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泪流满面:人比狼高级,但狼比人高贵!

2017年11月09日 卡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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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用一声狼嗥唤醒了奄奄一息的狼崽儿格林。她与朋友亦风在成都抚养了格林三个月,又用7个月的时间,冒死将它送归草原,带它重返狼群。小说《狼图腾》的作者姜戎曾说,此前世界上还没有一条由人养大的狼放归荒野后能存活下来,“李薇漪打破了这项零的纪录。” 大眼君特地为您推荐这篇深度好文。如果您喜欢,欢迎转发、打赏、点赞支持,您的持续关注永远是我更新的最大动力。


我叫李薇漪,是一名野生动物画家


2010年,我去若尔盖草原写生,牧民给我讲了个事:一头公狼被人打死了,母狼养不活一窝幼崽,就到处去找公狼,发现公狼的皮被剥了下来,母狼闻到了死亡的气息。后来,母狼就吃下了牧民用来毒狐狸的毒肉,这种毒肉的气味很大,连狗都不会上当,狼更不用说了。然而,母狼还是吃下去,自杀了——狼是能够殉情的动物。




我当时就动了念头,我要找到那些幼崽。当我找到狼窝的时候,六只小狼只剩一只,我就模仿母狼喊小狼的声音,呼唤它,它一下子就站起来了,趴到我怀里,好像找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


后来,牧民就说:“你把它带走吧。它的父母是被人打死的,如果你能救它一命,算是人向它赎罪。我便把它带回了成都。


朋友亦风觉得我疯了,说:“它是一匹狼,你就这样把它带回城市,你想清楚了吗?”


我说:“人生就是有很多事情是想不明白的。”


我给小狼取名叫格林,那是象征草原的Green,更希望小狼可以一生平安,拥有独属于它自己的《格林童话》。



格林来到我的家中,和一只叫做“狐狸”的博美犬朝夕相处。因为格林小,我对它偏爱有加,格林吃肉,“狐狸”吃狗粮,引得“狐狸”常常争风吃醋。


亦风一开始是不同意我收养格林的,后来我发现,格林在慢慢感化亦风,不光是它小时候的萌,还有就是它给你的一种依恋和亲情,真的会让人的心都变软。


  • 每次我和亦风在笑的时候,格林也会咧着嘴,然后舌头挂在嘴旁边,也学着我们那样子笑,它是有表情的。

  • 当我哭的时候,它就很紧张,会用舌头来舔我下巴上面的泪水。



格林喜欢看电视,特别是纪录片《狼山传奇》。片中有一个狼抓鱼的场景,狼先把水池搅浑,然后制造出巨大的混乱,总有一条鱼会游错方向,被狼捉住。这招被格林学到了,它也跑到小区的水池里,依葫芦画瓢抓回一条金鱼。我明白,这属于狼的天性,它想去捕猎。


纪录片中有两只相依为命的狼,一只狼死了,另一只狼嗅着它的身体,然后背过去仰天长啸。格林看到这一幕,也跟着电视中的狼悲鸣。每次看完之后,格林晚上就会做噩梦,爪子胡乱地挠。梦醒之后,它就静静地看着外面,留给我一个孤独的背影,而它排遣心中孤独的唯一方式就是嚎叫。



格林3个月大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格林已经融不进这座城市了,每天都会趴在落地窗边看着楼下的水池,天上的飞鸟。按理说,小狼20天就该出窝了,但格林都3个月大了还被困在公寓里,这让我很苦恼。


我想过租一块大的农家院或庄园,让格林在里面生活;也想过将它送到动物园,安全又可靠;但最终选择了一条最危险的路,回草原。


没有别的理由,因为我知道,比活着更重要的,是自由。



草原的生活并非想象中简单,那里有严寒、有风沙,还有随处可见的猛兽和猎人。如果回到大自然,尊崇的就只有自然法则,那就是优胜劣汰或者是狼群的法则:要么忍,要么狠,要么滚。


而在城市里生活的格林早已失去了野性,甚至分不清自己是狼还是狗。


《狼图腾》的作者姜戎说过,由人养大的狼放归荒野后能够存活下来的概率几乎为零。我对于能否成功放归格林也没有把握。很多专家都表示应该在夏季放归,因为夏季食物多,存活率高,冬季食物少,但我坚持要在严冬群狼集结之时将格林放逐,这样它才可以更好地融入狼群。



