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帖留给想要美国宝宝的,有此计划的收好了。)
从已经成功到美国生子的这么多孕妇来看,给 6 个月逗留期的概率应该还是相当高的,否则也没那么多孕妇到美国成功生完孩子。被当场拒绝入境的情况几乎很少很少,如果发生这种情形就差不多可以用罪大恶极来形容你了。
而逗留期被缩短的,比如 3 个月、1 个月或者 15 天的情况倒是有,这种情形发生的概率也不大,和每年总的入境孕妇数量比的话,还算是很小的比例。
如果一旦你拿到的是 3 个月以内的,michael建议你去一趟墨西哥再入境(有美国签证就可以在墨西哥短期停留),最好是飞机来回。回来的时候等于是重新入境,重新走一遍流程,这样就有机会得到 6 个月的逗留期。
你要是倒霉催的又拿到了 3 个月以内的(唉怎么说你呢,就不会总结总结经验吗),你可以凭医院证明找律师去美国移民局申请 I-539 签证延期(大约花费几百刀),一般都可以批下来。就算批不下来,在审批的那个过程中,你是合法的驻留,不用担心。
孕妇如果通过律师申请延期的,会留下一个记录,在你下次申请美国签证的时候,可能会遭到签证官的盘问,问你上次为什么要延期啊等等的问题,那些都是后话,只要眼前这次能把孩子生下来就可以了,后面的事后面再想办法了。当然这种情况是针对你的 I94 卡里没有 NO EOS(不能延长逗留时间)的情况。
说起 I94 卡现在大家已经见不到了,无纸化所以变成了电子版的,如果你想知道自己有没有给三个 NO(NO COS 不能转换其它签证、NO AOS 不能调整身份申请绿卡、NO EOS不能延长逗留时间)可以去政府网站查询。
一般都不会出现 NO EOS,但有时候海关怀疑你撒谎了但又没证据拒绝你入关,就会给你短期逗留并加上 NO EOS,好吧,谁让你让人觉得撒谎了呢。这种情况一般来讲是不让申请延期了,成功率很低。虽然移民局有时也会让孕妇延期成功的(毕竟孕妇是特殊群体),但以后你再来美国估计会被拒了。
了解几个知识:决定核发签证与否,是美国使馆;决定能不能入境和停留多久,是海关 CBP;决定延期居留 I-539 通不通过,是移民局 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