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皇家律师官网
移民来到海外难免要和执法人员打交道,当你开车的时候警灯一闪你就要靠边,当你收到一张罚单意味着要交罚款。在很多移民眼裡执法人员是握有特权的,和他们打交道还真的要讲究方法¬。西方社会中的执法人员在法律上的权利跟义务都差不多。这些公僕包括海关的工作人员、移民局的官员,或是检疫单位的人员等等。
执法人员的权利
法律赋予不同的执法人员在履行不同的权利。诸如指挥交通、临检,或是在海关检查相关的证件;外务移民官可能要逮补违反签证条件者;内勤的移民官则可能负责检查签证的合法性,或是延签的可行性。所以执法人员一方面对老百姓来说有一定的权威,不能够称兄道弟,也没有私交的空间。另一方面,他们的权利也受到法律层层的约束。
基本上,在西方社会生活的时候并不会跟执法人员有太多的接触。他们也不会主动让老百姓感受到他们的公权力。执法人员与老百姓之间的接触都是固定的。除非你被列为嫌疑犯,或是主要证人,才可能要配合桉件而被传唤。
别轻易说「Sorry」
很多海外的华人见到警察或是移民官,尤其在听不懂对方讲什麽英文的时候,往往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就是:「I am sorry」。在交通事故的现场,谁先说「Sorry」谁就倒楣了。因为道歉的人等于是主动承认是始作俑者,就算这个「Sorry」后面要接的是:「对不起,我不会讲英文」,在主观意识上和所有人的笔录上,就是道歉的人已经主动承认有责任。
华人在这上面会吃的亏有两种:第一,明明讲不通,可是不懂得提出要求一位翻译的权利。第二,自认英文能力还可以,不希望因为要求一位双语的律师或是政府的翻译,而可能被认为想刁难警察的心态,所以就嚐试自己来回答问题。此时,当事人很可能在沟通不良的情况下,随便说了几个「Yes」,再随便说了几个「Sorry」,那整个故事串起来就非常不同了。
上述这两种心态恰恰相反。第一种人所担心的是,因为自己不懂英文,怕怠慢了这些执法人员。但在自己不懂英文的情况下,就算很希望多说几句话,也不外乎是:「I am very sorry」;甚至对方还听不懂。这种不良的沟通对执法人员来说,其实是更加的怠慢,也会造成更多困扰。
因此,在面临事故发生警察讯问时,有几个注意事项。第一,不要说「Sorry」。第二,如果实在没有办法沟通,就保持沉默,或者是让警察感觉到你需要有人协助沟通。即使当事人自认英文还可以,可是并不是那麽流利,这时也应该表达出还是需要有一位翻译,而在翻译抵达之前先保持沉默。因为接下来提出的问题,可能不见得像一开始问的「你还好吗?」「我可不可以跟你谈两句?」来的这麽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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