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要一说起英伦摇滚,很多英伦狗的脑子里就跳出来一堆乐队名字,什么suede、oasis、radiohead、the Verve等等。但是我觉得吧,英伦摇滚真正的黄金年代是在60年代。这个年代的摇滚乐在我看来是最原始和野性。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下布鲁斯(Blues )。发源于美国密西西比三角洲的布鲁斯音乐类似我们中国的陕北民歌,最早是一种劳动号子,后来发展成一种讲究即兴演奏和演唱的屌丝音乐。一群光着膀子的黑人在田里耕种,没啥娱乐项目,更没钱去大保健,为了抒发心中的苦闷就即兴地哼唱。通常这种哼唱是采用呼应的形式,曲式上就是后来人们归纳的AAB的结构。这么一凑,就可以是一首简单的布鲁斯了,通常这么一段曲式都是一级、四级、五级三个属七和弦贯穿12个小节或者8小节24小节等等。
之所以提布鲁斯,是因为布鲁斯就是摇滚乐的野爹。而通常我们说的摇滚乐正式的起源是在60年代的英国(也有人说是ChuckBerry那时候),那时候的英伦摇滚不像现在的很多英伦狗跟个娘炮一样学猫叫。那时的摇滚乐受了布鲁斯非常大的影响,基本上就是对布鲁斯强化节奏感之后的演绎翻唱。
首先出场的是一个牛逼哄哄的美国人,27岁俱乐部成员之一的JimiHendrix(10个大陆英伦洗剪吹里我敢说揪出8个来都不认识这大神)1966 年9月4日,大神带着一把琴弦反装的FenderStratocaster和几个钢镚儿来到了英国,然后用了4年时间,用糅合了他自己风格的密西西比布鲁斯音乐使每个英国佬为之疯狂,60年代发生的一切都可以与他挂钩。你可以在他那里听到马丁路德金被杀、炸弹投向越南、LSD(迷幻剂)。这就是摇滚乐历史的第一篇章。
Jimi是个左撇子,但是将右手吉他的琴弦反装来弹,咔一出现便亮瞎了一群英国佬的狗眼。现场演出更是高调疯狂随心所欲,什么脑后弹琴、胯下弹琴、牙齿拨弦等等,并且能用一把吉他出来两三把吉他和声的动静,主要是用拇指弹奏Bassline ,其他手指弹奏旋律,到了唱啥弹啥人琴合一的境界。看得连JefffBeck 、EricClapton 这种级别的选手都忍不住心里开始发毛。
因为当时英国的酒吧都是那种小资酒吧,很多乐手没进化成滚青之前,都是人模狗样穿着松松垮垮的西装在那演出,尽量表现得风度翩翩像个奶油小清新,一晚上就挣几个钢镚儿,偶尔蹦跶一下都怕被老板打断狗腿。所以这帮英国乐手在看完他的演出之后,心思就活络了,觉得应该干点啥了。
Jimi12岁时拥有了人生的第一把吉他,别人家黑人小屁孩在街上撒欢在泥巴里打滚时他却闷着脑袋练习12小节布鲁斯。布鲁斯音乐根植于他的内心,他的任何作品都脱离不了布鲁斯,尽管很多听上去并不是传统的布鲁斯,比如《LittleWing》(写给他妈的,他自小父母离异,颠沛流离,因为他爸酗酒脾气暴躁,有几个兄弟姐妹的抚养权被政府收走了。他妈在和他爸离婚后第二年就去世了,他人生中约过炮的女子要么是脸蛋像他妈,要么是屁股像他妈,要么是声音像他妈,多多少少总有些地方像他妈。他死后的墓地也阴差阳错地在他妈墓地旁边)。但也有些是正统的布鲁斯套路,比如《VoodooChile 》和《Red House》。
为了逃避在偷来的凯迪拉克里面写歌面临的惩罚,大神选择去服役,在部队里才真正接触了电声布鲁斯,就是用电吉他演奏的布鲁斯音乐。美国黑人MuddyWaters 、BB King 、Howlin ‘Wolf被公认为是电声布鲁斯的鼻祖,是他音乐的启蒙。
1962 年,Jimi谎称喜欢捡肥皂被部队开除(机智),从此开始了在美国和加拿大苦逼的跑场狗生涯。当时这个圈子主要以黑人为主,很多白人并不知道。他在这个圈子里呆了四年,给各种乐队(如BB King 、JamesBrown和LittleRichard )当伴奏乐手,经常看着主唱在台前跟跳大神似的上蹿下跳,自己则站在角落里默默地拨弄吉他,心中各种不得劲儿,但同时却学到了很多东西。
