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巧妙”避开联邦和政府加起来的所得税,不少有现金收入得华人个人和公司虚报现金收入。
律师提醒所有华人朋友:
在美国大额的现金存入会引起“特别关注”,即使低于一万存取,也不等于0风险!稍有不慎,不仅有偷税漏税的嫌疑,还会被进行刑事调查!多次存入少于1万,也会有危险!!!
美国政府为了防止洗钱行为,规定银行对客户存入,或取出一万刀现金以上的行为,要向财政部申报。
长期每次故意存入小于一万元在银行个人账户,这样的行为会构成“结构性交易”,工作人员会向反洗钱部门汇报,当事人还会面临刑事调查,惹上大麻烦。
一位在南部开设按摩店的华人李先生,因为多次将现金,分批存入银行,并且刻意把单次存入金额,压低在联邦申报标准的一万元以下,因而遭到国税局盯上。
由于李先生刻意逃避联邦政府,在今年三月份时,被裁定“有计划金融交易”罪名,被法院判处2万美元罚款以及两年缓刑,并且在服刑前还必须带上电子脚镣接受监控。
国内著名导演英达就因涉嫌洗钱在美国被捕,被联邦法官控告洗钱。最终冻结他在康州拆分存入的17.6万美元现金(是46.4万美元存入金额的38%),以及补交11.3万美元的未付联邦税,此外还有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三年间的罚金和利息。冻结部分资金和补交的税款合计29万美元(约200万人民币)。
英达和现任妻子在四家银行开了六个银行账户。他前后在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间的11个月内,分50次存入六个账户共46万美元,这些现金有的是同一天从不同的银行存入,有的是分几天在同一家银行存入。每次金额都低于1万美元。
因为根据联邦法律,美国的金融机构在接收1万元以上的现金交易时,会要求客户填写“现金交易报告(Currency Transaction Report)”,律师表示英达的结构性拆分行为(Structuring),正是有意避开交易报告的要求。
以为只要每次存入银行低于1万美元,便可省去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麻烦。这就是一个普通人的正常心理!
这类经济犯罪在美国其实十分常见,不仅是华人,就是美国本地人也有很多对这样事实存在的隐秘规定一无所知,稀里糊涂就被定上了"洗钱"等罪名。
据统计自2007年至今,美国国税局已经处理超过600宗此类经济案件。不说房产,光现金就没收了4300万美元。
每次存的数额并没有超过1万美元,不需要报备,是怎么被美国国税局盯上的呢?
德州一位女教师,从2010年1月到2013年10月期间,一共存款111次,总额为58万美元,为了不被国税局查,每次存款的数额均低于1万美元,最终还是被美国国税局盯上了,被判在联邦监狱坐牢18个月,她购买的7栋房也被美国国税局全部没收。
银行秘密法案(BankSecrecy Act)规定:同一人在24小时内,累计存款达1万美元以上,就必须向财政部提交“货币交易报告(CTR:Currency Transaction Report)”规避申报,最高可被判坐牢10年!
每月存款超过4次,就会被银行系统标记。
如果30天内多次存款,每次不超过1万美元,就会被怀疑牵涉到洗钱。
银行同样会递交可疑活动报告到国税局,一旦国税局发现没有交税记录,就可能被判为洗钱行为!
每次存款低于2000美元现金,每月小额存款不超过4次;
如果有多于1万美金的合法现金要存,直接跟银行说清楚,报备之后存入;
尽量用支票存款;
去银行或邮局购买Cashier Check 或者是Money Order,Money Order的限额;是$1,000, 无须明确收款人; Cashier Check金额没有上限,但是一定需要明确收款人。 你可以把国际支票寄给全世界任何人,当地银行现金兑现。
一个企业主,在5个月时间共提领现金18次,多数提款是连续几天,或是相隔只有几天进行,每次都不到1万美元。他向银行人员坦承,他提款蓄意不超过1万美元,以免要填写货币交易报告。最终因刻意规避这项申报规定的罪名被逮捕,面临长达10年的监禁!
取款和存款的规定一样,除了24小时内累计取款达1万美元以上就必须向财政部提交“货币交易报告”。还有些隐秘的规定:
根据以往案例,一周取钱超过3次,每次金额超过1000美金。这样的情况下,你的账户就容易国税局盯上了。
那从国内往美国汇款,应该就没什么事了吧,其实不然!
一位华人准备来美国办投资移民,将33万元人民币转入亲戚帐户,后者在银行换汇后,被柜台工作人员告知不可汇出境外,原因是“这笔钱几天前才到帐,换汇后又要立刻汇出,很明显是代人换汇”。
原因是去年1月中国外汇管理局颁布了新的“分拆禁令”,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个人购汇上限为每人每年5万美元。
那要汇款30万多怎么办?找6个人分别购汇、再汇款?!没想到更机智的外汇局在今年1月又下达了“分拆汇款”的禁令,填补了多人购汇这一“空子”!还设下“黑名单”,违规者将不能享受两年合计10万美元换汇额度。
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等情况。
美国,的确是全世界税务法最繁琐的国家,无论是美国绿卡、公民还是在在美国居住的都得报税,而且是全球征税,一旦逃税就是犯罪!
美国国会出台了严苛规定:故意漏报海外资金账户,每年的新罚款是这一账户最高值的50%,两年故意违规便可以清空这一账户。
但报税不等于需要缴税,目前美国国税局规定:如果你当年的海外收入在$100,800 以下,你可能有权申请海外收入税豁免,即使收入超过国税局规定的豁免额,你还是可以用一些项目来抵扣税款,例如在海外工作的租房支出等。
信息来源:俄勒冈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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