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央视新闻、人民日报、新浪微博
28日,平安石景山通报,歌手陈某(男,43岁,歌手)因涉毒被抓获!
北京平安也发布了一条意味深长的微博:毒品,让“最美”凋零。据悉,《最美》是中国内地著名组合羽泉在1999年发行的首张专辑。
据知情人士向中国新闻网记者透露及北京青年报核实,陈某就是著名歌手陈羽凡。据资料显示,陈羽凡1975年出生,今年43岁。
此前就有消息称,陈羽凡涉毒被抓。然而,28日11时左右,陈羽凡所在的公司巨匠文化发出声明,表示将对传播不实谣言的主体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前,巨匠娱乐已删除此条“辟谣”声明。
陈羽凡个人微博也在同日稍晚时也更新内容:one love
陈羽凡原名陈涛这事还有很多人不知道?他工商登记用的都是陈某,而不是陈某某登记的哦。科普一个瓜。
胡海泉深感痛心,发文灵魂式追问:为什么是你?
据悉,2018年是羽泉组合成立的20周年,从2009年起,每年12月羽泉都会在北京工体开唱。今年12月25日,羽泉20周年巡回演唱会将开启北京特别版。
羽泉组合早前现身广州,为12月8日的广州演唱会宣传。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陈羽凡涉嫌吸毒一事距离羽泉组合的下一场20周年巡回演唱会仅不足一月。原定于12月25日在北京工人体育馆的演唱会已开始有观众要求退票。而在这场退票危机的背后,小米或将成为最大的输家。
据了解,本次演唱会由小米有品独家冠名,并为此专门成立小米有品羽泉音乐狂欢节产品专区,并出售二人的纪念公仔,价格昂贵。
这次雷军赔大了。。
网友评论
@LOFT风设计:史上最快打脸诞生了
@搞笑葩: 前排见证史上最快打脸!
@悄悄问盲僧 : One love =完啦!
@只安排网恋:毒品,让“最美”凋零;毒品,让“彩虹”暗淡;毒品,让“冷酷到底”。
盘点:那些被抓的演艺界涉毒艺人
宋冬野
孙权 摄
2016年10月12日,歌手宋冬野因涉毒被北京警方抓获。涉毒后的他发表道歉声明称,希望能以此事作为前车之鉴,让更多年轻人意识到涉毒危害,也让更多公众人物承担起社会责任。
尹相杰
尹相杰 资料图
2015年11月12日19时许,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在朝阳区某小区内,将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的嫌疑人尹某某查获。
经检测,尹某某尿检呈苯丙胺类阳性,他对其吸食毒品及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而这已是尹相杰第二次涉毒被查。
早在2014年12月25日,尹相杰因涉毒被群众举报,在北京被警方抓获,现场起获冰毒等毒品10余克。2015年2月,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当庭作出判决,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尹相杰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李代沫
李代沫 (资料图)
2014年3月18日,歌手李代沫因吸毒被抓,后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起诉,一审获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庭上,李代沫交代了吸毒过程,并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十分后悔,也坦言对不起父母、家人、朋友和歌迷。
2014年12月18日李代沫如期获释。
柯震东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2014年8月14日,柯震东因在北京吸毒被刑拘。获释后,他在大陆与台湾分别举行了道歉会。返台后,检察部门认为柯震东没前科、犯后态度良好,判他缓起诉2年,自费戒瘾治疗,如他2年内无故未配合疗程3次,或未配合验尿再被验出吸毒,将撤销缓起诉,直接起诉。
吸毒后,柯震东的工作机会大量减少,尽管他一度销声匿迹,但这位有吸毒前科的艺人还是想尝试复出。2018年,柯震东因出席资生堂NARS商业活动遭网友反对。
宁财神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2014年6月24日18时许,警方在北京市朝阳区将涉嫌吸食毒品的陈某宁(男,39岁)查获,该男子正是《武林外传》等热播剧的编剧宁财神。
宁财神交代,他从2013年12月底开始吸食冰毒,被抓获前刚刚吸过毒。他一再承认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吸毒行为“表示深切的歉意和懊悔”。
之后,宁财神一改被捕时的懊恼表现,称不对自己吸毒表示后悔,甚至面对批评时表示,“嘴上说后悔有毛用啊?以后不在同一个地儿崴脚就是了”,引发争议。对于涉毒事件,宁财神也认为,这不会对自己职业生涯造成影响。
张默
张默(左)与张国立。骆云飞 摄
2014年7月,张默因涉毒被北京警方抓获。与其他明星不同,张默此次并非首次涉毒。早在2012年1月30日,张默就因在北京顺义家中因吸食大麻被行政拘留一次。获释后张默便销声匿迹,一直没有在公众面前露面。
房祖名
资料图
2014年8月,房祖名因容留他人吸毒,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王学兵
资料图
2015年3月,王学兵因涉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被拘留审查。在审查中,王学兵如实交代了违法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艺人涉毒,三年“禁露脸”
这些年,演艺人员涉毒案件频发,2016年上海出台相关规定,明确表示,广播影视、文艺团体不得邀请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的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不予播出其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
2017年12月,山东出台《山东省禁毒条例》,明确对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不得邀请其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者参与文艺演出,不得播出其代言的商业广告。
看看他们,你还会吸毒吗?
毒品,
让全世界人恨之入骨。
有这样一群人,
他们是毒品的天敌,
用生命为刃、以鲜血染戟。
吸毒者的人生可以重来,
那些牺牲的警察可以吗?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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