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满屋阳光,满屋肖邦,何其美妙!
一位同行在我的微博上留言说:
“再牛逼的肖邦也弹奏不出我内心的忧伤与对法治的绝望!”
回复:
“法治的追求再伟大也不应该是我们生活的全部。而且,多一份情趣也就多一份人性的涵养,多一些人文的关怀,对生命、对社会多一些通透,也更容易去掉一些戾气。——这对于一个人追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事业,也是大有帮助的。”
“我们是为享受生命而非为斗争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我们做律师是为了快乐而不是为了自寻烦恼。——虽然,如某位哲人所说:法律的使命是和平,实现和平的方式是斗争;虽然律师的天职在于:为权利而斗争。”
其实,如此美妙时刻我所阅读的,是一些令人发指的恶行的材料和巨大利益复杂纠葛的案卷。我想说的是,律师职业不可避免地与人的劣根性相伴、不可避免地面对贪婪与谎言,我们要时时保持生命的愉悦与阳光,方不至深受“内伤”。
诚如诗人所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我们内心充满光明,才能传递给客户一种坚定的信念、传递给公众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才能使我们的事业充满可持续的希望与毅力。
心的愉悦有两重境界:一曰饱,一曰滋润。尘俗中有些事,譬如挣大钱、谋重权、赢盛名,鲜花掌声轰轰烈烈,此即为饱。尘俗中另一些事,譬如喝茶,访山,看云,赏月,写作,风敲叶响,云动鸟惊,此即为滋润。——儒家说:拿得起;佛家说:放得下;道家称:想得开。一言以蔽之:HOLD得住。
重新做律师这许多年来,一直秉持某种以“出世、滋润”之心、为“入世、饱满”之事的心态。——在律师执业简直“苦逼如狗”(不妨自嘲)的同时,坚持勤奋思考与写作表达,说到底是阿呆寻求时时自省以求灵魂洁净、保持心态与事业淡定从容的不二法门,既不致使“滋润”沦为自我陶醉之托辞,亦不致在“饱”之后愉悦不再而空余刺激。
吕良彪简介:
1969年—,具二十余年法官、律师、仲裁员从业经历;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百余起;办理境内外融资、并购、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等大量非诉讼法律事务;为多家海内外知名企业及著名企业家提供法律服务。现为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央视财经频道特约评论员;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曾获全国律协“特别贡献奖”,北京律协“最佳专业委员会主任”称号;应邀出访多国并受到中、韩两国总理及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等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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