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冤假错案集锦,婴儿被野狗叼走判母亲坐32年牢,澳洲法官你们也是可以!

2016年02月17日 墨尔本生活资讯


近几年来,在中国的网络上很多人都纷纷的吐槽天朝的法院和刑罚,但是小编想说,你以为只有中国才有冤案?

呵呵哒,那是你没有听过澳洲的冤案,澳洲的冤案比例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哦!

在这个神奇的国度里的监狱里可是有着不少那些被关押了长达十多年二十多年的人,而他们身上都背负的是一些冤案错案。

看完这些以后,你就会发现原本心中的安全感瞬间消失的一干二净了。

不要以为国外就是好的。不要以为国外的天空就是干净的。


澳洲刑罚里还是有不少漏洞的,而且要知道澳洲刑罚都是属于不能轻易动弹修改的,因此就算是真的错了,要修正要撤销也是很困难的。



基本就是,错了就继续错下去吧。而且澳洲现在还米有一个专业的机构有这个权利来审核或者来纠正这些错案。


因此,如果有幸得到提前无罪释放,是幸运,如果没有,那么就默默呆着吧。



而就在错判案件中,有这么一些案件,可以说是在当时以及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引起了极大的社会舆论反应。


真的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了一跳!多少人在监狱里从年少变成了中年大叔大妈,又有多少人从中年变成了白发苍苍.......真的是岁月无情,监狱蹉跎了光阴啊




案件1: 迟到了整整32年的正义!!


在三年前,一桩关于婴儿死亡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了。随着法院宣布死去的婴儿是由于野狗叼走,而非父母谋害之时,这件长达32年的冤案,终于被画上了一个不那么完美的句号。


32年啊!!!

小编只想说一句

澳洲法院也正是心够宽的。

比起中国那个周校长的冤案而言

恐怕这个更让人无奈。




而在此之前,婴儿阿扎利亚的死一直被归咎于其亲生母亲林迪所致,大家都认为,林迪将孩子当做了祭品。


之所以这么认为,是由于林迪是一名真正的基督教徒,并且在孩子出生的时候,林迪给孩子披上的是一件黑色的衣服。几乎从没有人会给一个新生儿裹上黑色的衣服。


因此没有一个人相信那对夫妇说的,是“野狗”叼走了孩子。况在善良耿直的澳洲人眼里,野狗是不会叼走孩子的,这个是从来没有的先例




于是,当时铺天盖地的舆论炮火都对准了那对夫妇,特别是母亲林迪。有76.8%的澳洲人认为林迪是有罪的。有人对林迪吐口水,有人跑到林迪家附近学野狗叫。从这点可以看出,无论在哪一个国家,女性永远都是处在一个弱势的环境。


随后,警方在距离事发地点3英里的地方发现了婴儿阿扎利亚的睡衣,可是并没有在睡衣上发现有任何野狗的迹象。




可想而知,这一发现,对林迪而言是非常不利的。并且,有专家实验现象表明,野狗的牙齿是会穿透布料的,但是却不会割破布料,而警方找的睡衣上却有着明显的割破痕迹。


与此同时,根据林迪所描述的她给婴儿穿的外套并没有找到。

种种迹象,都让所有人越来越怀疑,凶手实际上就是婴儿的母亲,林迪。她在贼喊捉贼。


然而,小编想吐槽一句,是谁说专家的实验报告就百分百的无误了呢。



最后,就连验尸官的验尸报告,也把矛头直接对准了迈克尔夫妇。


检察官指控林迪用指甲刀谋杀了自己的女儿,然后制造了被野狗吞噬的假象,而丈夫迈克尔被指控在案发后协助妻子洗脱罪名。


陪审团裁定两人罪名成立:林迪被判处终生监禁,迈克尔则被判处18个月缓刑,还须缴纳500澳元的保证金


吐槽一句,终生监禁啊!

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就因为舆论以及对事物的固有的判断和所谓陪审团的裁定,就这样轻易的把一个女性关入终生监禁。

澳洲法律“棒棒哒”



在接下来的两年,联邦法院和澳洲高等法院都驳回了林迪的上诉。

然而,在面对这样的压力下,迈克尔和林迪并没有屈服,坚称自己无罪。最终,他们等来了2012年2月24日举行的第四次审判。


在这次审判中,澳北区法官伊丽莎白·莫里斯重新听取了专家的意见,回顾了案件中的法医报告,并着重考察了野狗袭击婴儿的可能。


法官表示,是时候该舍弃动物不会攻击孩子的这个固有的传统观点了。最后,法官大人莫尼斯,做出了迈克尔和林迪期待已久的判决。同时,在场的人群里都为这最后的结果爆发出了阵阵掌声。



