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5年12月1日澳大利亚实行新的海外人士投资新政以来,增加了一些海外人士在澳洲购房的手续与成本。而由于新政下与旧政的流程有部分做了相应调整,对于不了解情况的海外人士来说可能一不小心就违反了规定,对于买家来说更是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FIRB及拍卖豁免证书的具体情况。 FIRB 及 FIRB申请 众所周知海外人士在澳购买的每一处物业都需要获得相应的FIRB海外人士买房许可,即该许可是有物业属性,而非申请人属性的。 FIRB(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简称“外管局”),按照目前的规定外国人(指还没有取得澳洲永久居留权的人)要在澳洲买房要获得澳洲外管局的批准。 确实来讲“外管局的批准是指具体某一房子可不可以卖给外国人,而不是这个外国人可不可以买这一套房子”。我们经常听到一手房不需要去申请外管局的批准,这个概念不够完整,因为发展商通常已经将他们开发的楼盘整体拿到外管局去审批了,外管局可能批准该楼盘的 80% 可以卖给外国人,所以给我们的假象是一手房(新房)无须申请,实际上这些房子已经获准卖给外国人了。 二手房通常都要去审批,因为原来的业主卖给你前是不可能去审批过的。所以申请人在申请外管局的批准时必须要提供具体的房子信息,如果批准的准备购买的房子因故没有买成,申请人则需另外申请购买其它房子的批准。 同时,购房者应当在签订合同前获取买房许可,或在合同中增设相应条款以防签订购房合同后却为获得买房许可从而违反了相关规定。 拍卖豁免证书 然而,对于一些在澳洲购房现房或二手房的临时居民来说,往往需要在参加大大小小后的物业拍卖后才能买到心仪的物业。而物业一旦拍下,则无法再修改合同条款或退出,这就对买家造成了一定困扰,特别是由拍卖引起的众多不确定因素。如果买家提前为每一处物业都申请买房许可,且不说审批的时间不够,还要付出不计其数的申请费。 为了解决该类问题,FIRB特别增设了拍卖豁免证书。买家可在参加拍卖前缴纳相应的申请费(一般根据在申请中递交的最高物业价格而定),申请拍卖豁免证书。 该证书帮助买家在不确定最终购买何处物业的情况下,可以合法合规地参加各类拍卖,在最后拍下一处物业后,再向FIRB申请将许可变更为拍下物业的地址。 豁免证书的条件限制 该类豁免证书一般会包含下列相应的条件限制: 1. 通过参加拍卖购买一处不确定地址的物业; 2. 允许买家购买一处不确定地址的物业,即买家不可购买一处以上的物业; 3. 在申请中所填写的地区(即各州或领地)内购买物业; 4. 所购买的物业价值最高不可超过申请中所填写的物业价值。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时注明其是在澳洲哪个州或领地购买物业且其计划购买物业的最高价值。而在申请豁免证书时需缴纳的申请费则和该最高价值挂钩(计算方式与一般个人申请费用相同)。举例来说,申请人计划购买200万澳元的物业,则申请豁免证书的申请费为$10,000.00澳元。申请人在参加拍卖时,不可叫价超过$200万澳元,否则视同违规行为。 购买完成后要及时汇报 值得注意的是,获得豁免证书从而购得物业的买家有责任和义务在完成购买后向FIRB报告进展,即已完成置业或未在相应时效内购得任何物业。 通常而言,该豁免证书自下达之日起有6个月的有效时期,即买家可在这6个月内参加任何拍卖,一旦拍卖下物业,则可以向FIRB申请将豁免证书修正为相应的买房许可(买家一般需支付额外的$5000.00澳元的申请费)。 如果申请人最后购买的物业价值为$90万澳元(则实际申请费只需$5,000.00澳元,当初多缴纳的$5,000.00澳元也是不退款的)。因此买家需要在递交申请前认真做好功课,确定自己的购房预算,才能最大程度节省成本。 今年的3月份到4月份,原先需时1个月以上的FIRB审批,基本2-3周就能批下。最近一份申请从递交至批下更是仅用了1周。这对众多海外买家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