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指出,他估计应有约500个企业移民家庭受惠,其中来自中港台的家庭至少占一半,等于有250个中港台家庭不必担心做生意未成功,导致未解除条件令到永久居民身分丧失或是不能入籍。
移民律师李克伦透过《资讯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取得的文件显示,移民部在去年9月发布企业移民解除条件规定作业指引,虽然移民部在去年取消“企业移民计划”,但对于之前已透过该计划移民的家庭,却展现“网开一面”的态度,甚至暂停对他们取消文件的要求。
讨论纪录说:“各个边境入口的边境服务官员必须告知企业移民类的永久居民,让他们知道已不需提供“进度卡”(monitoring card),以及填写IMM 5547的解除条件申请表”。
文件指出,“只有那些抵埗已超过3年,同时移民官已有不利该永久居民身分的具体信息,才会另外要求他们填写IMM 5547表格”。纪录说,如果移民官未掌握任何不利消息,例如违反《移民法》,则在他们申请入籍时,入籍官员不能延迟其入籍申请。
李克伦说,移民部等于“放行”,让尚未解除条件的企业移民能够申请入籍。李克伦分析,之前移民部常对外说「企业移民计划」如何失败,所引进的企业移民,很多只是为了满足移民条件而开办生意,并非有心在加拿大立足,而申请人为了解除条件又经常造假,于是移民部在去年对投资移民一刀切时,同时取消企业移民。
至于取消企业移民并未引起申请人的过激反应,他认为,主要塬因应该是移民部在前几年早已经将企业移民的年度配额减至只有100或200个,等于将企业移民边缘化,已是移民类别的冷门项目。
不过,尽管如此,由于后期移民部对企业移民解除条件审查缓慢,再加上许多人经商失败未能满足解除条件的要求,令到去年已有条件未解除的企业移民仍有约500人。
李克伦说,移民部不再要求企业移民缴交报告及表格,等于豁免他们解除条件的责任,今后他们不必再烦恼生意做不成,全家移民身分成问题,或是担心今后无法入籍的问题,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莫大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