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8月4日,当夏威夷大学东西方中心19岁的白人女孩斯坦利·安·邓纳姆生下黑白混血儿巴拉克·奥巴马时,她一定没有意识到47年之后,这个孩子会创造历史。杰出的天赋、良好的教育、个人的努力、宽容的环境,再加上机遇的眷顾,成就了奥巴马这位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复杂身世:黑白混血缺父爱
“我的母亲像牛奶一样白,父亲像沥青一样黑”
1960年,18岁的斯坦利·安·邓纳姆和24岁的老奥巴马在夏威夷大学东西方中心相识。一个是刚进校的本科生,一个是正在攻读计量经济学的硕士;一个是纯粹的白人女孩,一个是东西方中心里唯一的非洲学生。他们的关系发展即使在现在也称得上是“闪婚”。在入学的第二个月,邓纳姆就怀上了小奥巴马,次年2月他们奉子成婚,8月小奥巴马在夏威夷降生。当时美国种族隔阂还相当严重,可想邓纳姆与老奥巴马的结合是多么的惊世骇俗。奥巴马自己在回忆录中也说,“这段婚姻何时开始和如何开始依然弄不清,有些细节我永远没有勇气弄清。”
奥巴马父母身上的哪些东西吸引了对方?邓纳姆是一个长相不错,很有思想的女孩子,中学还曾宣称永远不会恋爱结婚。老奥巴马来自肯尼亚最大的卢奥部落,虽然出生贫苦,但在美国急于向许多英国前殖民地提供财政援助和文化输入的大背景下,1959年23岁的老奥巴马成为肯尼亚第一批幸运儿,被送到美国夏威夷大学深造。
对时政的兴趣把邓纳姆和老奥巴马联系在了一起。那时候的老奥巴马经常和同学们一边听唱片、喝啤酒一边大谈政治,邓纳姆则是学校的时政辩论小组里唯一的女生。遇到老奥巴马之后,邓纳姆很快就放弃了永不结婚的誓言。
不过老奥巴马实在算不上是一个负责任的丈夫和父亲。在小奥巴马刚满一岁的时候,他就申请到了哈佛大学的博士奖学金,离开夏威夷前往波士顿,留下不满20岁的学生妻子独自照顾年幼的儿子。踏入哈佛的校门,老奥巴马也成为了肯尼亚第一个哈佛学生。奥巴马的父母在他不满三岁的时候正式离婚。
★少年时期:恣意放纵瘾君子
“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非洲裔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
弥补小奥巴马童年父爱缺失的,是他的印尼继父罗洛·苏托洛。1967年,也就是在小奥巴马六岁的时候,他的母亲邓纳姆与同在东西方中心的印尼留学生罗洛相恋两年后结婚。邓纳姆的前后两任丈夫都是有色人种,纯粹白人血统的邓纳姆为什么无法爱上白种男人,到现在还让人很难理解。
婚后的邓纳姆带着小奥巴马追随丈夫的足迹去了印尼。小奥巴马与继父相处了六年,他早期的人生哲学和为人处世之道,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是受继父罗洛的影响。罗洛经常陪着小奥巴马玩游戏,并且教给他:必须把自己变成一个强者,因为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奥巴马在印尼读小学时就显示出了杰出的天赋,小学三、四年级的老师回忆说,奥巴马表现出了很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是老师的好帮手。
虽然邓纳姆与罗洛又有了一个女儿玛雅,但他们的婚姻终究没能走到最后。1971年,十岁的小奥巴马跟随母亲回到他的出生地夏威夷,开始了地道的美国生活。奥巴马的外祖父母虽然并不富裕,但还是把他送进了夏威夷最好的私立中学——普拉荷中学,当年孙中山也曾经在这所学校里短期就读。可惜奥巴马却没能在这所精英学校里成为一个“好学生”。他在自传中坦承,自己在恣意放纵中度过了中学时代。“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非洲裔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烟酒、大麻……”1979年,成绩一般却酷爱运动的奥巴马从中学毕业。
★大学时代:刻苦求学优等生
“我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里或图书馆里,较少参加社团活动,过得如同僧侣”
比同龄人早熟、独立性强、有个性,这几乎是奥巴马早期的老师、同学对他最多的一个评语。
如果说奥巴马中学之前的道路都是家长父母设计的,那他进入大学之后的人生之路都来自于他自己的选择。中学毕业后,经过一个偶然认识的同学的推荐,奥巴马来到了加州的私立大学西方学院读本科。二年级下半学期时,他又是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申请到了哥伦比亚大学。
奥巴马到哥大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戒掉毒品,然后他凭借着自己的好强个性和从父母身上继承的优秀基因,从一个成绩平平的一般生变成了一个出色的优等生。奥巴马的大学时代并不总是阳光灿烂,实际上由于经济原因,他的居住环境非常不理想,地下室、枪声、死老鼠都留在他的记忆中。奥巴马形容那是“一段高强度的求学过程”。
★求职之路:不爱精英爱草根
“我更希望自己是为了社区活动而忙碌,而不是为了每天多挣些钱在奔波”
怀揣着理想的奥巴马在就业方面总是做出人意料的选择。从哥大毕业的时候,他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忙着寻找高薪工作或者进入法学院继续深造,却为了得到一份黑人社区的组织工作四处投简历。可能是人们都不相信一个哥大毕业的优等生能心甘情愿地从事如此基层的一份社区工作,他投的简历竟然没有收到一份回复。无奈之下,为了偿还学生贷款,奥巴马只好老老实实在纽约的一家商务咨询公司找了份工作,成了标准的商界精英。可只有奥巴马自己清楚,这并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在自传中写道,“有时候,我送谈判伙伴去乘电梯,看到电梯门反射出自己西装革履、手提公文包的样子,我很不喜欢这样的自己,我更希望自己是为了社区活动而忙碌,而不是为了每天多挣些钱在奔波。”