并且,法官表示深感歉意,她知道,再长的时间也无法抹去当时失去女儿的痛心和遭受这样判决的绝望之情。                                  


与此同时,澳大利亚第十电视台的记者凯文·希区柯克他立刻向林迪道了歉,因为在三十年前,他是当年追逐林迪的众多狗仔之一。


随后,喜剧演员温迪·哈默也发表了声明说:“感谢林迪夫妇的容忍和不追究,我为我自己曾经的盲目愚蠢感到羞涩,也为曾经这么残忍的攻击一个女性感到羞耻。”


事后,当事人迈克尔说:“现在可以让我们女儿的灵魂安息了。”夫妻两个举起了新的死亡证明,为这个结果画上了一个不圆满的句号。




但是你以为,就这个错案就好了?澳洲人 告诉你,这个是大错特错,在他们的监狱里可以找出越来越多的这样类似的事件。因为律法的漏洞是越来越无法遮掩了。


案件2:9年冤案终于得以昭雪~~~~~~~印度医生你自由了!!!


此前,在2007年,印度医生哈尼夫(Mohamed Haneef)医生在返回澳大利亚时候被认为和恐怖组织有关系而被捕。


警方宣称他为恐怖组织提供帮助,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2007年7月英国伦敦和格拉斯哥发生汽车炸弹袭击未遂事件中,哈尼的一位舍友的汽车在现场被找到,因此哈尼夫被卷入这桩案件。




然而,实际上,他只不过是给了舍友一张手机罢了,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联系了。可是,警方并不这样认为,他们觉得,你既然给了手机卡,就一定交情匪浅。于是,就这么被认定他为恐怖分子嫌犯,然后就被捕了................


随后哈尼夫的家人积极的为他奔走,向上诉这个荒谬的事情。几个月以后,澳洲政府终于撤销了对哈尼夫的嫌疑控诉,并且释放了他。




可是好歹关了几个月诶,政府,你对于抓错了人不该表示表示什么吗?


所以说,小伙伴们请看管好你们的手机消息,因为一不小心,就会被当做和恐怖分子有挂钩而被逮捕哦。这一次可不是说你还能去遣送回国的问题了。




案件3:新南威尔士妇女Roseanne Beckett因错判谋杀亲夫而关押了十年,后终于获释并获得200W赔偿!!!


谁说澳洲就没有贪污,就没有私心的长官。

谁说澳洲的律法就是严谨的,就是公正公平的。

在澳洲检察官大人的话可是非常的影响局势的走向。


这不,Roseanne Beckett女士就因此深受其害。前检察长Peter Thmas的一些话和暗示性误导就让女士在监狱里10年!!


然而Roseanne Beckett女士凭借着不放弃的坚定理念,终于十年以后等到了自己应有的结果,法院最后宣判无罪,可惜已经是白发苍苍了。



而让Roseanne Beckett女士含冤入雪的是由于前检察长Peter Thmas的一系列的污蔑。


之所以检察长做出这一系列的污蔑和暗示性伪证言论则是因为,他想要的没有到手!骚扰不成就开始迫害!


原来,澳洲也是仗着官,然后可以行使好色权利啊。

小编好怕怕哦



据悉,Beckett是在1983年的时候认识前检察长Peter Thmas的,那时候Beckett的熟食店发生了火灾,Peter Thmas是负责调查这场火灾的执法人员。


可是,在调查火灾的途中,Peter Thmas经常会利用职权对她做一些不正常的“暗示性”的话语,比方曾经在Peter Thmas的办公室里,他就反复的对Beckett强调她现在正听的一首歌里的歌词非常符合他们。



除此之外,Beckett表示她经常会受到他的反复骚扰,如果不遵从他,就会被指蓄意纵火。


并且,Beckett说道,即使她之后就嫁人了,Peter Thmas仍然没有放过她,还在暗中盯着她,只要她有一点可疑因素,就立即来调查她。



所以,在之后她的丈夫遇害以后,Peter Thmas立刻指控Roseanne Beckett女士是用锂下毒谋害了丈夫。随后,众所周知的谋杀罪就成立了,监狱生涯也就开始了。但是Roseanne Beckett并没有放弃一直上诉和政府做斗争。




最后,2005年,终于她对新州政府的起诉成功了,法官Ian Harrison在周一判决,对她进行超过230万澳元的赔偿,并支付所有的诉讼费用。

(鼓掌!!!此处应该有掌声!!!)


小编想说:  原来不仅仅是天朝有着伪证啊!!!澳洲这里的检察官也擅长做此道啊,而且道行不低下!

谁说这里的检察官就是善良单纯正直了!狡猾无耻起来不比中国差多少,追求不成,我陷害 !





案件4:Alexander McLeod-Lindsay被指控预谋杀妻服刑最终无罪获释


有一句话叫做,不是我的锅我也要背。谁让你陪审团和警察最大呢!

