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须重视物业管理 欠费可引发 严重后果

2017年11月08日 加拿大地产周刊



面对房价居高不下,让许多预算偏紧的购房者只能将注意力转去可负担的公寓,然而许多共管公寓业主倾尽所有用于购房,却没有准备足够的预算以应付公寓管理费的激增,同时也低估了管理附例的约束力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力。《加拿大地产周刊》提醒新业主,假如应付不当,会引发严重后果。

 

业主须严格遵守管理附例

共管物业(Strata)的运作和管理跟一间公司相似。在物业当中,所有业主共同组成一个人群(Strata Corporation),通过民主的方式选出居委会(StrataCouncil),决定物业的管理、运作和维护。在卑诗省跟共管物业相关的法律为Strata Property Act,每一个共管物业都有自己的附例(Bylaw)。所有的业主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业主将面临罚款。

 

有的Bylaw不允许业主出租单位,有的对宠物有限制,有的甚至不允许小孩子长期居住在单元,还有的对停车场和公共设施有各种各样的规定。大多数Bylaw规定业主如果进行装修,必须要事先通过居委会的批准,尤其是对单元的结构和水电系统有改动时,如果有业主违反这些规定,则可能罚款。



通常,Bylaw还可以对停车场、健身房等开放的时间和停留车子的型号作出规定。如果您想购买一个公寓单元作为投资房收租金,建议您一定事先确认该物业的Bylaw是否允许出租。另外,如果租户违法了Bylaw,房东需要负全责。

 

物业公司权力不容小觑

物业公司可以有权购买地产,并将之作为该物业公司的资产。很多公寓大楼都有住在该栋大楼内的管理员,管理员所住的物业有时就是物业公司的资产,属于大楼业主。这样做的好处是方便管理员的工作,公寓一旦有什么紧急事务也可以即时得到解决。在有需要的情形下,物业公司也可以将此资产变卖或贷款。当然,这些决定都必须由所有业主共同商议。

 

管理及维护公共设施也是物业公司非常重要的一个任务。通常大楼的公共设施,包括花园、泳池、健身房、车库、公共露台、走廊通道、大楼门厅、电梯、水管电线、冷暖系统等等,为了有效管理这些设施,每年的业主大会都会通过相应的预算,然后分摊到每户业主的名下,而管理公司在非紧急情况下,也可每年动用一定数额,用于这方面的开支。

 

欠费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购买公寓单位会增加自己的财产,但由此产生的财务支出往往会比许多买家预想到的要多,要更复杂。因此在决定购屋前,最好还是做一番详尽的研究,认真理解成为业主所要付出的成本。常常有人因为迟交了一两天的管理费就被罚款,或者周末聚会玩的太投入而遭邻居投诉,继而收到罚款单。究竟物业公司是否有这样的权力呢?

 

根据物业管理法,物业公司不但有此权力,更可以在业主收到通知二个星期后仍拒绝付款的情况下,去地产局在该业主的产业(Strata Lot)上加一个留置权(Lien)。如果被注册了留置权,业主就不能转让或申请按揭物业,当然也无权在业主大会上投票。

 

所谓留置权,简单说就是当业主未按约定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按照合同有权在物业产权上登记留置该物业,并依照法律规定将物业折价或者拍卖,享有卖房款优先受偿的权利。除了上述的共管物业的留置权(CondominiumLien),最常见的还有工程留置权(Construction Lien)和公共服务供应商保留的Easement Lien以及Tax Lien等,每一种留置权都有相关的法律来规定。

 

一般来说,物业管理公司会给欠费业主发一封留置权通知(Lien Notice),通常期限是10天。如果业主仍不补交,就会交由律师处理,在两周的期限内还不补足的话,在房子上登记Lien的留置权人(Claimant)也有权向法庭申请驱走业主然后卖掉房子。而买家无论是买下仍有未偿还房贷的房子,或者是未被取消留置权的房子,都要负责继续偿还欠债。

 

一旦如此,该业主无论是贷款或卖屋前都必须先缴清相应欠款。当然,这些规定也一定会在该物业法规(Bylaw)中详细列明,所以买家在购买前一定要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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