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威尔士州税局发布了2016年土地税率与征税点。
州税局于每年12月31日午夜零时向新州土地所有者征收土地税。无论土地是否盈利均需缴纳土地税。
征税对象:
若您12月31日午夜零时持有或共同持有土地,该土地既非您主要居所(家庭住址),亦不符合免税条件,且应税价值超过土地税起征点,则您需缴纳土地税。
在“土地税”范畴内,土地所有者定义如下:
单一所有者
共同所有者
公司
公司冠名单位业主
信托受托人
非特殊信托的信托受益人
拥有非免税土地的社团或组织
适用土地税起征点的单位信托权益持有者
养老金基金的受托人
某些国有或本地议会所有土地承租人
哪些类型的地产需缴纳土地税?
您需对下述类型的地产缴纳土地税:
空置土地,包括空置农地
建有房屋、住宅单位或公寓的土地
度假屋
投资物业
公司冠名单位
住宅、商业或工业单位,包括车位
商业地产,包括工厂、商店和仓库
向州政府或当地政府租赁的土地
当前2016年的税率和起征点是多少?
当前税率和起征点如下表所示:
2015年的税率和起征点:
我是否需要进行土地税登记?
若您的应税土地总价值超过土地税起征点,则您必须进行土地税登记。
我该如何进行土地税登记?
您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通过OSR (Office of state revenue) Land tax online进行网上登记
拨打1300 139 816
提交《土地税登记-初始申报表》Land Tax Registration - Initial Return form。
若您以往曾进行过土地税登记,则无需重复登记。
您必须在每个征税年度的3月31日前完成登记。若您未进行申报,则州税局可依照《1996年税务管理法》对您处以利息与罚金。
登记后,我如何修改个人信息?
若您的个人信息有变,您可采用下述方式进行修改:
登录OSR (Office of state revenue) Land tax online网上修改
拨打1300 139 816
提交《土地税-修改申报表》Land tax - Variation Return form.
州税局将如何通知我交纳土地税?
您一旦注册,州税局将基于您所提供的信息,向您出具一份评税通知。这份通知包含您所持有土地的应税金额。若需缴税,则您随后会收到一份年度评税通知。
如何决定我所持有的土地价值?
提供的土地价值,后者在7月1日进行土地估值。州税局采用土地税年度上一年的估值结果,例如,2016土地税年度采用2015年的估值结果。
分契式单位(strata unit)估值
为决定您持有的土地价值,州税局将当前土地税年度的土地估值结果加上前两年的土地估值结果,算得平均价值。
如果我对土地估值结果存在异议,应怎么做?
如果您对土地估值结果存在异议,您可在收到评估通知的60天内书面通知土地与物业信息机构(Land andProperty Information)表示您对土地估值存在异议。
请查看Land and Property Information网站 (http://www.lpi.nsw.gov.au/)获取更多信息。
注:若您正在对土地估值结果提出异议,您仍应缴纳土地税,否则您会因任何未付税额被处以利息。
土地税基于您所有应税土地总价值超出土地税起征点($482,000)的部分计算。
税额为$100澳元,加上土地税起征点到溢价税率起征点($2,947,000)之间价值的1.6%,再加上超出溢价税率起征点部分的2%。
注:在合伙持有土地的情况下,无论合伙人数量,起征点仍为$482,000。
若所有者个人独立或与其他人合伙持有其他土地,个人在合伙关系中持有的权益可为应税性质。
您可查看sample land tax calculations (http://www.osr.nsw.gov.au/taxes/land/calculation) 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