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房产新政:7月1日起实行,买房遭遇多家抢房不用担心被卖家经纪忽悠了

2015年06月03日 加拿大一德地产


安省地产监管理事会(RECO),宣布自71日起实行新规例。代表卖方的地产经纪公司必须保留收到的所有offer副本(出价合同)一年,无论是成交的还是没成交offer,包括在谈判过程中收到的所有修改offer在内(Counter Offer)都必须保留,以便当有买家要求RECO核实时,经纪公司可以提供证明。



这个新规定是基于安省议会通过的对《安省地产经纪法》补充的BILL55号法案作出。新规的主要内容如下:

  • 所有的Offer必须是书面形式,并且必须有买家的签名。

  • 卖方经纪必须只有在收到带有买方签名的书面Offer后,才能对其他潜在买家宣布收到了一个Offer

  • 卖方经纪必须保留所收到的Offer正本或书面记录一年,以备梳实。

由于地产市场火爆,经常发生抢房大战。按照以前的规例,卖方经纪只需透露一共收到多少Offer就行了,没有要求卖方经纪必须保持记录证明他没有撒谎。某些无良经纪就利用这一漏洞谎称收到了数个Offer,以骗取买家竞投高价。虽然是少数,但此现象确实存在。



71日以后,卖方经纪公司必须保留详细记录或Offer副本一年,买家有权在一年内要求安省地产监管理事会RECO去核实卖方收到的所有Offer的真实性,RECO会根据记录联络其他参与竞价的买方经纪公司或竞价方本人核实真实性。

如果买家是通过自己的买方经纪递交Offer,卖方或者保留Offer正文,或者保留一份Offer记录文档(Summary Document)。RECO对这个记录文档的内容也做了如下要求:

  • 买家姓名和买家的签名

  • 卖家的姓名和联络方式

  • 买家的经纪公司和经纪本人的姓名

  • 卖家的经纪公司和经纪本人的姓名

  • 所售物业的地址和法律描述或其它可以标识物业的信息

  • Offer签署的时间和日期

  • 卖方经纪收到Offer的时间和日期以及收到的方式

  • 卖方经纪将Offer送达卖家审阅的日期

  • Offer的有效期



如果买家是直接通过卖方经纪递交Offer(买家没有自己的经纪),卖方经纪必须保留副本一年,无需记录文档。

虽然这个新规在71日以后强制实行,但现在有些经纪公司已经开始执行。

以后你在遭遇与其他买家竞价抢房的时候,不用担心卖方经纪撒谎了。因为你出高价买了房之后,你有权要求RECO核对卖方所收到的所有Offer的数目,如果有假,卖方经纪会遭受到吊销执照和罚款重罚。

需要说明的是,RECO只会向您核实卖家所收到的Offer的数目,而不会向您透露其它Offer的任何内容。因此,不要误以为您可以通过RECO要求披露其他参与竞价的Offer的具体出价是多少。



另外,如果不是通过地产经纪递交Offer,而是买卖双方私买私卖,或者通过房产律师递交Offer则不受此规例保护。所以,为了保护您自己的最大利益,还是需要聘请受规管,有诚信,服务也不折不扣的专业地产经纪为您提供买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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