我带着格林回到了若尔盖草原,但我不打算一放了之,我想陪着格林重新成为一匹野狼。


格林会捕鱼,但草原上拱土打洞的鼠兔才是食物链上的美食。开始的时候,格林不知道怎么抓,我就教它。


我趴在獒场边草丛里:“格林,看,鼠兔,抓,抓住它!”我追着鼠兔跑,像一只母狼一样,将猎物赶到格林的嘴下。



朋友在草原上开的獒场是我们进入草原最早的安身之所,格林也在我的眼前第一次经历了藏獒的围攻。一头藏獒扑上去掀翻了格林,将它压在身下,眼瞅着要咬住格林的脖子,好在另一头公獒撞翻了它的同类,解救了格林。


在与藏獒的一次次战斗中,格林从未赢过,但我看到,伤痛和天天被扑咬的经验,使格林的奔跑速度一天比一天快。


第一次真正见识格林的凶悍,是在它与一群草原野狗的战斗中。格林瞪着蓝眼睛冲破围攻,撕咬掉一只狗的头皮。


那时,我才发现:“养了它这么久,我第一次意识到,它是有能力杀掉我的。”


但格林回报的不是凶残。我被一场大雨淋出了肺水肿,格林趴在窗口,冲着我低声“嗷嗷”地哀吟,我就安慰它说:“妈妈不会离开你的。”它转身离开,没多久,窗口被塞进一团东西,我下地一看,是死兔子。


是的,格林把它的食物给了我。



但凡分离与相见,格林的眼里总是饱含热泪。


以前我总以为,猛兽之所以为猛兽,皆由其兽性所定,野生的狼群或豹群,人都难以将其真正地驯服。直到看见格林,我才真正相信,“万物皆有灵”。


  • 我帮助牧民赶羊,羊群不听话,格林就冲到前面吓唬羊群,所有的羊就“咩咩咩地跑回了羊圈。


  • 要下冰雹的前夕,格林察觉到天气的变化,扯破我的裤腿阻止我出门。


  • 我带着格林上山去找狼群,格林知道路上的结冰容易摔跤,就拖着我的鞋子叫我不要往冰上踩。我不懂它的用意,一脚踩空一个冰窟窿,扭到了自己的脚踝,格林默不作声,跑到山的另一头,花了40分钟牵来一匹马,推着我的屁股扶我上马背。



我觉得,它除了不会说话,什么都会为你做。


草原的一个夏天让格林学会捕猎、御敌。入冬前,我和亦风的终极目标到来了。我们带着格林深入若尔盖的核心区,寻找狼群,送格林回归。



能躲过藏獒、野狗的围攻,这不算危险,格林最大的威胁,来自人类。


从小在城市长大的格林,对人从不畏惧,有时还会表现出亲昵。我的担心也真的应验了,一次,牧民手里的狗棒上拴着的金属锤朝格林砸来,它还以为这是个游戏,不躲,反倒迎上去。


“跑!格林,快跑!”我冲着它大喊。


受惊的格林扭头跑一会儿又停下来。


“它眼睛里全是不解,可狼不怕人,那就死定了啊。”


我甚至带着它闯入盗猎者布的陷阱里,挑出一个“咔啪”咬住相机支架的狼夹,我拎着狼夹在格林眼前使劲摇晃:“记住这东西,这会要了你的命!”


入冬后,大雪覆盖的若尔盖草原荒无人烟,我们两人一狼,相依为命。


食物只剩下压缩饼干时,我第一次偷了格林藏的鼠兔。本以为格林发现后再也不会在原地匿藏,结果,第二天它还是把兔子埋在了同样的地方,凝望着远处的我们,好像在说:“没事,你们吃。”


要知道在狼的概念当中,只要能吃得下东西,就能活。狼不会像狗那样,把什么东西都叼到你面前,狼是把你当成一家人的。


小狼虽然很小,但是它已经懂得养育之恩。也许我们算养父养母,它觉得养父养母也在挨饿时,它就该把自己最珍惜的东西(鼠兔)拿出来。但是我们很多人类的孩子往往做不到这一点。


也许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高贵。我们失去的一些东西,在动物身上仍然保留得非常完整。




深冬逼近时,我们连狼毛都没找到一根,寒冷和饥饿曾让亦风动摇。“这到底有没有意义?”他和我吵了一架,从驻地摔门而去。


走了一公里,亦风累得躺倒在雪地里,大雪快覆盖全身时,一个温热的嘴巴凑在他脸上不停地舔,睁眼看见了格林的脸。亦风爬起来抱着格林就哭:“不管多难,我肯定陪你到底。”



2011年2月,我和亦风的望远镜里总算出现了狼群,七八只草原狼正在穿越山谷。我们一边追赶,一边鼓动格林嚎叫,好喊住同类。


格林一急,竟“花花”地叫起来,我干脆先“嗷呜”了一声,格林这才跟着嚎起来。当时我紧张死了,就像我的孩子在高考,生怕他落选。格林一步三回头地跟上了狼群,这次,他真的回归了。




