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移民】澳洲签证条款一定要遵守!

2016年02月14日 图说悉尼




笔者近期遇到几个案件想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也希望各位读者有所借鉴,在遇到特殊的情况下要有专业人士的指导,不能违法签证条款。


H先生是2010年来到澳洲的,当时H先生就在澳洲和朋友参加了教会,并找到了唐人街的一名移民代理为其申请了保护签证,签证在半年后就被拒绝了。H先生就听从代理的建议走到了难民仲裁庭,同时,他在教会里遇到了自己心爱的女朋友,不久案件就以维持移民部的决定而告终,H先生又找到了这个代理询问下一步,代理告诉他可以去联邦法庭,但是费用要几万,H先生没有这些积蓄,负担不起只能将这件事搁浅。几年后他和他的女朋友结婚,在教会弟兄姐妹的帮助下将案件走到了移民部长干预,在重新拿到过桥签证后他严格地遵守签证条款,准时去移民部报道。期间,他的妻子怀孕了。当移民部长最后决定不考虑的时候,移民部要求他离境,并要求他在规定的时间内拿着飞机票去移民部。走投无路的H先生只能找到最初的这个移民代理寻求帮助,这个移民代理就劝说他只要和移民部求情就可以留下来,所以到了规定的时间,他并没有按照移民部的要求买好飞机票,而是带着怀孕的妻子去了移民部,当场就被移民部带到了拘留中心。H先生的妻子通过朋友找到了笔者希望能够帮助他的丈夫,而且她现在在怀孕期间,十分需要丈夫在身边照顾。笔者看到H先生已经没有案件在身,但是他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于是,笔者就帮助他争取上诉到联邦法庭,豁免限期审理的限制。并且尽力帮助他从拘留中心担保出来。于是笔者就立刻帮助H先生申请了过桥签证, 签证隔天就被拒绝,笔者又马上上诉到了仲裁庭,在开庭前做好所有的工作,在开庭当天就获得了成功,H先生第二天就从拘留中心走了出来,并豁免了担保金。笔者看到他们一家团聚,深深的为他们感到高兴。对于这家人来说又重新看到了希望。



另一个案件,G先生和K女士在澳洲已经逾期居留了10年之久,在两年前他们找到了一个移民代理为他们一家申请了保护签证,夫妻两人和两个小孩就有了过桥签证,但是他们却没有工作许可,这个代理告诉他们在申请保护签证之后不能拿到工作许可,于是他们只能偷偷的打工来支付一家人的开支。不久G先生在打工的工地被移民部查到就立刻被带到了拘留中心,K女士找到之前的代理,代理说没有办法担保出来,K女士在绝望中通过她的朋友找到了笔者,笔者听完了整个案件后觉得这个案件还是有一线希望的,于是就马上申请了过桥签证,同时为K女士申请工作许可。工作许可在两个礼拜后就拿到了,但是G先生的过桥签证被拒绝了,于是笔者马上上诉到仲裁庭,仲裁庭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维持了移民部的决定。一个月后笔者再准备材料帮他申请过桥签证,并从各个方面来证明G先生会坚守签证条款不会再犯。当然由于G先生以前的历史,移民局并没有批准,笔者没有放弃,再不断的为G先生一家人准备材料,递交签证,上诉。经过六个月的努力,G先生终于被释放,一家人见面万分感动。笔者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现在案件还在审理中,希望会有一个满意的结果。


移民部对于违反签证条款的人有严厉的措施,笔者希望每一位签证持有者都能够遵守签证条款。如果有需要笔者帮忙之处,请联系笔者,笔者会用专业知识为您排难解惑。


以上专栏是由澳洲移民法律咨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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