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对外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时间是2018年9月。
什么人属于非居民?
外籍华人、外国永久居留权取得者,或者在境外停留超过一定时间的华侨,如果根据所在国(地区)法律已经构成当地税收居民,即属于《管理办法》所定义的非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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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具体过程如下图所示:
首先由一国(地区)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
按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账户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
再由该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
最终实现各国(地区)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
我是海外华侨华人,实施“标准”是否对我有影响?
中国金融机构将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识别您在中国境内开立的账户,收集并报送账户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交换给所在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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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9月初,由加拿大政府参与、联邦财政部宣布、CRA操作,根据相关的规定,加国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被要求将搜集到的在加国投资、置产的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s)资产及个人信息资料上报加拿大税务局(简称CRA),再由加拿大政府转交给中国。
符合上面条件的华人,在今后处理账户的时候要注意了。
综合整理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