当你要把孩子放到一个更大的世界时,你知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也很无奈。我当时的心情就是这样的。


其实,格林想回去草原那边,它的同伴在叫的时候,它的爪子就很激动,但是它又舍不得你,所以最后在山梁上它三去三回,最后还是选择了那边。


2013~2014年期间,我们想去草原,再看看格林是不是生存下来了。我们在那个山里面呆了很久,看着这些小狼长大,看着它们换食,看着它们学习捕猎,然后,再看着它们长到基本上挺壮的样子,一只一只被人弄死……


曾经有一只小狼,我们给它起名字叫福仔。在2013年时,这只小狼应该有5个多月大了。


有个死牛贩子给我们讲述,他看到三只小狼,其中有一只小狼,腿是瘸的,它跑不快,眼看人要追上它了,另一只小狼,就是福仔,立马就掉头回来了,然后就冲着人龇牙,拦在面前,保护它最小的那个弟弟。


结果这些人一看,福仔跑上来找死,拿起狗棒子就把它打死了。


当时,那个死牛贩子提着一个冰坨子,拿到我的面前说:“这,就是那个小狼!我接过小狼的尸体时,它都已经化冻了,身上软软的,就搭在我的两手之间,狼的眼睛里面,有两行血泪。


就在它们长大的那个山谷里的小溪边,我挖开一个土炕,把小狼的尸体放进去,让它的头对着狼洞。我记得我没有哭,就把一捧一捧的土盖在它身上......


我们一直没有找到格林,但是2014年底,格林找到了我们。


狼群对它们领地当中所出现的陌生人以及异常情况,是非常敏感的。所以当我们2013年刚来到那片草原时,格林应该就知道我们来了。看更多加微信:dayanssh  但是它一直避而不见,因为那个时候,它在抚育幼崽。


我那天起得特别早,我就撞上了它们。它带着它的老婆和仅剩的孩子,正把小羊羔和小兔子往草垛子上放。


而那个草垛子上,我曾经发现过好几只兔子。我那个时候才明白,可能这些东西都是它送来的。格林还是用它的方式报答着我们。



当时我一看到格林,激动坏了,我就想跑过去,我就喊。它一看到我,它也特别激动,向前赶紧走了几步,然后毛就立起来的。但是,很快,我就看到它的毛就顺下去了,尾巴也搭下去,头也低了下来。


然后,我向它走近,它就退后。


相见,但不相亲了。


格林来看我们,给我们送食物,但我们出现在它面前时,它又躲开了。


我心里很难过,但我理解它。我知道,回归狼群的格林成为了狼王,它有了自己的妻子,生了四只小崽。但它仅有一个“女儿”活了下来,其余三个“儿子”都直接、间接地死在了人类的手上。


格林的一个儿子被人用狗棒子暴了头,另一只挣脱了铁丝网,但一根铁丝圈套在脖子上,终究没有摆脱圈套的勒绞,死在了几十公里外的草地上......


从我们跟格林相处的10个月,再到后来,在狼山里停留了那么多年,跟狼群接触那么久,我们发现,对狼了解得越深,我们对于人类就越感到害怕。


有时候我们都不明白,是狼野化了我们,还是我们帮助格林野化了。


人可以害人,但是狼猎食都只是为了生存,不会为了利益而去害其他的生命。狼是特别怕人的。


我们觉得身上有一种使命感,因为有格林的维系,我们跟这片草原已经分不开了。


我们就想为格林、为那里的野生动物生存再做一点什么事,所以我们后来就把书,还有影片全部呈现出来。





  一个女人与狼,七年传奇故事  


结语:

看到这里,编者反倒觉得狼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比狼可怕的是人,很多时候,狼一定是狼,而人却未必是人。狼对待食物是无比的虔诚,因为它知道捕获一份食物的艰辛,它捕获食物不是为了杀,而是为了活,它为了能够生存下去才去猎食,而绝对不会为了利益去谋害生命。在这一点上,狼活得比人坦荡、比人活得纯粹。反倒是人为了利益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干得出来,甚至不惜残害同类的生命。一个以残暴著称的动物,对生命是那么的敬畏,对有恩于它的人是那么的感恩,可处在食物链最顶端的我们,却整天互相算计、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了利益至亲好友都可能反目成仇,真是莫大的讽刺。


编者敬佩李薇漪对生命的敬畏,敬佩她对人类的坚守。1700个小时的素材,一剪就是6年,仅凭两人的力量,拍成了这部纪录影片《重返·狼群》。“尽管电影不够专业,但它有灵魂。”


感谢小狼格林,你让我们人类重新认识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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