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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A (Homeowner Association,直译「屋主协会」) 就是所谓的物业管理,或者可以直接理解成社区管理委员会。该组织由住户(业主)们组成并强制性参加,通常 HOA 的业务会委托社区管理服务公司执行,住户(业主)可能需要定期聚会决定社区发展事项。
HOA 还具有条约限制 (Covenants, Conditions and Restrictions, CC&R) 的权力,并可向住户(业主)收取一笔住屋/社区管理费 HOA Fee(通常是月缴)。
“共有利益开发”,Common Interest Developments (CID),或者叫“共有利益社区” Common Interest Community (CIC)是美国目前最流行的住宅开发模式。这种模式正在以罕见的速度在美国全国范围内普及,并且催生出封闭式居住区这种美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住区模式。
我们看到的美国现在那些风格统一的郊区别墅住宅,或者属於“共有利益开发”(CID)的直接产物,或者被转型为“共有利益开发”(CID),这是他们和基本上不属於这类开发的城市住宅最大最本质的差异。 “共有利益开发” (CID)不是一个单纯的概念,它可以大体上看做是好几种住宅开发的集合:多单元私有公寓(condominium),规划开发的住区(planned development subdivisions)以及住房(股份)联合体(housing co-operatives),最后这类开发形态在美国也极少,主要集中在纽约地区,很特殊。
这些类型的住宅开发有三个共同点,这些共同点同时也是识别CID的独特标志:首先,他们都有“共有的”物业成分,其次,他们都通过由全体业主组成的协会组织来拥有或者管理共有的物业部分,第三,他们都具备如同“宪法”一般约束协会及其会员行为的管辖性文件和法条。简而言之,CID是一类结合了单个业主的专有利益和全体业主的共有利益,依据事先约定的契约和法条,通过协会对共有利益施行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住房开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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