当时大洋彼岸的英国佬在50年代的战后普遍比较空虚和玻璃心,他们受够了傻逼的严肃音乐,都在寻找一种能让他们遍地打滚撒欢扯犊子的音乐。由于布鲁斯强调即兴演奏,完全释了当时小年轻的音乐创造力,受到了这些闷骚白人狗的狂热追捧。
这个时候有一伙社会小哥组建了一个乐队叫RollingStones(1962——现在),乐队名字取自他们的黑人布鲁斯偶像MuddyWaters 的一首歌。这伙人天生就是坏胚子,随心所欲狂放不羁,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服不服?不服你来打我啊”的无赖气质。主唱Mick Jagger活到现在累计操了4千个女人,足足有一个加强团。这货今年70岁,按他1962年滚石的职业生涯算起,平均一年得操77个女人,每5天就得操一个不同的女人,属于英国滚青当中的佼佼者,数据可考证范围内的No.1。至今这乐队还活跃在国际舞台上,前阵子还在上海吸金呢。还有个小花边就是 Jimi 当年操过他们吉他手KeithRichards 的女友,所以有段时间Keith 非常不待见他,但对他的技术和音乐却又不得不服。
滚石早期主要是翻唱一些黑人布鲁斯的作品,并没有自己的原创。他们想的非常简单,老子就是要做一个Bluesman,从明天起,不关心什么粮食和蔬菜,面朝大海,弹琴操逼,随炮随走。他们的第一首歌《Satisfaction》是翻唱的MuddyWaters,获得了当时的一致好评。和Muddy不同的是,这首歌被几个英国小哥提速了好几倍,加入了时下流行的唱腔和强烈的反拍节奏型。用英国腔英语唱出来之后,多了几份性感,甚至是油腔滑调,让人听着手舞足蹈忍不住想解了裤带推倒身旁的妹子就地来上一发。这种将节奏布鲁斯结合流行元素的玩法,应该就是摇滚乐的雏形。
这些来自伦敦、纽卡斯尔、利物浦的社会小哥,从美国人的垃圾桶里捡到了布鲁斯这个宝贝,经过一番加工,又将他重新输入到美国当初对他嗤之以鼻的主流音乐界。这些也影响着Jimi。1965年,他离开小鸡马戏团来到了纽约。在那里他发现了全新的来自白人社会小哥的音乐。
当时红极一时的乐队Yardbirds的吉他手是大名鼎鼎的英国三大超级吉他手之一的Jeff Beck(另外两个是EricClapton和JimmyPage,这仨都在Yardbirds呆过)。Jimi被唱片里Jeff Beck的一些吉他效果给吸引住了,像回授啊、失真啥的,这正是他想要的东西。Jeff Beck和EricClapton(Clapton因为和JohnMayall的Bluesbreakers乐队合作而名声大噪,后组建Cream乐队)也成了影响他最大的白人吉他手。
英国小伙让美国佬见识到的不单是如何演奏本来是属于美国的东西,还有如何表演得更性感更有力量。另外还有一些他们不懂的东西,比如在一首布鲁斯歌曲里加入一些吉普赛音阶等等。但jimi的音乐并不单单受这些英国白人的影响,在哈林区(美国曼哈顿一个黑人居住区)的时候他接触到了另外一位大咖——BobDylan。有次他拿着一张的《Blowing in the wind》那张专辑走进当地一家迪斯科歌厅让DJ放,咔一放,当时跳舞的人都停下来看着他,一个长得酷似泰山的黑人正要上去削他,他脚底一抹油就仓皇逃出了歌厅。
对他影响最深的那首歌则是Bob Dylan的《Like ARolling Stone》。因为之前他对自己能否成为一名歌手总是抱着怀疑态度,偶尔演出时需要唱歌也总是刻意地把吉他音量调得很响来掩盖声音的瑕疵,所以当他一听到这歌的时候顿时浑身一机灵,随即心里就乐开了花——这大舌头哥们的都能红成这逼样,老子没道理不行啊?也就是说,只要一个人的声线有特点,就能唱摇滚乐。
