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移民局出台最严打假条款:造假者十年内不得再申请签证

2017年11月09日 BPP Group 东岸国际





本月18日起,澳移民局将要实行有史以来最严格的“打假”政策,即“PIC 4020”条款。


该条款适用的签证包括技术移民签证、商业移民签证、临时签证、学生签证和家庭签证。一旦移民局在这些签证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中发现做假的部分,申请人会受到十年的禁止期惩罚。移民中介将其称为“最恐怖的新签证PIC4020条款”。


PIC4020条款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2014 年3月22日以前,移民法没有对材料造假的后果做出规定。如果在申请中提供了假材料,最多就是拒签了事。


为了震慑签证造假,2014年3月22日后,移民局如果确认申请人提供假材料,申请人会受到3-10年的禁止期惩罚。但有一点不可思议的漏洞是,如果申请人在移民局给你做出拒签决定前,撤销申请,申请人就不会受提供假材料的影响。


现在移民局为了堵上这种“撤销申请避免惩罚”的漏洞,决定自2017年11月18日后,只要申请人提供了假材料,无论是否有拒签决定,是否撤销申请,都将在10年内不能申请除难民外的任何澳洲签证,除非得到特别豁免。


“提供假材料现在等于10年内禁止申请,我认为新的规定是符合罪行等价原则的”,所以如果申请人签证申请中提供了虚假的材料或信息,一旦被移民局发现,2017年11月18 日之后是无法挽回的。


造假的责任是不是可以甩包给中介?


不可以。无论是否知情,提供了假材料都要申请人自己负责,找了一个不靠谱的中介也是申请人的责任。除非能够有非常确凿的证据,证明自己对中介提供的假材料完全不知情。


只要材料都是真的,就不会受到PIC4020条款影响?

其实不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签证官对材料判断的主观性,有些真的材料也会被误判为假的。

比如你提供了一份工作证明,但是由于被调查人员或者调查人员的问题,调查的结果和你工作证明上的不一样,你就是受害者。如果你的签证是在澳洲以外申请,还意味着你并没有上诉的权力。

还有可能是申请人无知造成的错误,比如是否有签证拒签记录,是否曾经逾期,是否有家庭成员等等因对申请表理解错误,没有如实回答,这些也有可能受到这条新规定的影响。


如果不巧被移民局误会,有办法解决吗?


如果你的签证有上诉的权力,你可以去AAT上诉,根据  Trivediv Minister for Immigration and Border Protection [2014] FCAFC 42 (4 April 2014) 中法官Buchanan J 对于PIC4020 的定论,“必须有欺诈或欺骗因素才能引用PIC 4020 ([33]).” 所以在上诉的阶段,如果你能证明整个过程没有欺骗的意图,并且赢得这个官司,那移民局的PIC4020 判定是可以被取消的。


但如果只是能证明没有欺骗的意图,却还是不符合签证的某一个条件,你是无法取消PIC4020 对你的影响的。这可以说是这条新法规的一个不合理之处。


如果签证申请者没有上诉权力,那么只有证明你的下一个申请有不得已并且令人同情的影响澳洲或澳洲人利益的情况。这种影响的程度,必须能让签证官做出一个不考虑PIC4020 的决定。


移民局的手册是这么说的 :“如果单独考虑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认为是令人信服的,或值得同情的,签证官可能会对申请人表示同情。但是,在对照申请人所做的欺诈行为时,这些理由可能不足以撤消欺诈裁定和给予签证。”除非申请人碰到的情况非常的极端,一般的情况是不能获得PIC4020的豁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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