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省,《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赋予房东(或业主)某些权利和义务。
《住宅租赁法》适用于大部分的租赁情况。但住宅租赁法不适用于应急庇护所、医院或养老院、监狱、学生住所或宿舍、或租客与房东共用厨房或卫生间的租赁单位。
房东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选择租客
按照《安省人权法(Ontario Human Rights Code)》 的规定,房东有权使用收入资料、信用调查、信用检查、租赁历史、担保和类似的经营做法来选择租客。
房东不能根据种族、祖籍、族裔、宗教、性别、年龄、性取向、残疾、婚姻状况或家庭状况(例如:租客是否有孩子)来挑选或拒绝租客。
在租客搬入之后,作为房东的权利包括:
1、收取房租押金。在房东和租客签署租约或租赁协议时,房东可以收取房租押金。押金的最高额度是一段租赁期(例如:一个月或一星期)要支付的租金额度。
2、收取租金。在租金到期时,房东有权收取全额的租金。
3、进入租赁单位。房东可以进入租赁的房屋进行维护或维修,检查您的房屋以确保其符合卫生及安全标准,带领可能的租客看房,或在紧急情况下(例如:淹水或失火)进入房屋。在大部分情况下,房东必须给租客至少24小时的书面通知,并且房东只能在早8时与晚8时之间进入。
4、增加租金。房东可以在每12个月期间增加一次租金,并且房东必须在加租前给租客90天的书面通知。
5、房东必须遵守安省市政与住房事务厅(Ontario Ministry of Municipal Affairs and Housing)制定的《加租指引(rent increase guideline)》。该指引规定了房东在一年内可增加多少租金。
任何超过此百分比的加租必须经房东及租客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LTB)批准。欲查询更多信息,请致电 LTB:
免费电话: 1-888-332-3234
多伦多地区: 416-645-8080
驱逐租客。如果房东给租客书面通知要求他们搬走,但他们不同意,房东有权向房东及租客委员会提出听证申请。房东可以亲自向LTB或任何一个安省服务中心(Service Ontario Centre)提交申请。 欲查询更多信息,请联络LTB或致电给安省服务局查询离您最近的服务中心:
免费电话: 1-800-267-8097
多伦多地区:416-326-1234
作为房东,房东的义务包括:
1、使租赁单位保持良好的状况,遵守省市健康、安全和维护标准。
2、清洁和维护公共区域(例如:大厅和走廊)
3、提供暖气、水和电(即使租客还没有支付租金)
4、提供某些文件(租约副本和租金收据)
5、房东不可以通过与租客协商而改变任何这些义务。如果房东在租约中包括改变这些义务的条款,这些条款也没有效力。
6、房东及租客委员会备有《住宅租赁法指南》。本指南提供关于房东的权利和义务的更多信息,有12种语言的版本。请拨打上面所列的LTB的电话号码索取指南。
房东什么时候可以把房客赶走?
房东必须有合法的理由才能这样做,而且该理由必须是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中规定的。
房东可以根据以下任何一条理由将房客驱逐出去:
1、房客不交租金或经常迟交租金。
2、房客或房客的客人在房客的住所或大楼内从事不法行为。
3、房客对公寓或房屋造成过度损坏。
4、房客或房客的客人无故打扰房东或大楼内的其他租客。
5、房客有太多人住在租赁的住所内。在这里,“太多”是指人数不利于健康、安全或违反住房标准。
6、在申请租赁该住所时,房客虚报了收入。
7、业主或业主的家人想搬入房客的公寓。在这里,“家人”是指配偶、孩子、父母、配偶的孩子、配偶的父母或以上任何人的照料者。
8、业主将拆毁大楼,进行大型维修,需要将该单位腾空,或改变房屋用途不再用于住人。
房东不可因以下理由将房客赶走:
1、房客有孩子或您的孩子吵闹。
2、房客有宠物(除非打扰到别人)。
3、房客要求维修。
4、房客加入了租客协会。
房东不可动手将房客赶出家门。房东必须首先向房东及租客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 申请驱逐令。
在大部分情况下,房东及租客委员会将举行听证会,如果委员会裁决可以将房客驱逐出去,只有警官才能动手驱逐房客。
房客可以联系法律咨询所或房屋帮助中心查询详细信息。欲寻求当地机构的帮助,请拨打2-1-1咨询社区信息中心(Community Information Centre)代表。
转载:YorkBBS
关注:长按二维码→识别图中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