另外一个来自伦敦的乐队The Who则将Jimi的热情彻底点燃。和滚石不同,这是支更加歇斯底里的乐队,鼓点和贝斯充满了攻击性,吉他音量大得恨不得将人撕成鱿鱼丝。他们将那些叛逆愤怒表达更加简单粗暴,比如那首《MyGeneration》,通篇表达的就是“操你妈的大血逼”的意思,这在当时是非常令人不可思议的。The Who那几个白人小伙一个个长了张“学习性友邻”的面孔,在台下的时候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可挂上乐器上台顿时就成了不折不扣的疯狗。最著名的疯狗行为就是砸吉他踹音箱,不把舞台上那点家伙事毁灭干净就浑身难受,但凡他们蹦跶过的舞台,几乎没有一个能够幸免。所以在公众场合通过砸吉他最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The Who,而不是JimiHendrix或者后来朋克年代的Kurt Cobain。有人要跳出来说了,谢霆锋不算吗?盒盒,我不知道他算不算,我只看过他用吉他摇把模拟放屁的那段。
Tho Who这些危险分子的出现完全颠覆了摇滚演出的观念,紧接着越来越多的滚青开始模仿并琢磨着研究一些新花样。比如吉他手为了抢主唱的镜头,开始走太空步,模仿飞机螺旋桨转动来扫弦,用吉他玩命撞自己的头等等。JimiHendrix正是其中一个,蒙特利尔音乐节的时候他不知道哪里搞来几瓶油当着几万人一把火就将吉他给烧了…
1966年中期,Jimi翻唱 Tim Rose的《Hey Joe》被经纪狗ChasChandler(曾任Animal乐队贝斯手,当时乐队已解散)听到后果断提出要将他带去伦敦。他说,去伦敦也行,不过你得介绍我认识EricClapton。然后,跟前文说过那样,他拎着一把Fender吉他揣着几个钢镚儿就来到了伦敦。当时伦敦最大牌的乐队就是Eric Clapton所在的Cream,这乐队里仨哥们当时都自信是地球上最牛逼的乐手,EricClapton更是被英国人誉为吉他上帝。他们将传统的布鲁斯运用到现代的音乐里,成为他们自己的东西。大篇幅的即兴演奏是当时非常先锋的东西,常常一首曲子能给你即兴个没完没了,从十几分钟到几十分钟甚至到个把小时不等,完全不管观众的反应,爱看不看。Eric本人是布鲁斯的死忠,深受三角洲布鲁斯的影响,这哥们说过“任何不认识RobertJohnson的人我都不想去认识”。操逼也是他的爱好之一,在他漫长的滚青生涯当中操了数以千计的逼。他晚期出的自传有一半几乎就是他的“日”记,我记得他在里面写过操了一个中国妹子,后来两人还成了好朋友。但现在这哥们得面临挑战了。
在去了伦敦一周之后,Jimi去了Cream的演出现场并要求上台和Clapton进行即兴合作。“没人敢和Cream即兴,Eric就是上帝派来看场子的”人们都在想,“这黑人小伙子脑子进翔了?毕竟还是图样啊。”观众们都摒住了呼吸,看着他抱着吉他走上台然后插到了一个贝斯音箱里开始演奏《KillFloor》。Eric一直很喜欢这首歌,但觉得太难了。可是Jimi演奏起来却随心所欲,一把吉他在手中跟玩儿似的,还有一些曾经那些美国佬不准他表演的招数,各种眼花缭乱。Eric当时被惊呆了,放下吉他默默地走到场地边点了根烟,手不住地颤抖,问旁边的人“这家伙真有那么好嘛?”Cream 的贝斯手JackBruce曾经说过,当他第一眼看到Eric Clapton的时候,觉得他是个吉他大师,但当他第一眼看到JimiHendrix的时候,觉得他是个吉他天才。这句话足以说明当时的情况——Jimi把上帝EricClapton爆粗翔了。接下去的日子,经纪狗为Jimi拉来两个英国小伙,贝斯手Noel Ridding和鼓手MitchMitchell,组建了三人乐队“Jimi Hendrix Experience”,一举抢掉了Cream的风头。《Hey Joe》在1966年12月进入英国金曲排行榜前十标志着这支乐队事业的开始。
