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请的是移民专业,就很容易被认为是有移民倾向,从而被拒签?
来咨询的学生朋友经常会问这个问题。
看到大家忧心忡忡的表情,小编今天就来详细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给大家带来无数阴影的问题。
一切都要从学生签证申请中的GTE考核说起。
GTE,即短期入境目的要求(genuine temporary entrant requirement)。在申请学生签证的过程中,申请人的真实的意愿应该是“临时逗留在澳洲以完成学业”。
GTE评估涉及到与学生相关的一系列因素,例如学生家庭成员过往的移民历史,学生个人的求学动机、回国意愿,以及可能影响学生留在澳洲的因素等等。并没有一个具体固定的说明材料来证明GTE,但是GTE又实实在在体现在每个申请者的一系列材料中。申请过程中,很可能一言不合就有签证被拒的风险。
然而,众所周知,对于紧缺的职业而言,澳洲政府鼓励通过海外劳动力来弥补本国劳动力市场的不足。就读移民专业的同学在毕业后,是可以通过满足技术移民的条件来合理合法地申请永居签证的。
那么,“临时逗留澳洲完成学业”和“永久留在澳洲”这二者之间难道是矛盾的?如果一个学生在申请学生签证时,表达出自己希望在毕业后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获得澳洲永居签证,会被判定为有“移民倾向”而被拒签么?众多申请者都对这一矛盾的问题感到很迷茫。今天,澳洲联邦巡回法院的一个颇为曲折的判例将为我们提供答案。
Round 1
在该则判例中,学生签证申请人先是在澳洲学习了理发类的文凭课程,毕业后希望在麦考瑞大学入读商业学士的本科课程。于是,申请人向移民局申请了新的学生签证。然而移民局拒绝了这一签证申请。
Round 2
签证被拒后,申请人向移民复审仲裁机构MRT申请复审。复审时,工作人员问该学生读完书后有何计划?该学生说,如果有机会,她希望能长期留在澳洲。然而,这一交谈让MRT认为申请者不满足“临时逗留在澳洲以完成学业”的要求,再次拒绝了她的学生签证申请。
Round 3
在复议失败后,申请人并没有放弃,而是向澳洲联邦巡回法庭起诉了移民局和MRT。该申请人认为,她在毕业之后如果满足签证要求就通过合适途径留在澳洲的意愿没有什么不对。想在毕业后合法留在澳洲并不意味着她不想临时逗留在澳洲以完成学业。
这一次,结果又如何呢?
法官认为,“临时逗留在澳洲以完成学业”和“永久留在澳洲”并没有矛盾。学生签证的申请人完全可以同时有两种不同的意愿。如果毕业后,没有合法的签证留在澳洲,学生就得从澳洲离境。但如果毕业后,学生有合法签证,学生就可以留在澳洲。这两种意愿的存在是符合情理的,因此,法官推翻了MRT的决定。
通过这则判例,我们不难发现,选择移民专业就读并不必然就被认定为具有移民倾向,毕业后希望通过合法方式留在澳洲也不会被认为是违反了“临时逗留在澳洲以完成学业”的要求。签证着重考察的,是学生毕业后如果拿不到合法留在澳洲的签证,是否有意愿离开澳洲。当GTE评估学生家庭成员过往的移民历史,学生个人的求学动机、回国意愿,以及可能影响学生留在澳洲的因素时,学生与自己国家的关联牵绊越多,当其无法在澳洲永久居留时,离开澳洲的意愿也就越强。
自今年7月起,澳洲移民局启用了SSVF新政(简化留学生签证架构),新的签证框架虽然简化了很多文件材料的的要求,但同时也给了签证官更大的灵活性去考虑学生的个人情况和条件,更加注重GTE的考察。如何能组织好各项材料,满足GTE这一略显抽象的要求,说服移民局顺利下签是学生签证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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