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市政府提醒民众,如果空置房屋的业主希望避免缴付房屋空置税,就必须在七月一日之前,把房屋出租。
西门菲沙大学学者认为,温市政府的政策,是为了逼使更多业主把空置房屋出租,增加租住房屋供应。相信相当于物业估值百份之一的房屋空置税,足以令空置房屋的业主把物业出租。也就是说,一百万的独立屋,房屋空置税每年会达到一万元!!!
房屋空置税只是令温哥华楼市降温的其中一项措施。
温市政府由今年开始,要求住宅业主计算物业空置的日子,并且在年底申报。如果空置时间超过六个月,业主就要在下一年缴付相当于物业估值百份之一的房屋空置税。预料明年二月就会收取首批税款。
当局的目标是透过政策,增加超过二万个出租房屋单位。要知道,温哥华的房源本来就有些紧张。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把房子空着用来投资,可供出租的房源就变少,然后房租的价格就会不断的涨涨涨!
经济学家认为对空置的房屋征税能有效的增加房屋出租的数量。这样的话,不仅会增加城市的年收入,还能有效的抑制租金的飞速上涨。
温哥华成为加拿大的第一个对空置房产征税的城市。
温哥华市今年开始实行房屋空置税 (empty homes tax )议案。征税对象为非主要住所的房产 ( not-principal residences),一年中出租时间不到6个月的房产。
征税额为1%,这就是说,100万加元的房产,若空置则将被征税1万加元。
自住房不受影响
房屋空置税将不会适用于居民主要居所的物业,大多数业主的自住房产将不会受到影响。换句话说,无论你的“第一套房子”是一直空着也好,还是每年只住3个月也罢。只要是申报了作为主要自住的房屋将不会受到房屋空置税的影响。
主要居住房是指居民通常居住的地点。居民在该处生活及进行日常活动,例如缴付账单及收取邮件,而且通常在政府记录(例如入息税、省医疗保健计划、驾驶执照及汽车登记)中用作住址。
怎样确定房屋是空置?
所有业主都必须每年申报该物业是业主、长期租户或许可人士(例如家庭成员)的主要居所,情况就如在省政府的业主自住补助计划 (Provincial Home Owner Grant) 中作出的声明。
市府会透过自行申报、审核及投诉处理过程,辨认哪些是空置的房屋。
值得注意的是,空置的住宅用地也需要缴纳该税款!其它任何非主要居所、空置超过6个月以上房屋或住宅用地都需要缴纳房屋空置税,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房产正在进行大范围的装修,或者正在建设或重建(有许可证);
·房产的所有者(或其他占有者)正在接受医疗或修复性护理;
·房产所有者已经死亡,房屋正在进行遗嘱认证或授予待定;
·房产所有权在上一年发生了变化;
·房产受到现有租赁规定的限制;
·房产所有者以工作为目的使用该处房产6个月,但是在其他地方拥有主要住所;
·房产受到法院的禁止入住令;
·房产受到停车限制、土地大小、形状或其它限制,导致房屋不能在该居住用地上被建造。
业主需自行申报房屋的空置情况,并附加正式文件来证实房屋的入住情况。温哥华市政府将进行随机审计,防止业主弄虚作假,试图“绕过”规定的房主可被克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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