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空置屋税倒计时!

2017年06月06日 加中国际集团


温哥华市政府为了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自从宣布收取空屋税(Empty Homes Tax)后,本周温哥华市政府又发出温馨通知,提醒空置房屋业主如果想要避免缴纳今年的房屋空置税,那就就一定要在7月1日之前将房屋出租出去。



根据市政府规定,由于从今年开始市内房屋空置时间将被计算,并且在今年年底进行申报。对于那些持有空置时间超过6个月的屋主来说,那就要在下一年缴付相当于物业估价值1%的房屋空置税。如果业主希望避免缴付今年的房屋空置税,7月1日则是最后期限。


征税对象


按照市政府宣布的空屋税细则,该税的征税对象一直强调是业主的非主要住所的房产( Not-Principal Residences)和空置的住宅用地。也就说对于业主来说,自住房子即使处于闲置状态的话也没有关系,只要将房屋申报为主要的自住房屋并且得到批准后,将不会受到新税影响。


主要住房的定义则是居民在该处生活及进行日常活动,例如缴付账单及收取邮件,而且通常在政府记录(例如入息税、省医疗保健计划、驾驶执照及汽车登记)中用作住址的房屋。


免税对象


同时还有部分房屋,闲置时间既超过了6个月、同时也并非居民的主要住房或住宅用地,如果符合以下8类情况,那么也可以免掉空屋税:


1.该房屋正在进行重大装修、或正在建设和重建阶段;

2.房屋注册时填写的屋主(或主要居住人)正在接受医疗治疗或辅助性护理;

3.房屋所有者已经死亡,该物业(房屋/土地)作为其遗嘱认证和管理部分正等待认定期间;

4.房屋所有权(Ownership of Property)在前一年发生了改变,本年度业主将发生表更,例如房屋买卖;

5.受物业管理法规闲置而不能出租的房屋;

6.虽然并不是主要住所,但由于工作目的,业主在该栋物业的居住时间超过了6个月;

7.由于法院禁令,该处物业处于禁止居住状态;

8.该闲置用地受限于车库、或尺寸、形状或无法移动的阻挡物等条件的限制,无法建设成住宅用途。



温哥华的空屋税如果实行将成为加拿大的第一例,相关人员预计将为市政府带来每年$200万的收入。但市场罗品信则坚持认为该税种的设立并不是要增加政府收入,主要目的是缓解温哥华紧俏的租房市场。根据统计,现在温哥华每年都有10,000处左右的空置房屋。市政府官员认为空屋税将有效减少城市空置屋率,同时该税对于那些长期将房屋出租的屋主来说,并不会产生税务方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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