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在美国和加拿大就能拿到国籍的政策将要一去不复返?

2015年03月14日 加拿大留学移民



导语

美国共和党议员维特已经在国会提出修正案,即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必须父母之中至少有一人是美国公民、拥有绿卡或曾在美军服务,才能获得美国籍。他把这项提案加入“为贩卖人口受害者伸张正义法”,辩称他的修正案与这项法案有关,因为两者都关乎移民问题。


民权团体对此反弹激烈,200多个团体组成的民权和人权领袖会议11日致函维特,自南北战争结束以来,维特修正案首次试图建立两级公民权,使数百万计土生美国人没有权利获得美国努力奋斗保障的同等法律保护。但也有舆论赞成取消出生公民权,指已开发国家中,只有美国和加拿大仍向在其境内出生的孩子自动提供公民权,欧洲没有任何国家这样做。


毫无疑问,这个修正案的提出,与最近加州扫荡“月子中心”不无关系。与加拿大比较,美国的月子中心的规模和人数当然都比加国多很多,问题自然严重。但是,如果与美国近千万的非法移民规模相比较,则“双非婴”还是小事一桩。


在加拿大,前后两任移民部长康尼和亚历山大都想推动修法,但是由于社会反应不强烈,更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受害最大的省卫生厅(因为这些生孩子不付钱的妈妈,给省的医疗经费带来负担),比如安省,就明确表态不会支持移民部的改革,于是移民部从善如流,就搁置了修法提议,维持了加拿大的大器形象。


让美加两国政府不要太小气是一回事,从中国杜绝怀孕妈妈是另外一回事。中国正在成为世界超级大国,对美国说不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是,因为中国的环保、雾霾、教育制度等种种问题,都让部分人有“离开”的念头。


另外,在全球化时代,人口资源肯定要重新调配分布,美加作为移民国家不要太小器,只要把制度的漏洞补上,未必不可能有双赢结局。那些“双非婴”,将来可能就是美国需要的全球化人才。眼光放远一点,尤其是国会议员,没有胸怀的话,美加就会一路衰退下去,一个国家的魂衰退了,要重振,比发展经济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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