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叶韬
对于Mark Lundy来说,这如同一个恐怖的“愚人节玩笑”!
今天下午4点,Lundy案重审陪审团在经过2天闭门商议后一致决定:Mark Lundy谋杀妻子Christine和女儿Amber罪名成立。稍后不久,法官Simon France保持了二审时的量刑,判处Lundy终身监禁,20年不得假释。Lundy被立刻收监,他离开法庭的时候没有向公众席望一眼。
今天是愚人节,命运似乎特别挑在这一天和Lundy开一个天大的玩笑。如果可以的话,他也许宁愿去年10月枢密院没有推翻自己的无罪判决。当时,Lundy已经服刑了近13年,也许已经适应了那样的生活,如今却要重新经历一遍。
这一有罪裁定让不少人感到意外:纷纷扰扰15年,这个案子着实存有不少疑点,在重审中也被反复讨论。然而,陪审团没有义务向公众解释他们的决定,既然我们的司法制度把决定权交给他们,就只能听从他们心里发出的声音!
== Mark Lundy案时间线 ===========================
2000年8月29日晚~30日凌晨,38岁的Christine和7岁的女儿Amber在北帕家中被杀,死状恐怖。经查,两人均被斧状利器多次劈砍致死;
2001年3月23日,43岁的男主人Mark Lundy被控两项谋杀罪名。Mark Lundy是一名销售人员,29日晚他在150公里之外的惠灵顿出差;
2002年3月20日,尽管Lundy不认罪,但六周庭审后陪审团裁定其罪名成立;
2002年4月12日,Lundy被判终身监禁,至少17年不得假释;
2002年8月12日,上诉法庭驳回了他的上诉,还将不得假释的年限提高到20年;
2003年,商人Geoff Levick和一些认为Lundy无罪的人组织起来;
Geoff Levick
2004年到2007年期间,他们花了几千个小时研究案情;
2009年,一份杂志刊登了一篇18页的文章,对Lundy案疑点进行分析,引起广泛关注;
2010年,Geoff Levick在英国枢密院提交上诉申请;
2012年,听证会日期确定,上诉程序正式启动;
2013年6月,枢密院审理后认为有三个疑点:Mark Lundy汗衫上的残留物是否可以确定为Christine的脑髓组织?死亡时间?Lundy家里电脑的关机时间;
2013年10月,枢密院裁定推翻Lundy的有罪判决,发回重审;
2015年2月,惠灵顿高等法院重审Mark Lundy案,Simon France担任主审法官;
2015年4月1日,陪审团一致裁定,再次认定Mark Lundy两项谋杀罪名成立。Simon France法官判处其终身监禁,20年不得假释。
== 重审中的几个要点 ===============================
死亡时间
在重审中控方推翻了原先认定的死亡时间:晚上7点。如果死亡时间是7点,那Lundy就必须3小时内飙车300公里杀人(当晚5:30和8:28 Lundy均能证明自己在惠灵顿)。重审中控方认为Lundy是在当晚12点48分妓女离开后驱车回家杀人的,死亡时间应当是次日凌晨。对此辩方律师认为,这说明控方已经承认一审和二审中的指控是错误的。
电脑关机时间
一审中控方试图证明Lundy家电脑关机时间被刻意修改为当晚10:52分(10:52分关机的话,7点不可能是死亡时间)。重审中多位电脑专家作证,没有证据显示Lundy家的电脑被刻意改动。
杀人动机
控方认为Lundy提高了妻子的人寿保险金额,杀妻动机是骗取保险以偿还债务,而辩方则举证:提出修改Christine人寿保险金额的不是Lundy,而是其保险经纪人。而经纪人最初提出要将保额从20万纽币增加至100万,Mark认为太多了,最终定为50万纽币。同时,Christine死亡那天新保额还未生效,Lundy没理由这么蠢在此时杀人。
油漆痕迹
辩方指出Christine头发上发现的油漆痕迹并非属于Mark。鉴证专家指出,Christine尸体在办案过程中“极有可能被污染”了,警方的处理手法“极不寻常”。Christine的哥哥和一位急救人员也承认曾接触Christine的尸体,一位警方摄像师也承认曾在没有更换防护服的情况下出入凶案现场。
汗衫上的DNA
Lundy汗衫上的DNA是定案关键。如果这些DNA能被证明属于Christine的脑髓组织,那Lundy案将成为铁案。重审中控方邀请的美国专家认为这些组织的确来自脑髓等神经系统组织,另一位英国专家同意这一观点,但表示无法分辨这是来自人还是动物。而辩方邀请的一位专家则认为,新西兰肉类产品中允许出现动物神经组织。Lundy的车里发现了牛肉包装和一只辣肉派,无法分辨这些残留物是“人脑还是飞溅出的肉碎”。
其他潜在嫌犯
在警方最早的调查中,一位当地男子曾被列为嫌犯。这位男子有心理疾病,有暴力倾向,也曾因此定罪。有证据显示他非常不喜欢Christine。但最开始Christine的死亡时间被认定为晚上7点,这位男子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辩方认为如果死亡时间为第二天凌晨,这位男子拥有作案时间,警方应当对此重启调查。
== 陪审团裁定为什么这么难 =========================
举国关注的Lundy案重审终于有了结果。12名陪审员在整整两天退庭商议后终于做出有罪裁定。不少人疑问:为什么他们要花这么多时间?难道不是少数服从多数就可以了吗?