Jimi 去英国之前在美国的最后一场演出只有12名观众,在英国的一个月后他的粉丝有几百人,半年多后的那场蒙特利尔音乐节,他成了世界上最有名的摇滚明星。那场演出他演奏了改编过的电声版的《Like ARolling Stone》向Bob Dylan致敬,台下很多Bob Dylan的脑残粉其实原本对这歌不是很感冒,但是听了这个版本之后都纷纷被打动开始集体抱团哭妈。紧接着,他拿着一把音不那么准的吉他在那模仿各种怪声。这时坐在包厢里的EricClapton乐了,心里琢磨着这回大仇终于得报。然后当《Wild Thing》的吉他声一响起,可怜的Eric Clapton又一次崩溃了。最后Jimi以火烧吉他献祭的方式结束了那场演出,那个瞬间让他成为了众多滚青心目中的摇滚传奇,60年代最具有纪念性的一刻。
Jimi一直在寻找新的音乐方向,1967年,当Beatles 推出《Sgt.Pepper'sLonely Hearts Club Band》这张专辑时他是第一批用心倾听的人。经过1966年的巡演之后,甲壳虫乐队完成了从流行狗到滚青的蜕变,并开创了迷幻摇滚的先河,有了一点现在英伦狗的味道。主唱JohnLennon因为嗑药被举报进局里喝茶的次数估计在他活着的那些年头连他自己也数不清楚。当时的录音棚起了非常大的作用,捣鼓出了以前没有的很多效果,让吉他不像吉他,钢琴不像钢琴。当然还有毒品。正常来说,一首C调的歌曲里面是不允许出现升C 和弦的,但在你吸了那玩意儿之后,就会顿时感受到大力出奇迹的效果,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你凭什么这么弹?我特么弹&#¥*(&*我还凭什么?凭的就是&*&*#¥%!”
就在这时Jimi做了职业生涯最冒险的一次尝试,在《St.Papper》发行的第三天他拿到了那张唱片对乐队几个小伙说要用这首歌来开场,据说演出时甲壳虫的成员就在台下。然后跟以往的剧情一样,甲壳虫几个小伙被爆的稀里哗啦。
从那以后Jimi看到了录音棚的巨大潜力,于是自己花钱弄了一个来开发更多的声音。1968年开始录制以录音棚名字命名的《ElectricLadyland》这张专辑。里面最经典的一首是改编Bob Dylan的《All Along The Watchtower》。里面加入了很多新开发出来的一些效果,我们现在管那些叫合唱和相位。就连Bob Dylan也承认这歌简直就像是为他写的。但从那之后Jimi却迷上了吸毒,演艺生涯开始走下坡路。录音棚里经常有几十个社会闲杂人等,白天有一录没一录,主要是交流吸毒心得,分享吸毒产生的各种幻觉。遇到聊得来的,晚上便带回去来上几发。1968年之后,美国面临越战和本国冲突的双重压力,还有暗杀和民权运动。欧洲也时常深陷街头斗争。人们如果还像从前那样自由自在地在公园集会,随时会被警察逮到人脑袋削成狗脑袋。越来越多的社会小伙选择用毒品来释放紧张的情绪。滚石当时写了一些反映社会阴暗面的歌,如《GimmeShelter》,是当时少有的从黑暗局势里获得创作灵感并无所畏惧揭露现实的乐队,也因此被当时更多的人所记住。但大多数的乐队在这个时候都不约而同地陷入停滞。
1968年8月,伍德斯托克音乐节,Jimi在那里书写了历史,他在那里演绎了美国国歌(顺道还在后台和同为演出嘉宾的女歌手 JanisJoplin来了一发)。直到现在都被认为是美国最杰出的艺术作品之一。用电吉他模拟的飞机大炮机关枪的效果很好地呼应了越战和国内的人权运动。可是当他演奏起这首歌的时候,大部分人却开始退场,只有少部分人留了下来。退场的时候,他疲惫不堪,就像是60年代人们心态的一种反映。再后来他因为毒品越陷越深对演出失去了兴趣,之后再也没有超越伍德斯托克的巅峰。回到英国后,在Isle ofWight音乐节,因为LSD的关系,演出一团糟。这是他在这个使他成为明星的国度里的最后一次亮相。
1970年9月18日早晨,在诺丁山的Samarkand酒店,人们发现了他的尸体。死因被确定为呕吐物卡住喉咙窒息,还有红酒混合安眠药的作用,年仅27岁,EricClapton为他买的左手Fender电吉他还没来得及送给他。
他的死也宣告了60年代英国滚青时代的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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