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的RFE趋势:USCIS搜索中国的公共商业企业登记记录
2014年12月5日,USCIS(移民局)的EB-5利益相关者会议上,投资移民计划(IPO)办公室主任Nicholas Colucci提到,该机构的首要任务之一是与执法和监管组织合作,帮助防止欺诈,并且发展新的方法来进一步加强对EB-5计划的信心。根据Colucci先生所说,USCIS打算采取如下措施来加强EB-5计划的完整性:(1)进行更多的国内和国外网站访问,以验证支持文档的合法性;(2)利用新的商业和政府数据库;(3)扩大欺诈检察和国家安全(FDNS)团队;(4)给FDNS团队提供打击洗钱和欺诈的进一步培训。
尽管Colucci先生并未详尽说明新计划的细节,但我们认为这些举措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对合法资金来源和转账路径文档的RFE(补件要求回函)的增加。事实上,自2014年末以来,投资者就面临了对合法资金来源和转账路径文档要求REF数量的显著增长。仔细看那些最近的REF,表明USCIS确实采取了新的措施来验证EB-5投资者提交的资金来源文档。
随着中国投资者占EB-5投资者总额的80%以上,大多数最近的REF都是针对中国投资者,这也就不足为奇了。本文着重介绍一种涉及中国投资者的新RFE趋势。在以后的文章中,我们将讨论其他几种趋势。
最有趣的一个RFE趋势涉及了的是作为企业主的中国投资者。在一个案例中,申请人通过房屋抵押贷款获得她的EB-5投资资金,并试图证明她用来购买房产的资金来源于她的工资收入。为了证明她的工资收入,申请人提交简历和雇佣证明。在RFE中,USCIS表示他们进行了公共记录的搜索,搜索结果表明申请人是她目前雇主的股东。USCIS指出,她提供的收入证明不能支持,她对于现有公司的出资入股,因此USCIS要求她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USCIS在RFE中提到的公共记录,可能来自(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公示系统”),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总局在2014年10月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推出的一个在线数据库网站。可以通过选择地点和输入公司的名称或公司的注册号进行搜索。在搜索结果页面上会披露广泛的关于公司的信息,包括成立日期、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现有股东的列表和每个股东各自的股权。在某些情况下,记录还列出了股东权益的变化。
然而,我们注意到使用信息公示系统来验证资金来源文件并非没有缺陷。如果在投资者的资金来源文件中的公司名称不是公司的注册名称,那么按照公司名称进行搜索可能会产生不准确的结果。此外,由于在全国各地报告标准不同,有时是找不到股东权益变化的。在投资者最初用少量的资本建立公司,但后来大大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下,这可能会造成很大的混乱。此外,由于法律只要求企业提交的年度报告,能反映前一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股权变化,所以股东权益的变化记录虽然存在,但也可能是过时的。因此,它可能需要长达一年半的时间在信息公示系统中更新股权的变化。
当我们为USCIS实施新措施,加强程序的完整性,防止欺诈而欢呼时,我们还是要提醒USCIS不要完全依赖信息公示系统,因为它可能包含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信息。对于中国同时也是企业主的投资者,审核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司的公开信息披露页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地方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收集必要的文件来说明购买公司股份的资金的合法来源。
来源:EB5sir 原文作者:Fankai (Oliver) Y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