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地产周刊》微信每周五,连载大温地区首部地产小说《温哥华地产那些事》。
作者覃英倩从事地产管理行业多年,他用自己多年的从业经验将温哥华租房者遇到的各种事情娓娓道来,讲述最真实的温哥华租房故事,并以讲故事的方式将温哥华租房的法律法规呈现给读者。所有内容皆为真实发生。
二
约翰一听头就大了,又不是我让你把画放在地下室里的,再说水浸我也是受害者,光整理安装水管就花了6000多块,我也冤啊。当然双方当时都没就此事达成协议,没收到租,又面临这从天而降的昂贵名画索赔,约翰回到公司后气鼓鼓地给温迪发了催租通知,大意是让温迪马上交租,否则考虑搬走。没想到温迪也强硬回复说约翰要她搬走,必须得提前2个月通知*,她还没有找到新家无法搬走,得让她考虑考虑。
一个星期后,温迪真的发来一封律师信,详细陈述了水浸给她造成的损失,以及房主的疏失给她生活带来的不便,罗列了对房主的索赔清单,除了那二万五的名画,还包括无法用水的那一周应该赔偿的1500 元。
约翰收到信后,立刻给温迪打电话过去,问她打算何时交租,她表示既然被要求搬走,就会做搬走的打算,只是要花些时间来处理这些房子的问题,还问约翰收到她的律师信没有。看来她是不打算交租了,又不会利索搬走,这个事情还真的棘手,所以刚才约翰想着想着就入神了,对,得马上给律师张粲打个电话,请他给温迪回复一封律师信。
接到约翰电话的时候,正是午后。窗台上的海堂花正在安静地怒放,张粲刚从一场兵荒马乱的诉讼缠斗中走出来。
为什么呢,亲爱的,不说也罢。多半当事人以为天塌地陷的情节,在旁观者看来,就像一坨隔夜的豆腐渣,提不起,更不值得提。连祥林嫂那样事关生老病死的天塌地陷,多说两回,都成了笑话。
令人类憎恨的欺骗与陷害会灭绝吗?还有翻脸,反悔,推诿或者造假?它们的漫长存在伴随着人类的生存就一直没有消失。实话说,张粲倒越来越喜欢上这种只要活着就永远脱不掉的各种折磨。没有阵雨,你根本不知道午后的彩虹有多么美丽。
虽然深谙约翰此刻的玻璃心,张粲还是不疾不缓地说:“请把这个房子的所有文件,合约,和信件给我传真过来一下,这事情嘛应该可以解决的,文件收到后,我会准备一封律师信给她的。”替约翰处理的大大小小的生意纠纷在过去漫长的10多年里,私事公事加起来快有上百件了,但凡有什么执照更新,合约注册,保险更新,劳工纠纷,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索赔纠纷,失窃事故,出现纰漏的时候,总是张粲来做救火消防员,都差点快成了约翰的御用律师了。
像这些住房出租的纠纷事情一般也不在张粲的日常业务范围之内,能自己handle的,约翰不会找他,这次对方索赔总金额数目超过了4万加币,不可小觑了,那个叫温迪既然也是律师工作事务所的,那就容易按条律法规的程序来走,有的是时间来逐次应对。(待续)
*相关知识:
BC租屋法规定,若房东出于自己的原因要结束与租客的租约,必须至少提前2个月向租客提出书面通知。如果双方签有固定租住期限的租约,房东无法要求租客在到期日前搬离。若出现租客不遵守租约、反复迟交或不交房租,或对物业造成破坏等情况,根据严重程度,房东可以提前1个月或10天向租客发出搬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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