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曾提及申请签证不能弄虚作假,否则后果严重!有时是无法挽回的结果。
近几年移民部的工作处理手法有点矫枉过正,不单申请人无所适从,有时连专业人士也跟不上移民部内的政策改变,例如去年底立法;提供金钱给中介又或雇主而得到提名/担保变成违法,变相的降低员工的工资也被认为是违法,正所谓政策赶不上变化,很多小生意在找不到人员的同时也对457签证有所畏惧,所以有很多申请人只能另辟蹊径,购买现成生意以自雇身份来申请457签证,移民部最近注意到这种情况便修改政策;对自雇人士申请担保资格一律提高门槛并拒绝其申请,很多申请人没有注意到这种政策改变,申请不幸地被拒绝!
我们明白很多申请人花费巨资购买生意,本意是可以经营自家生意更可以办理移民,可以说是一举两得,对于澳洲本地的经济来说也受惠不少!很多读者会疑惑的提出为何自我担保不被允许?移民部的政策为什麽处处针对457签证申请人?
笔者理解是因为移民部设立不同的签证,原意是让不同类别的人士申请他们所安排的签证,例如,经营生意的应该申请他们所安排的商业签证,技术移民便申请所指定的签证,例如457劳工签证应该是被雇主所聘用才可以申请,他们想不到这个社会是瞬息万变的,申请人会选择更适合他们的签证,不一定是移民部所安排的,例如一个学生签证持有人,他们还没有毕业但是有雇主选择他们,需要他们的经验,因为有一些人才学习技能特别快速,短时间内便能够掌握一门技术,他们根本不需要经过长时间学习,但在现时的签证规则下他们毕业后才能申请雇主提名,所以政府所订下来的政策根本就不可以完全照顾到各类人士。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该要跟从它所定下来的法律,一视同仁,双方都要遵守法律原则,但是我们看到是政府对申请人处处刁难,经常妖魔化申请人,所有申请人都是为了移民目的?但有“移民目的”有何问题?可以说对申请人没有一点尊重。
笔者觉得现在特别针对457 签证做出的一些政策调整或多或少的在影响着目前的申请人,笔者接到移民官打来的电话说由于在2015年中一些政策的改变,一些原来可以批准的签证现在不一定有好的结果,如果大家有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向笔者咨询。
在过去的几年,很多小生意,比如一个年营业额20多万的咖啡店,或是自己创办的进出口公司都可以顺利的拿到457签证,而现在明显难度要大很多,移民局更多的是考虑到职位的真实性和必须性,而有一些看上去是为了拿签证而制造的职位就会被高度的怀疑。也就是说这个生意是否需要一个全职的提名职位,这个申请人是不是需要一个礼拜38小时的做这一个工作,这些都是考量的因素。
笔者的一个客户D小姐从2014年开始就建立了公司,一直经营进出口的生意,这两年来生意特别的稳定,营业额在50万左右,2015年,D小姐就准备递交457签证,但是D小姐一直没有租办公室,在家里办公,由于货物是直接从中国送到悉尼的买家的,她也没有租仓库。移民局就因为这样的原因把D小姐的签证拒绝了,D小姐就找到了笔者,笔者马上安排了上诉,并要求她租合适的办公室和仓库以及展示店面,由于D小姐本来就有两个员工为她工作,一个办公室是需要的。不久前她的提名已经批准,正在准备签证之中。
和D小姐一样的客人也有很多,像他们这样在澳洲做着生意,雇佣澳洲人,生意完全可以养活自己,这确实是一个真实的职位。笔者有信心,在上诉庭上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答复。
像这样的申请如果无法在移民部审批时得到好的结果,笔者建议把案件提交到上诉庭,因为根据法律原则,如果政策是违反法律时,这个政策便不能立足,如果读者遇到相同情况,如果您的签证因为自雇被拒绝,请尽快联络笔者。
供稿:澳洲移民法律咨询Stanley C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