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加拿大居住了七年多的华裔男子赵璨,今年夏天在距离尼亚加拉大瀑布不远处的尼亚加拉河(Niagara River)划船时,由于天气变化突然起风,船被吹到美国境内的水域,随后他被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和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以非法入境美国为由拘捕,被法官下令遣返中国,但因迟未获发中国护照或旅行证,被关押在纽约上州水牛城(Buffalo)至今已四个月。
纽约移民律师表示,根据这名华男信件自述,他很可能没有加拿大身份,但他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获得释放;如果他有加拿大枫叶卡(即加国永久居民)、未被控非法偷渡刑事罪,不应该被关押四个月之久。
尼亞加拉河是美國和加拿大的界河,不慎來到另一端,有可能惹來非法入境的麻煩。
赵璨日前在给本报的亲笔信中描述了事发经过。他表示,今年7月9日下午驾车到尼亚加拉河旁淮备划船戏水,「我在加拿大尼亚加拉地区住了七年多,每年夏天都在尼亚加拉河和安大略湖(Lake Ontario)处划船,已成为夏天的习惯」;那天他开始划船周围无任何异样,由于晚上与朋友有约,他也不想耽误太久。
就在他想返回上岸时,突然起风把他的船吹到靠近美国一边的水域,他竭力划船想回到加拿大岸上,却无法成功;一对当时也在水中划船的父女试著帮他,但由于他们的船较小也没有成功,于是该父女表示要回去换一艘机动船回来帮他。
赵璨在河上等了约半小时,但那对父女还是没有回来,而CBP和美国警察却发现了他,还说可以帮他。赵璨说,当时他天真地以为这些人会把他送回加拿大岸边,以他们快艇的速度两三分钟就可以了,但当他上了CBP的船,CBP人员却将他随身物品拿走并搜查,虽然赵璨理解是出于安全原因而搜查品,但CBP未提前告知也让他感到不舒服。
乘坐游船到尼亚加拉大瀑布下的水域观赏风景,不会涉及到非法越境;但私人在河上划船,则有误闯国境的风险。
赵璨表示,船开出十多分钟后并未到加拿大岸边,而是到达一个港湾,下船后赵璨被强制趴在车上搜身,并被带上CBP的车,到办公地点后遭到询问。赵璨说他如实回答了所有问题,但CBP并不相信他,还骂了他。随后他被关在一个房间内,对方提供了零食、毯子和枕头,几小时后联邦以非法入境美国逮捕赵璨,此后他一直被关押。
赵璨对自己的遭遇感到非常冤枉,他说每年夏天河上都有很多人游船,且河中没有边界标识,他经常看到船从一岸漂到对岸,也并没有看到边界执法人员询问。他认为像他一样的普通人很难知道自己在水中的方位是在加拿大一界还是美国一界,「如果当时在水中看到警示边境的标识,我一定在靠近标识前就寻求帮助,我没有主动踏上美国土地,是CBP官员带我踏上美国领土。」
他说,几年前曾问过几家岸边租船店内的工作人员,如果不小心进入美国水域怎么办,对方说只要不上岸,在水中向别人求助,肯定有人帮忙送回来。
赵灿从狱中写给报社的亲笔来信
赵璨已被关押在水牛城联邦拘留所(Buffalo Federal Detention Facility)四个月,对此前在加拿大生活超过十年的他的工作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他表示自己在加拿大有稳定工作、固定住所、车和朋友,美国环境对他很陌生,也没有工作和朋友,他没有入境美国的理由。
移民局于8月20日判决将赵璨遣返回中国,但由于中国领馆一直没有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所以他也无法回到中国。
移民律师李定一表示,如果赵璨有加拿大身份,肯定会被立即遣返至加拿大,可见他很可能没有身份,也很可能没有有效的中国护照,所以也无法被遣返回中国。
不过李定一指出,美国法律规定不能妨碍人身自由,若被关押超过六个月,当事人可到联邦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联邦法官可以下令释放当事人。该人身保护令同样适用于身负递解令的人,若其母国护照一直未批下,那么只好被释放,但须定期回移民局报到,且可能需要佩戴电子脚环。
此外李定一说,移民局每三个月会对被关押的人进行一次信息考核,考察其是否会危害社会、是否会定期回来报到、有无犯罪前科,若考察良好,加上当事人无法短时间内取得护照,移民局也可能放人。
律师刘汝华说,当事人无中国护照,而办理旅行证又需要时间,在办理期间若无法保释,只能继续被关押。而他若在没有加拿大身份、且有惧怕回中国的理由的话,也可通过「可靠的恐惧面谈」(credible fear interview)申请庇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