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九号刊登于本地媒体Herald Sun,题为《外资审查委员会政策变动》。
报道称,外资审查委员会的一项针对外国人的购房政策变动,涉及澳洲外资框架下对“新房”的定义。
首先海外人士到底可以在澳洲买什么样的房产?
答:新房.
但是所谓的”新”房必须满足以下几点:
新房可以是还未建,或者正在建,或者已经建好的;
如果是已经建好的新房,这个房子需要是没有人住过,或者被开发商住过但是没超过12个月;
购置前,需申请FIRB. 也就是要得到海外投资申请委员会的许可;
买空地建独栋别墅是可以的,即house and land;
一块土地上,新建房的数量大于推倒房的数量,海外人士可以购买,反之,则不可。
这第五条就是新的规定.
FIRB官网原文如下:
外资审查委员会新规指出,若推倒旧房建立单户新房,“一般不会定义为‘新房’”。
据外资审查委员会FIRB (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 官方网站介绍,房屋新旧关键在于重建的住宅是否“增加澳洲房源供给”。
也就是说,如果一块土地上有一套或以上的房子,推倒新建成单套房产,那么这个FIRB一般不会定义为“新房”,因为它减少了房源供给的数量.
但是来自房产中介公司Nevile & Co Lawyers的Peter Nevile说新政有待解释,建议开发商先行试法,了解房产到底如何分新旧。
“这样的情况估计不符合新政的新房标准,但准确答案我们还不知道。”他说。“外资审查委员会还未给出明确的答案,因为还没有人先行试法。”
“我们与外资审查委员会已经聊过,但对方无法就此给出绝对的答案,因为他们自己也不知道。”Nevile表示。“需要先行试法,才能完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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