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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女移民因瞒报自己与一名同性恋男子“同居”,被移民局发现,以其虚报资料为由,取消其移民资格。但事后,此女子竟然上诉成功,原因是老家北京的空气污染严重,对自己小孩健康不利...
据悉,这件奇事发生在加拿大。当地移民上诉委员会分析后认为这确实是个问题,所以撤回了遣返的决定,继续保留这名女子的永久居民身份。
这名女子名叫李娜(Na Li音译),在2009年10月以本地居民李鑫(Xin Li)的伴侣身份,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2010年,李娜找了一份旅行社导游的工作,接待中国游客。
2010年12月,她前往日本度假,探访了一位“老朋友”--中国男子吴振(Zhen Wu音译)。
他们2008年就已经相识,这次见面后感情加深,2011年11月两人结婚。
2012年2月,她通过家庭团聚移民的方式担保吴振移民加国。
在填写资料时,她却隐瞒了自己曾经在加拿大曾与李鑫同居的事实。
问卷中她写道,自己与吴振是从2008年就开始恋爱,通过网络、电话一直保持联系。
吴振对于妻子的过去也是一无所知。2012年10月,移民官审核吴振的移民资料时询问了他与李娜的关系。
他说自己和妻子从2008年就开始谈恋爱,知道李娜曾经和一名叫李鑫的男子同住,但是“他们只是朋友。”
他说,妻子告诉自己李鑫是个同性恋,他就相信了。
但是移民部官员检查以前的资料,发现2009年李娜明明是以李鑫的“伴侣”身份成为永久居民的。
因此,移民官员认为李娜谎报资料,隐瞒了事实。
2013年3月,移民官员再次约谈李娜时,她承认了与李鑫的恋爱关系。
她说自从到了加拿大,就经常和李鑫吵架,2010年5月他们分手了。
但是在这分分合合的期间,她还和吴振保持着联系,脚踏两条船。。。
基于面谈得到的讯息和过往资料,2014年4月9日移民官员裁决李娜“隐瞒事实”,决定将其驱逐出境。
七天后,李娜以“人道和同情”的理由提出上诉,希望撤回自己被驱逐出境的决定。
她说自己在2013年和移民官面谈时已经解释过“不想让现在的丈夫发现自己以前的感情纠葛,所以才会在移民材料中写自己从未有过同居历史。”
移民上诉委员会支持了李娜的说法,表示“歪曲事实并没有给她带来益处,吴振没有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她提供错误信息,并没有违反加拿大永久居民的义务”。
另外李娜还有了一个年仅4岁的女儿,在加拿大出生。
李娜表示带着孩子回中国时,严重的雾霾曾让孩子患上了哮喘,回加拿大治疗才渐渐好转。
移民上诉委员会调查后认定情况属实,考虑到保护孩子的基本健康权,批准保留李娜的永久居民身份。
来源: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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