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曾经做过监护人,当然也都是朋友的事情,因为必须要了解孩子才敢去做。”她说,“做监护人之前我跟朋友‘约法三章’:第一,我会跟我的朋友说,你不要把孩子推给我,你们什么事都不管,尤其是你孩子的一些缺点、一些毛病,你不要指望我来帮你去纠正,孩子跟你生活十几年她的问题你们都不能解决,你们还奢望孩子来了加拿大会立地成佛?我告诉我的朋友,你孩子的问题来到之后甚至可能会更加严重。第二,我也对孩子说,我不是你的父母,所以我也不可能代替你的父母对你无微不至的关注,你也不用向我撒娇,我也不会向你发火,但是有一点你要明白,当你出什么事情时,我一定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这点安全感你还是应该有的。然后,孩子就飞过来加拿大了。我跟这孩子约定,每两周我们见一次,孩子讲讲她的学习情况、住宿家庭情况。不久,她搬出来跟几个同学一起合租,她不喜欢住在寄宿家庭里。我把家里的钥匙给她,告诉她有委屈可以随时去我家里住或者待上一段时间。加拿大每个月都会有长周末,假如她愿意,长周末我会把她接到我的朋友圈子里面,我们一起去吃饭、旅行等等。有件最感到自豪的事,我给她开了一个20岁的生日Party,这点我相信她的父母都做不到,当然她的父母“埋单”。我和她父母虽然是朋友,但我作为监护人,朋友也给费用,而且不是像有些中介宣传资料上讲的几百块加币,那点费用找个加拿大人挂个名还可以。我收“大钱”的。关于费用,我会跟她父母说清楚,不要以为给了钱就万事大吉了,我要帮你照顾孩子,做“保姆”等,当然,我不会用你们的那种方式照顾她,孩子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成长,她需要我们这些过来人给她一些忠告,你们父母的意见,说不定透过我她更能听进去。”
听完她的故事,我终于明白另一个做过监护人的朋友说过的一句话:做监护人,相当于你家里多了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你比她的父母还要操心!此话不假。
我身边有两个朋友刚好都曾经做过留学生的寄宿家庭,一个是在维多利亚岛的艾瑞和瑞克夫妇,另一个是多伦多的国内移民A君。艾瑞是香港人,她先生是本地人,艾瑞想孩子多接触一点中国文化,找个男孩来和自己的孩子做伴,于是他们申请做寄宿家庭。由于艾瑞了解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她觉得自己可以帮助中国留学生更好地适应加拿大文化,她甚至要求她的先生在家里讲英文时讲得慢一点,尽量让留学生能够听得懂,她的先生是基督徒,是非常乐意帮助别人的。所以,在她家里寄宿的留学生都非常开心,一方面既可以学到英文,另外还可以经常尝到艾瑞做的中国食物。寄宿在这样的家庭真是一份福气,可遇不可求。另外一位朋友A君,夫妇俩都是国内移民来的。他们觉得做寄宿家庭可以贴补一下家里的开支,每个月可多900加元收入,扣除掉吃饭、用电等费用,一个月的进账也有200加元左右。但是,A君总在我面前投诉学生,说他们食量大。我从另一个途径打听到,留学生也不满意A君,说他总做简单重复的食物,很少换品种。为了省钱,A君通常趁着超市便宜的时候买一大堆食物回来,整个星期都吃那些食物。平时在家里娇生惯养的留学生那里受得了这些,老是往家里诉苦,要求换住另一家。换了新学生,A君还是那样,管吃饱不管吃好。好在A君虽然省钱,但他从不买过期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