你说我有罪我,我只能有罪咯。


案件的被告 Alexander McLeod-Lindsay是一位苏格兰人,少年时候跟随父母移居澳大利亚,因此 Alexander McLeod-Lindsay的口音里带着苏格兰的口音。


Alexander McLeod-Lindsay当时在澳洲是在一家酒店做服务生,那时候他已经结婚生子了。在案发的当天早上,他还是一如既往做了家务以后才去上班,然而由于那晚酒店有活动,所以他下班时候已经很晚了。



Alexander McLeod-Lindsay说,他永远也无法忘记那天的场景。当时,他刚走到家里,就发现家里非常的不对劲。首先是看到了自己的儿子Bruce鲜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头骨碎裂。


他吓坏了,立马想要去开灯寻找自己的妻子,可是由于灯不亮,匆忙之际,他只能找了一把手电筒去找寻他的家人。最后,在房间的一角看到了他的太太。


秉着爱妻子的原则,他第一时间就上去抱了妻子了,他太太Pamela的脑袋, 被重物袭击的严重变形了, 眼窝和下巴裂开, 嘴唇也裂开了,牙齿暴出,脑脊液一直漏到嘴里,额头严重的凹陷了。Alexander McLeod-Lindsay扶她起来的时候, 她奄奄一息,  嘴里喷出血, 喷了他一脸。(此处为重点!!)



Alexander McLeod-Lindsay立马手脚并用的跑去和邻居救援,随后救护车把Pamela和Bruce 送去了医院,而警方则很快把Alexander列为犯罪嫌疑人开始调查并且起诉了。


原因就是这血惹的祸害啊。

Alexander McLeod-Lindsay的外衣上沾染了妻子的血

而不幸的是那外衣上的血痕

非常符合重击飞溅出来时候血痕应有的线路。

 

什么鬼?!

就因为血迹的线路,就是凶手?!

澳洲政府能不能告诉我们,所谓的法律和验尸或者判断线索是这么草率的吗?

最坑的是,陪审团竟然相信了!相信了!相信了!

这个是告诉我们,以后朋友家人爱人受伤为了避免有罪,只能默默看着不上前抱着吗?


澳洲警察的脑洞是究竟有多大多大多大啊??

陪审团和警察究竟是在嫉妒对方有妻子还是什么呢?


这还不是最坑的,最坑的是人家妻子好不容易福大命大的活了下来,然后非常坚定的拥护自己的丈夫Alexander McLeod-Lindsay绝对不是杀害自己的凶手,自己的丈夫是苏格兰口音,可是那个凶手是澳洲口音。


但警方确认为Pamela对Alexander McLeod-Lindsay还有旧情,并且害怕Alexander McLeod-Lindsay报复。此外为了保护家庭而故意这么说的。




虽然没有确实证据,但血衣因为是经过法医的鉴定了,所以五个法官全部一口咬定:

凶手就是他!!!

最后,可悲的是连他太太Pamela, 也开始怀疑那晚想杀她的可能确实就是她的丈夫了

用她的话来说, 五个法官都认为想杀她的那个人是他

那么大概就是他了




在狱中,Alexander McLeod-Lindsay没有放弃过任何的上诉机会,虽然最后和妻子离婚了,但是依旧不断的在上诉,期间,民间也成立了一个组织,叫做McLeod-Lindsay Citizens Committee,这个组织里都是相信他是冤屈的人。


还好,在最后的紧要关键,一位对着血液有着极其研究的医生出现了,她就是国际上最知名的血液专业Anita Kay Yount Wonder,她在这件案情中发现了一个澳洲最优秀的法医科学家也不了解看不清的现象。




她对外发布声明道"没有经过专业严格训练的眼睛是看不出这个血迹的形态的,可惜的是在真正有能力的专家面前,这个可是有着极大的差别。然而令人可笑的是,就因为血迹太过明显,就让有一些自以为有着几年侦查经验的刑警自以为是的凭借曾经的血迹经验,开始判断了。他们根本不知道血液是千变万化的,看着相似却一点也不一样。”(小编点赞!骂的好!)


最后,案子被开庭重审了,法院经过Anita Kay Yount Wonder提供的报告以及另外几名医学研究人员的报告实验,终于宣布了Alexander McLeod-lindsay无罪释放。并后来得到了70万澳币的赔偿金, 而这个案件的真凶是谁, 却是个迷一样的存在。(才70万。好小气哦。而且澳洲的刑警侦查速度和火眼金睛真心不如我们大天朝啊。)



案件5:西澳男子冤狱12年,获政府赔偿325万澳元!!!


又是一个错判谋杀案的事情。。。。

不知道澳洲政府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在所有的案件里面,谋杀错判的比重会比其他都高呢?


