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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财讯503期
五月十日,马英九总统意外地批准翁啟惠在三月底送出的辞呈,翁啟惠丧失中研院院长身分后,隔天立即被检调就浩鼎案约谈。其实,想约谈翁啟惠的还有财政部。
因为除了涉及炒股外,翁啟惠於二○一二年在美国赠与女儿翁郁锈310万美元,购买3000张浩鼎股票,却未在台湾申报,已涉及逃漏台湾赠与税。最近安侯建业会计师事务所举办台美税务研讨会,吸引爆满的人潮,本地民众对美国税制有高度兴趣,可见国内具台美双重国籍者的人数相当多,而翁啟惠可能被财政部补课赠与税的案例,也是现场听众非常关心的重点之一。
台美税制皆复杂 不可轻忽
翁啟惠在立法院解释这笔赠与时,不断强调未违反美国的规定,不用在美国缴纳赠与税,而这笔赠与未向台湾的财政部申报,是因为他对台湾的税法不熟。翁啟惠这番说明令相当多人不解,因为310万美元的资金,若以1美元兑换30元新台币的汇率换算,高达近9300万元新台币,赠与如此庞大财产给女儿,在美国居然不用缴税?
安侯建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张芝指出,美国赠与税的免税额一年为1.4万美元,但超过的部分,还有一个遗产及赠与税的终身免税额可用,目前为545万美元,在这个额度内赠与,在美国就不用缴纳赠与税;超过这个额度的赠与金额,从1万美元到超过100万美元,再分别适用18%到40%的税率课赠与税。
以翁啟惠的例子来看,若翁啟惠以前都未赠与财产给女儿,则一二年赠与给女儿310万美元,先扣掉当年免税额1.4万美元,剩下308.6万美元,因小于遗产及赠与终身免税额545万美元,因此这笔赠与在美国不用缴赠与税;但翁啟惠在美国可享受的遗赠税免税额,就只剩下236.4万美元,若未来赠与超过此一金额,那就要依18%到40%的税率,在美国缴赠与税了。
另外,翁啟惠说他不了解台湾的税法,这个代价可就大了。财政部赋税署长吴自心在立法院表示,因翁啟惠不但有美国籍、也有台湾国籍,翁啟惠在美国赠与女儿财产的例子,依照《遗赠税法》的规定,必须在台湾申报,财政部将要求国税局进行了解。
据指出,台湾的税法规定,税捐机关对于纳税人欠税的追税期间是5年,但因翁啟惠并未申报,因此,追税的期间就拉长为7年。财政部长张盛和表示,按过去的经验,对这类未申报赠与税的案件,国税局的作法,通常是补税再加罚一倍税款。
除了翁啟惠赠与财产给女儿的案件外,在这场研讨会中,也有不少民众关心台美两地的税制都非常复杂,双重国籍者要採取何种方式赠与财产给子女,才能避免被台美两地税局追税呢?
美国加州会计师叶俊麟对此表示,台湾具有双重国籍者有很多状况是,子女在美国就业或求学且具有美国籍,但父母亲在台湾工作也没有美国籍,这时候台湾的父母亲要送钱或送财产给美国子女,就必须先了解美国税法,送的方式对,就可免税,但送错方式,则须面临18%到40%税率的美国赠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