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预扣税或造成漏洞 期权卖家可趁机“抬杠”

2016年05月27日 乐享悉尼


悉尼SME房地产律师行主管克雷曼(Andrew Kleiman)承认,当新的预扣税规则在7月1日开始之后,使用期权合约购买开发地皮的房地产开发商可能会“趁机”放弃这些交易或支付更多资金。

据澳洲金融观察报导,新预扣税制度需要买家在购买200万以上房产时,保留10%的购买价格并交给税务局,除非卖家获得澳洲税务局的批准证书,证明他们不是外国居民,而且在税务局的记录清晰无问题。这是为确保外国卖家满足他们的资本利得税的义务而制定的。

新规定适用于所有市场价值超过200万的房地产,包括空地、建筑、住房及商业地产。

克雷曼向澳洲金融观察表示,关于新税有一个与期权合约有关的回溯问题,房地产开发商常常使用期权合约获得必要的批准,然后在稍后的日期付款。

克雷曼说:“期权合约的条款是固定的、多年前签署的,但仍被这个变化所限制。当期权合约被执行,买方有法律义务保留10%的购买价格,根据税法要求把钱支付给澳洲税务局,但这可能又违反了期权合约的条款(要求100%付给卖家)。”

因此,卖方可以拒绝交割,除非买家支付全款。克雷曼说:“卖家希望开发商完成销售,但开发商说花了100万获得开发批准,导致房产的价值上升。也许卖家将被刺激终止合同,以更高的价格再卖给别人或利用开发商遇到的(新税制)困境提取一些资金,或迫使开发商付出更多的资金。”

地铁房地产开发公司(Metro Property Development)的销售和营销主管莱希(Phil Leahy)说,新的预扣税制度“对澳洲房地产感兴趣的外国人来说是更甚的坏消息”。

卖家可以用10%上缴预扣税申请退税,而未能保留10%的房款的买家将面临税务局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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