按照逻辑,谋杀案应该是调查的最仔细的才对。可是为什么在澳洲,谋杀案的错判率却远远高于其他案件呢,究竟是刑警的问题还是律法以及法院的判断存在严重漏洞呢!



12年前,西澳一个叫做马拉德(Andrew Mallard)的年轻男子,由于被误判谋杀了劳伦斯(Pamela Lawrence)而入狱。


整整12年,Andrew Mallard都是在狱中度过的。还好,值得庆幸的是,在2005年底,他的案子终于被翻案了。


出狱后西澳政府决定赔偿他20万澳元,马拉德表示不服,要求双倍于此的赔偿。

别说马拉德不服,小编也生生表示不服气,20万是无法弥补在狱中承受的12年的精神和生活的压力,以及含冤的痛苦的!!



同时,州政府已经支付给马拉德13万2千澳元作为补偿他上诉所花费的费用。


之后西澳律政厅长波特(CHRISTIAN PORT)再一次宣布,将给马拉德325W澳元。这个是西澳政府有史以来给予的最大一笔赔偿金,他希望这笔钱可以改善他的生活。


他说,马拉德有权接受或者不接受,这完完全全取决于他本身,政府不会做任何的限制和强制性。



然而,前几天反对党影子律政厅长则表示要至少帮马拉德追讨740万赔偿金。他表示,由于西澳州司法失误,让马拉德浪费了整整12年生命。这是用多少钱也买不回来的失去时光。作为一个无辜的男子,他忍受了12年的地狱一般的煎熬。因此,我们有义务帮助他在社会上重新建立新生活


然而,小编想说

750万?!!

反对党厅长你确定你不是说说而已的吗?!!



看完这些,是不是很多人想知道为什么澳洲的冤案这么多吗?

就让小编告诉你


这个是因为啊,澳洲有自己的一套案件审核方针,完全区别于美国刑事侦查所用的DNA方案。


我们的大土澳是使用的法医心理学去审视这个案件是不是有罪。

比方:被告知者有时候做出了忏悔的举动,或者有部分虚假的记忆,那么这就有可能会导致了错判的发生。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设你正在路上走的好好的,对面有个人迎面向你走来,突然就在走到你身边时候往路边栽倒了过去,你好心的想去帮忙搀扶住他或者拉住他,可是没有拉住,而这时你的好意举动很有可能就被当做故意推杀动机。




总的来说,就是大土澳,你有点缺心眼。

你的律法体系有缺陷!

所以才会导致一些不公事件的发生。


还有,目前而言,警方和法院都严重依赖照片识别和匹配人的面孔。但是,很多人都知道,这种方式并不是百分百可靠的啊。。。


举个例子:在同一天内的不同时间段里,或者说我使用了不同的相机拍照然后拿去问他们是否是同一个人。你猜,结果如何?

至少有百分之70以上的判决会认为,这不是同一个人!!是不是感觉到醉醉的了.........真的很想问,警察们,检察官们,陪审团们,你们确定自己的眼睛还好使吗?



如此依赖照片识别也怪不得了。

难道不知道现在流行PS和化妆嘛以及丧心病狂的整容换脸!


其次,在澳洲的法庭和陪审团还有警察眼里

只要出现了以下的证据或者说辞

“只是有一个人”

“我亲眼见到他了,这个人在那里.”

那么,不论你摆了多少其他的证据,都可以挥挥手了。


打一个比方吧,如果在法庭上,有几个证人接连的指出他们的确在案发现场看到你,并且你还在案发现场停留了一段时间,周边还有你的车子或者其他的属于你的东西。而且四周除了你别无他人,那么基本上你就呵呵哒了



并且,要知道,现在的澳大利亚没有设立专门的审查冤错案的政府组织或者机构,因此也就没有权利以及能力和来源去调查这些冤案错案。

而没有相对可靠的数据就不可能知道或确认在澳洲究竟有多少个错判的案件。


因此,澳洲的冤假错案,短期内是不会消失的。

随便一搜都是各种误判的冤案,运气不好的,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 在西澳,一名妇女Pamela Lawrence因为被误判所以在牢里整整待了12年才得道释放。

  • Andrew Mallared被判谋杀学校同学兼前女友罪成立,判无期徒刑。虽然他一直不曾放弃上诉,但是目前效果甚微。




如此看来,澳洲的冤案也真不一定比天朝的冤情少,你以为在天朝很不安全,殊不知,在澳洲,也是半斤和八两。

而且,至少你再天朝还能上诉,走走后门关系。

在澳洲,呵呵哒.......

陪审团的审讯结果下来以后,也许过个十年二十年运气好还能否翻案,没有这个 运气就乖乖的认了吧。




想一下澳洲的人口面积。。。却也可以让监狱人满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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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君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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