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代表租房者利益的团体向消费者事务厅厅长盖瑞特(Jane Garrett)提出,房东依照维省租房法律,无需具体理由即可责令租户迁离以腾空房子,这种规定必须改变。
据澳洲Domain房地产网报导,维省政府正在审查这条在1997年立的法规,当时租房在墨尔本主要城区的居民数量约占24%,如今大约为30%。
租房者协会(Tenants Union)提请盖瑞特审查该法规的10项建议中包括:
• 业主驱逐租户时,应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
• 应该对驱逐租户有一个“合理测试”
• 房东出售房产不应该作为驱逐租客的自动权利
租房者协会政策主任卡斯皮(Yaelle Caspi)称,无需理由驱逐租房者的方式赋予了房东过大权利,使租户知道他们的房东可以随时驱逐他们。这种方式能使房东避开法律。
Mt Eliza的租客卡素(Geoff Castle)离婚后卖掉了住房,至今已租房22年。他说,对澳洲租房居住的普遍态度认为他们属于底层民众。
他说:“在这里有种观点,如果你是租房而不是拥有自己的房子,你就是二等公民。那么我们得认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自己的房子,如果不是这样就很失望。”
卡素表示,太多的投资者对投资房有“不合理的回报”的预期,不理解租户的合法责任。
他认为许多房地产经纪公司处理租房事情没有经验。“缺乏尊重是可怕的,真的。你质疑他们,也不过是耸耸肩的小事,”他说,“他们会说,‘嗯,你抓住了我们的问题,但也许下一个人不会。”
盖瑞特称,维省的住房市场在最近几年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有更多的人租房时间更长。
她表示,审查租房法案的目的是要确保所有维省人能获得安全、便宜的住房。
回复“公寓1”、“公寓2”、“公寓3”、“别墅”获得最新物业精选集,不定期更新!
或致电 03 9326 5844 / 0430 318 610 具体咨询
关注【CD RealEstate Australia】官方帐号
微信订阅号: CD_Realestate
新浪微博: Citydiscount-房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