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
APEC商务旅行卡(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简称旅行卡或ABTC)计划
系亚太经合组织工商理事会(ABAC)于1996年向APEC领导人会议提出的一项重要建议,该计划旨在便利APEC范围内各经济体的商务人员往来。APEC商务旅行卡持卡人凭有效护照和旅行卡在三年内无须办理入境签证,可自由往来于已批准入境的各APEC经济体之间;并在主要机场入出境时享有使用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通道的便利。 目前,加入该计划的经济体有18个:澳大利亚(AUS)、文莱(BRU)、智利(CHI)、中国(CHN)、中国香港(HKG)、印度尼西亚(INA)、日本(JPN)、韩国(KOR)、马来西亚(MAS)、新西兰(NZL)、巴布亚新几内亚(PNG)、秘鲁(PER)、菲律宾(PHI)、新加坡(SIN)、中国台北(TPE)、泰国(THA)、越南(VIE)、墨西哥(MEX)。
其中,内地、中国香港与中国台北之间的人员流动仍按现行办法办理,互不适用该卡。
颁发对象及资格要求
根据《APEC商务旅行卡操作框架》以及《关于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办法和管理规定》,目前我国APEC商务旅行卡的颁发对象为:从事APEC事务的政府高级官员,因业务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的国有企业人员及民营企业人员,不包括外商独资、合资及台、港、澳资企业人员;无刑事犯罪记录或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的国家拒签的人员。2012年北京、上海、重庆、江苏、浙江成为全国首批5个试点省市,可放宽“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人范围。即日起,因业务需要,需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在试点省市注册的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中方人员,及台港澳资企业的大陆人员均可快速申请办理该项业务。
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按现行因公出国签证送办程序向外交部领事司递交申请。
(二)外交部领事司按《APEC商务旅行卡操作框架》原则规定及我有关审批原则,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申请人有关资料将通过专用网络传输到已加入ABTC计划的各经济体进行复审;外交部领事司将根据各经济体复审结果决定是否颁发APEC商务旅行卡。其他经济体人员通过本经济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
(三)因各经济体复审所用时间不同,中方申请人申请所需时间为一个月以上。对于其他经济体提交的申请,外交部领事司一般会在2周内审理完毕,个别申请也可能会超过这个时限。
持卡人享有的便利与应尽义务
(一)持卡人凭有效护照和旅行卡在三年内无须办理入境签证,自由往来于被批准入境的各APEC经济体之间从事商务活动。
(二)持卡人在各经济体主要出入境口岸享有使用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通道快速通关的便利。
(三)持卡人不能免除进出各经济体时填写各类出入境表格的要求,也不享有其他特权与豁免。
有效期限:PEC商务旅行卡的有效期限为三年,在接受APEC商务旅行卡的国家内的停留时间,一般不超过两个月,停留时间的长短随国家的不同而不同。
此外,如果APEC商务旅行卡的持有者申请了新护照,那么之前的商旅卡将不能再继续使用,而必须获得与新护照相适应的新的APEC商务旅行卡。
需要申办此卡,详情请联系
澳通移民留学公司
国内 0411-66850790 宁经理
手机13842858466,13998871448, 13632602696
澳洲电话 0420502270,0413732358张先生 , 0425198508但女士,
加微信 994929154,wenfangdan
QQ:994929154, 13008713, 496164808
另招全国合作代理。欢迎垂询!
如果电话不通,或通话中,请发短信或加微信,QQ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