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排期表从10月起将原本移民排期表上的“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s)一分为二,A表格为“移民签证的最后批准日期(移民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B表格则是“可以递交申请的最早日期(递件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
是否使用美国国务院的递件排期,由美国移民局依据年度名额的使用进度自行决定。
EB-1签证签证显示为“current”,即有签证状态。
EB-1“杰出人才”或EB-1(a)主要指的是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而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EB-1(b)的要求要低于EB-1(a)一些。虽然EB-1(b)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申请人必须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需要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博士后研究不算永久性工作的承诺。
“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或EB-1(c)则指那些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行政人员或高级经理。该外国人须获得美国公司永久聘任,而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间内,已为在该美国公司的海外相关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对中国出生的申请人,这三类签证在9月份都显示有排期。根据9月的签证排期,9月份这三类签证的排期显示为2010年。
Eb-3签证表B开放
职业移民第三优先(技术/非技术工人EB-3)类别包括熟练工人(Skilled Workers)、学士学位持有人以及其他工人。
对于中国出生的申请人,9月份的签证排期显示在2010年1月1日;
职业移民第五优先(投资移民EB-5)的名额占全部名额的7.1%。EB-5申请人需要提交I-526申请。为了满足这一类别的申请要求,申请人根据投资地区雇佣率的不同要投资$500,000或$1,000,000,并为美国公民、绿卡持有人及其他合法居留人士提供至少10个工作机会(投资人及其家庭成员除外)。
EB-5签证在签证排期上面有区域中心和非区域中心的界分。
对中国出生的申请人,不论是区域中心还是非区域中心的申请人,这类签证在9月份显示排期为2014年2月,而且这个排期过去5个月以内,没有丝毫变化。
根据9月21日的移民局网站的公示,10月的签证则显示非区域中心的申请人开放表B,排期显示为2014年6月15日。也就是说这个时间以后的递件的申请人可以递送绿卡申请,并获得回美纸和工卡。但是,区域中心的申请人表B依然是关闭的状态。
然后就在10月1日,移民局再次更新了其网站上使用表B的通知,宣布其劳工移民中的一类到四类可以使用表B,唯独叫停了投资移民的表B。这对刚刚开心了一周的投资人来说实在是晴天霹雳。投资移民的9月30日本来是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法案到期的时限,国会在激烈辩论以后,还是没有通过一个续期的法案,关于投资移民涨价的传闻也没有发生,投资移民暂延至12月9日。这可能是“先开后关”的原因。
移民局的表B是为了便于那些移民申请已经获批的申请人在美国正常地工作和旅行而出台的一个新政策。这个政策使那些申请人不用在境外等待排期,是一个利好的移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