这样,在1985年夏天,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纽约的高薪咨询公司里工作了整整两年之后,奥巴马将他不多的行李,放在一辆刚买的二手本田车上,驱车直奔芝加哥。而他在芝加哥谋得的这份黑人社区工作,年薪只有区区1.3万美元,外加2000美元差旅费。
在芝加哥黑人社区工作两年多后,奥巴马经过一番苦学,终于拿到了全美最好的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在哈佛法学院这个精英聚集的地方,奥巴马的表现出色到了什么程度,仅用一点就足以说明:他凭借过人的智慧和领导才能,成为全美最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104年历史上的第一位非洲裔总编辑。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1600多名学生中的最高荣誉。
奥巴马还没有毕业,很多著名律所、美国最高法院等机构就已经向他抛来橄榄枝。但当时的奥巴马做出了人生中又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1991年,作为哈佛最优秀的毕业生,他放弃了至少25万美元的年薪,重新回到了芝加哥的黑人社区。奥巴马后来这样解释自己的选择,“好的教育能让我有可能比一般人承担更大的风险。因为在任何时候,如果我失业而没钱付账时,我会很容易并且很快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我才没有后顾之忧,可以专心地为我自己的理想奋斗。”
从哈佛回到芝加哥之后,可以说奥巴马才真正开始了自己的从政生涯,不过他选择了非常草根的工作起点:动员选民做选举登记进行投票。在奥巴马和他的团队的努力下,芝加哥第19选区的非洲裔登记选民第一次超过了白人。那时的奥巴马曾经说过,自己的目标是通过竞选获得公职,从州议员到联邦议员,直到美国第一位非洲裔总统。
当时奥巴马还在芝加哥大学担任宪法学兼职教授,他的名声传遍了校园。那时校园里的流行语是,“去听奥巴马的课吧,那里有一个很帅的教授,讲解一些奇怪的案例。”他的学生从那时就标榜自己“迷上了奥巴马”,在后来的总统大选中,这些学生成为了奥巴马的第一批铁杆追随者,为他发放竞选传单,募集资金。
机会终于在1996年光顾奥巴马,这一年仅有35岁的奥巴马打响了自己政治生涯中第一场独立的选战,并成功当选伊利诺伊州议会的参议员。2000年,他又向联邦众议员的席位发起冲击,最终却因为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公开宣布支持他的对手而惨败。在那次选举中,奥巴马虽然竭尽全力,筹到的钱却连打电视广告都不够。克林顿当时可能并没有想到,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非洲裔小伙子,八年之后竟会让他的夫人希拉里梦断党内初选。
★从政之路:一次演讲成名人
“我的理想并不是做一名法官或者一般的公务员,我的目标是通过竞选获得公职”
历史就是由无数偶然构成的必然,现在看来2000年竞选联邦众议员失败对奥巴马来说显然不是一件坏事情。如果他当时顺利当选,到现在可能还只是美国联邦众议院几百名议员中默默无闻的一个,也不会在三年之后的2003年向联邦参议员发起冲击。
奥巴马的出色文笔和杰出口才无可挑剔,他的嗓音富有磁性、略带沙哑,既坚定沉稳又充满激情。很多白人选民把票投给他,就是因为他们的子女告诉父亲,“求你了,老爸,选奥巴马吧,他的演讲太精彩了。”2004年7月27日在波士顿举行的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他终于迎来了在全美国人民面前展示才华的机会。奥巴马亲自起草了发言稿,并起名为《无畏的希望》。
7月27日当天,在几千名全国各地民主党代表和记者面前,奥巴马完美地诠释了自己的“美国梦”。他用充满激情的语言讲述了自己的白人妈妈和来自肯尼亚的爸爸,以及自己如何在双重种族背景下长大并最终能荣幸地站在这个讲台上。他在演讲中说,“我的父母给我取了个意思为‘被赐福’的名字‘巴拉克’,因为他们深信,在这个宽容大度的合众国,一个奇怪的名字绝不会成为他未来成功的障碍。”
奥巴马所诠释的“美国梦”感动了无数美国人,有人甚至把这次演讲与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相提并论。那次演讲没能把克里送上总统宝座,却使奥巴马成为美国家喻户晓的政治明星。
在这样的超高人气下,奥巴马以70%的历史性高票一举拿下伊利诺伊州的联邦参议员席位就不足为奇了。他也成为了美国参议院中唯一的非洲裔参议员,也是历史上的第五位。刚到华盛顿的奥巴马在100名参议员中位列第98,他当时自嘲说仅仅够格给别的参议员削铅笔,连国会山的厕所在哪里还没弄清楚,哪还敢奢望其他。
但是,仅仅在三年之后的2007年2月,在美国北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从政不过十年、在华盛顿政治圈的经验不足三年的非洲裔政治家奥巴马宣布参选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的民主党党内提名角逐,并最终凭借自己过人的智慧和才能获得成功,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