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租房要谨慎 教你跳出租房欺诈陷阱

2015年08月17日 加拿大好居


在新学期即将来临之际,卡尔加里的一个消费者保护组织提醒那些因上学读书要离开家庭,出来租房子住的学生提高警惕,以免成为租房欺诈的受害者。


这家名为“把生意做得更好办公室”(The Better Business Bureau)在其网站上详细列出了利用学生租房的机会进行欺诈活动的种种手法,并列出学生们在租房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这家网站的执行长桑德拉·麦基(Sandra Crozier-McKee)说,网上的租房广告让学生觉得非常方便,而同时也更容易被欺诈者利用。而确保不会受到欺骗的最简单方法,就是亲身到出租房屋处看看,面见一下房主或管理人员。其次还要问清,租金中都包括什么,不包括什么。小居列出一些常见的虚假租房手段,帮助留学生海外租房躲避陷阱。


虚假租房手段和行为及防范手段


1
“二房东”虚假出租房屋


“二房东”是指先从原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整体或分房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利者被称之为“二房东”。很多“二房东”并没有获得原房主的许可,却将房屋出租给不明就里的留学生,这种情况下,学生与其签订的租房合约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被房东发现,房东是有权将学生赶出去,并且终止合同。



看房过程中仔细观察,可向出租方核实其个人证件,房屋缴税记录等文件。另外,很多留学生租住公寓,但是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租满1年租期,需要转租公寓,这种行为与“二房东”有些许区别。一旦学生找到接租人,公寓方会与新租客重新签订一份合约,既保障了新租客的权益,也解除了原租客的负担。特殊情况是有些公寓在合同中明确表示不可转租,还是需要留学生签署租房合同前仔细阅读。


2
房屋中介发布虚假房源


一些规模较小的房产中介,抓住有些留学生经济实力较弱的特点,发布一些位置极佳且租金相对便宜的虚假房源信息,以此来吸引学生承租房屋。很多人会被所谓的利好条件所吸引,盲目签订租赁合同,造成经济损失。



记住一句话:“便宜就是当!”

3
租赁合同“模糊化”

有些出租者在与留学生签订租赁合同时,故意将其中涉及权利责任的条款“模煳化”,比较典型的有:合同内缺失租赁期间租金一致条款,造成租金乱涨;房屋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的缴纳责任不明;居住期内房屋各种设施损坏后的赔付责任不明等。



签合约前,将合同仔细阅读。有任何问题,提前说明,务必保证所有与金钱相关的条款在合同中体现,口头保证不算数。


4
合同到期之后编造理由拒不退还押金

有些房东在合同到期后,编造借口不退还押金,如屋内设施毁坏,或者家具缺失。



搬走前将屋内状况拍照留存,个人房间及公共区域都要进行记录,以防部分恶劣房东以此扣除押金。


5
还有租期已到的毕业生会接到催缴房租的虚假短信,让其将房租打到指定账户上。


对于催缴房租的短信,需要第一时间与房东核实,切忌慌乱立刻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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