
行不通了。
整理&编辑:赵玉倩、园园 / 来源:1688澳洲新闻网
= 本周份土澳一周看点 点击观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