大部分新西兰华人最早接触陪审团制度是2009年的薛乃印杀妻弃女案。当时12位清一色女性陪审员经过7小时闭门商议达成一致:罪名成立,法官随后判处其终身监禁,12年不得假释。有不少人当时就问:这样重大的问题为什么要由一些完全没有法律知识的平民来决定呢?12位陪审员都是女性公平吗?陪审团一定要一致同意才能裁定吗?
新西兰的陪审团制度来源于其宗主国——英国。而英国的陪审团制度历史悠长,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9世纪。这一制度的要旨在于:将事实问题交给普通人,法律问题则由精通律条的法官来决定。设计者认为:是否犯罪是事实问题,不需要任何法律知识就能判断,最适合的方式就是让一群平民在证据的基础上,用最朴实的Common Sense(常识)来判断。具体量刑则是法律问题,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多年经验。陪审团制度就是这样达到一种平衡,也从客观上杜绝了法官徇私、被先入为主观念左右等对嫌疑人不公平的现象。
当然,世界上没有一个制度是完美的。陪审团制度的弱点在于:陪审员也是人,也会受律师、媒体、周围人的影响。而且他们没有专业知识,更容易被误导,会做出“符合社会期待”,但不一定正确的裁定。
在新西兰,绝大部分有陪审团参与的都是刑事案件。我们的司法系统将刑案分为四类:重案要案(杀人、叛国、间谍等)一般由陪审团审理;较轻的重罪(抢劫,强奸,纵火)则由被告选择是否让陪审团参与;最轻的两类罪刑(小偷小摸,治安违规等)一般都由法官直接裁定。
陪审员一般由12人组成,据说这里隐喻着圣经要义。陪审员是随机抽取的,在法官遴选过程中控辩双方各有4次无理由要求回避的机会。在上述薛乃印案件中,清一色女性陪审员对薛乃印非常不利,不知道为何律师没有动用要求回避的权利。Mark Lundy案重审中陪审团由7男5女组成。
陪审团组成后法官会告诫陪审员必须基于法庭上的证据来决定被告是否有罪。陪审员不应当自行搜索研究,也不应该关注媒体的讨论,或和亲友提及案情。在一些非常重大的案件中,陪审员可能被要求集中在特定场所,和外界隔绝直至做出裁定。但一般情况下陪审员可以每晚回家。
直到2009年前,新西兰的陪审团裁定前还必须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人表示异议,案件就只能悬而未决,学术上称之为悬案陪审团(Hung Jury)。为避免这种情况过多出现,2009年司法改革后规定陪审团可以在11:1的情况下做出裁定,前提是陪审团已经闭门商讨4个小时以上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在询问陪审团时会问:“这是你们至少十一人的决议吗?”如此一来,只有陪审团自己知道这是全体一致还是11:1的决议。
和一致同意相比,11:1虽然增加了灵活性,但仍然非常难以达成,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一些有争议的案件中,陪审团做出裁定如此困难的原因。但是,这是一个可能对被告的一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决定,可能让他(她)付出几年、甚至十几年自由的代价。我们等上几天又何妨呢?
毕竟,这已经不是那个“宁枉勿纵”的年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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