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太田胃散”、“便秘治疗药”、
“EVE止疼药”、小儿用止咳水……
常常上微博或者微信的朋友
对这些药估计不陌生
它们是来自日本的“网红药”
销售这些国外非常热门的“网红药”
据说生意很红火!
但是,这是违法行为
近期,浙江省玉环市查获多起违法销售境外药品案件,有店主涉嫌违法被移送公安机关。
近日,玉环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日常的巡查中发现,在化妆品店里,竟然公然放着“太田胃散”、“便秘治疗药”、“EVE止疼药”、小儿用止咳水等日本“网红药”进行销售。
这家被查到的化妆品店,位于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店内货架上,发现有部分进口日本眼药水。这些眼药水包装上用繁体字标示着“第二类医药品”的字样。
随后,执法人员还在店内发现140余盒/支各类进口药品,几乎涵盖日本所有“网红药”,如“太田胃散”、“便秘治疗药”、“EVE止疼药”、小儿用止咳水等等。
据店主交代,去年7月,她去日本旅游时,在当地商店、药妆店游览后发现把药品带回国内卖有利可图,即从日本购入上述药品,放在自己的化妆品店进行销售。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经药品管理部门组织审查,方可批准进口,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按假药处理。生产、销售假药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目前,该起案件已移送至当地公安机关。
此外,在玉环市场监管局查处的销售国外“网红药”的案例中,部分商家甚至并非通过“海淘”或“代购”方式购入进口药品,而是直接从国内购入。
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这些在化妆品店销售的所谓的国外“网红药”,甚至有些是处方药,存在不小的副作用。
比如其中一种叫庆大霉素软膏,是一种抗生素制剂,药品说明书上写明副作用含有“肾病、听力下降”,且在注意事项里明确:使用本药时,为防止出现耐药性病原菌,原则上应确认过敏性,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小期限内给药。
再有像网上宣传一岁儿童就能使用的大正感冒药,其成分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磷酸双氢可待因等9种成分,其中可待因类、麻黄碱类、咖啡因类药物成分均为国内严格限制使用。而且说明书上明确注明:未满2岁的幼儿,应先接受医生的检查,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服用;未满12岁的儿童,请先接受医生的检查。
根据调查,销售这些药品的店主均无药品或者医学从业经验,连能看懂日文的商家都寥寥无几。销售时,他们除了从网上复制粘贴广告语之外,对各种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症和副作用以及注意事项等几乎绝口不提。
不知道大伙儿有没有发现
现在不少国人
把日本的网红药当神药来看
但是据小编了解到
这些药好像并没有那么神奇
有的甚至还会伤害到你
近期,有不少网友表示,使用了在日本购买的眼药水后,出现了眼睛干涩、发痒等症状。日本顺天堂大学医学教授表示,药妆店3款最受外国游客欢迎的眼药水中均含盐酸四氢唑啉成分,频繁使用会致眼部血管粗大。其中两款产品含有叫“甲基硫酸新斯的明”的成分,频繁使用会造成睫状肌功能异常。因此建议不宜过度频繁使用该类产品。专家表示:治标不治本,频繁使用会导致依赖,损害眼部健康。
23岁的小黄经朋友推荐后入手了一瓶网红鼻炎喷剂,让原本有鼻炎的他感觉症状马上止住了。但慢慢地,情况却越来越糟。本来只是早晚有鼻涕比较严重的,现在他整天都感觉鼻塞,还闻不到味道。到医院检查发现他鼻腔是充血状态,这是得了“药物性鼻炎”。
医生发现,小黄使用的喷剂主要成分是“盐酸萘甲唑啉”,这是一种肾上腺素类药物,的确可以用来收缩血管以缓解鼻炎症状,但它也会引发药物性鼻炎的副作用,一般不建议患者使用。这种成分早在二十年前,我国就已经淘汰了……
去年,上海瑞金医院儿内科医生周莹发表署名文章《海淘“儿童特效药”可能含有禁用成分?!来看医生详解热门“海淘药”成分》指出——
被不少家长视作治疗小儿咳嗽的“神药”——日本面包超人系列药水,其中就含有我国监管部门明确禁用药品成分“可待因”。
小编了解到,2017年1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儿童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等项进行修订。
【禁忌症】增加以下内容:“12岁以下儿童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项下,应注明“12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对于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12—18岁儿童和青少年不宜使用本品。”
值得的注意的是,含有可待因的复方口服液制剂于2015年在我国被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一定要遵医嘱按剂量服用,且连续服用不应超过7天。
几天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
要求柴胡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
并修订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
明确指出儿童禁用柴胡注射液
其实,近年来
国家药监局在多份药品说明书的修改中
都明示了儿童禁用
近年来国家对于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大多数都有涉及到儿童慎用或禁用的内容。
2018年4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参麦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禁忌】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心脏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
2018年1月3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决定对注射用赖氨匹林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适应症】【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儿童用药】等项进行修订。
【儿童用药】修改为:“16岁以下儿童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儿童用药后可能引起瑞氏综合征,参见【不良反应】”。
2017年11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生脉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禁忌】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对儿童、年老体弱者、高血压患者、心肺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临床用药监护”。
2016年9月30日,国家食药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感冒清制剂说明书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和特殊人群用药项进行修订。
【禁忌】明确提到:“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新生儿和早产儿、癫痫患者、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者禁用;高空作业者、车船驾驶者、危险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期间禁用”。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综合台州晚报 遵义晚报 上海生活圈 工人日报
编辑/李晓雨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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