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开雷区、寻找技巧~~更快获批配偶签证!!

2017年06月09日 侨居AU



许多申请配偶移民的朋友都在诉苦,明明已经过了标准审理周期,可是移民局却迟迟没有给他们任何答复,就算给移民部打电话询问也是无济于事!


其实,在申请配偶签证时是有一些注意事项的! 避开雷区,寻找技巧,就有可能更快的获批签证哦!

我们特意为读者大人们整理了一些申请案例,我们可以从中学习这些“过来人“的做法,并避免一些他们出现过的错误


案例一


      H先生在澳洲已经逾期居留长达3年之久。在这些年里,他认识了现在的太太,并结婚生子。他在刚认识太太的时候就递交了申请。

       在审理期间,移民部要求他解释在澳洲申请签证的必要性,以及不可抗拒的理由。H先生给出的理由是孩子的出生。但在当时的移民部政策中,不可抗拒的理由不可发生在申请递交之后。而孩子的出生在他们递交申请之后,移民部便拒绝了他们的申请。

      后来, H先生回国后再次申请,碰巧联邦法庭出现过类似案例,最终做出决定:不可抗拒的理由可以出现在签证做决定之时。在递交申请后的7个月,他获得了永居。


案例二


        F女士是2005年来到澳洲的。在2012年时遇到了她的丈夫,但由于她逾期居留,被移民部官员带到了拘留中心。虽然她的丈夫和她在拘留中心举行了婚礼,但她仍没有被担保出来。F女士只能无奈的回到了中国。

        她的丈夫在今年年初找到我们,希望我们能够帮助她申请配偶签证。

        看过材料后,觉得他们的条件不错,材料也比较充分,她的丈夫也经常回国看望F女士,于是在今年年初,我们整理好了材料,并递交了签证申请。

        F女士在7月接到了移民局电话访问,在补充了一部分事实材料后,签证就批下来了。

        F女士十分开心,她没有预料到,签证会在7个多月这么快的时间就顺利获得。


案例三


        另一位G先生也是在澳洲逾期居留。在2013 年,他遇到了现任的妻子。在相识半年之后他们注册结婚,并且同一时间也递交了配偶签证。

        在结婚以后,他的妻子患上了忧郁症,需要G先生的照料。在移民部要求解释逾期居留、申请配偶签证的原因时,G先生就将这一年多以来照顾妻子,以及妻子如何依赖他的证据做了陈述。

        但移民部还是拒绝了他的签证。随后,他马上上诉到了上诉庭,不幸的是,上诉庭也维持了原移民部的决定。当G先生找到我们,我们认为他应该去联邦法庭,因为有类似案件曾经出现过,胜诉的机会会非常大。

        于是,G先生立刻递交了联邦法庭的上诉申请。

        一个月后,移民部的律师主动认输,案件被驳回到了上诉庭。现在,此案正在上诉庭的最后处理之中。

类似的逾期居留的申请人,在申请配偶签证时都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心,既担心他们的移民历史会对签证造成影响,又担心在境外递交后会回不到澳洲。

其实,这些担心都是没有必要的。

当申请人无法满足在境内申请的不可抗拒的原因时,可以回国后再递交配偶签证申请。申请成功的几率就会非常大

总之,签证材料准备的充分非常重要,是决定审核获批快慢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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