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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稿:马景华
来源:东方网
国税局犯罪调查科主任Richard Weber在纽约时报有关报道后发表声明称,虽然有意多笔小额现金存款(Structuring Cases)躲避报告是违法的,但除非有特别的正当理由和经过批准,国税局将不再没收合法来源的现金存款,但会继续没收非法来源的现金存款,并从中调查可能犯罪行为。
逃税的现金是非法的收入,隐瞒其来源属于洗钱,有可能被国税局刑事调查。不少华人为了规避银行保密法(BSA )规定,如银行要上报客户存入一万元以上的现金,而采取多笔小额现金存款。这些存款如未报税,很可能会被国税局"民事没收法 (Civil Forfeiture)没收。国税局可以只是怀疑非法行为并不用法庭判罪就可以没收这些现金,还会没收其他偷税漏税或非法所得的财产。
民事没收法是有争议的法律程序。执法人员只要怀疑某人卷入非法行为,不用证明他是否犯罪,就可以取走其财产。为拿回财产,所有者要证明这些财产不是违法所得。这点与刑事没收法(Criminal Forfeiture)不同,后者要法庭判罪才能没收。民事没收法是打击走私贩毒恐怖组织的有力武器,可以不经过司法程序就可以没收非法的现金和其他财产。它也对逃税的人产生威慑,即国税局可以不用查税,只要纳税人的财产与报税的收入严重不符,又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如用现金买楼又多年报低收入,国税局就可能用民事没收法将房产没收。
国税局的民事没收,主要通过其犯罪调查科进行。犯罪调查科调查可能的违反税法(IRC )和与之联系的金融犯罪,提高公众对税务体系和遵守税法的信心。虽然有某些联邦机构与国税局共同调查洗钱和违反银行保密法的行为,但国税局是唯一的联邦机构调查违反税法的犯罪。犯罪调查科有约3700名员工,其中有2600名税务特工(Special Agents),许多人有会计和法律学位。由于美国的税务体系主要依靠报税人自我评估税负,自觉诚实报税,所以必须有民事查税(Civil Audit)和刑事调查(Criminal Investigation)来阻吓可能的不遵守税法的行为。犯罪调查包括三个方面:合法来源的税务犯罪,如逃税;非法来源的金融犯罪,如洗钱;毒品和恐怖主义的金融犯罪,以第一个方面为主。2015年会计年度,犯罪调查科启动近两千项调查,判罪坐牢的比例为82%,其中有不少案例是用现金逃税被判有罪的。
对大多数人来说,听到「你在被国税局犯罪调查」是很恐怖的事。即使未到起诉阶段,犯罪调查都可以毁掉个人的生活或生意,更何况最后调查结果是绝大多数人要坐牢并刑事没收个人财产。
犯罪调查科启动刑事调查程序大致如下:接到国税局查税员的诈欺报告(Fraud Referral)或其他报告;税务特工开启刑事案子;经过上级批准;启动调查,包括传唤(Summon)调查对象,面谈与有关联的人;搜查令和大陪审团起诉。如上述的多笔小额现金存款,银行会向国税局呈交可疑行为(SARs)报告,国税局将现金存款与个人的报税记录比较分析,启动可能的犯罪调查,如这些现金被怀疑涉及非法来源或逃税,就可能被民事没收。如要拿回现金,必须证明这些现金是报税的合法收入。如不能证明,还可能被刑事起诉和判罪。
税务特工采取以下方法证实报税人是否逃税:特别项目法,如没有将所有项目全部报税;净值法,如财产和负债的差异;消费法,如消费大于报税的收入;银行存款法,如现金存款有否报过税;加成法,如用大数据分析不同行业的收入比例;单位价值法,如用生意的大小员工多少估计总收入。税务特工一般会登门查看调查对象的住家,评估其收入与房产价值是否相符,从其他人了解收入来源,并调查手上现金,必要时会申请搜查令搜查。只要调查对像有以上一项不能合理说明合法来源,就可能被没收个人财产,这是每个华人要必须避免的。(作者为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