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ust 是很多企业主比较喜爱的businessstructure. 它主要由信托受托人(Trustee)和信托受益人(Beneficiary)组成。Trustee与Beneficiary 的关系可以简单的用下图来理解。
信托创建人(Settlor)拜托Trustee 管理其财产并将其投资产生的收益或收益加资产分配给Beneficiary
很多人建立Trust 并用此形式进行商业运营的目的是为了避税。Trust 可以把其营业产生的盈利按照一定的比例分给Beneficiary从而达到少交税或不交税的目的。建立Trust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然而,不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对Trust进行操作进而达到避税的做法是很危险的。某些Trust在进行盈利分配时因没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被税务局视为非法避税。
最近,税务局开始严查利用Trust来达到非法避税的行为。根据所得税评定法(Income Tax Assessment Act 1936)的Section 100AA 和100AB规定:首先,Trust如果申明某个Beneficiary 有权利获得其盈利,则Trust必须在当下财年结束的两个月内告知Beneficiary有权利获得其盈利或直接将盈利分发给Beneficiary;其次,如果Trust发给Beneficiary的盈利超过了Beneficiary在Trust中占有的比重,则Benchmark percentage rule 必须被遵守。税务局将有针对性调查Trust是否违反了这两条法律。违反者有可能面临高额罚款。
与此同时,税务局也开始对注册了ABN的Trust进行大范围的调查。除了一些特殊性质的Trust,凡是近两个财年内没有提交Business Activity Statements 或Trust Income Tax Return的Trust都被取消了ABN。
截止2016年1月22日,总计有22万个Trust已经被取消了它们的ABN。这也就意味着这些Trust 不能再进行正常的商业运营了。
请拥有Trust的企业主们在具体操作运营时务必注意遵守法律法规,并且不要忘了为Trust每年报税以及定期做Business Activity Statements. 如有任何问题或疑惑欢迎来PPA办公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