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州斯卡曼德海滩度假酒店前总经理因克扣华人员工被重罚。(澳洲广播公司图片)
据澳洲广播公司报道,联邦巡回法庭(Federal Circuit Court)裁定,塔州一家酒店的前运营商出于种族主义原因,故意剥削两名持临时签证的马来西亚华人员工、少付他们薪资且施加歧视。
这是公平工作委员会(Fair Work Ombudsman)至今为止的首例关于种族歧视问题的诉讼,该家酒店的前运营商由于剥削持457签证来澳的移民工人,而被罚款总计211,104澳元。
公平工作委员会调查专员证实,位于塔州东海岸的斯卡曼德海滩度假酒店(Scamander Beach Resort Hotel)的前任业主张章延(Chang Yen Chang,音译)区别对待一对马来西亚夫妻雇员——罗建洪(Kien Hoong Loh,音译)和刘嘉润(Kah Yoon Low,音译),少付他们超过28,000澳元工资。
据悉,张章延在2014年前持有斯卡曼德海滩度假酒店,且作为总经理负责酒店的运营。法庭发现,张章延利用了罗建洪夫妇英语水平较低等弱势,强迫他们无薪加班,且未纪录他们的工作时数,这违反了《公平工作法(Fair Work Act)》反种族歧视条例。
在为期4天的抗辩聆讯中,有呈堂证供表明,这对夫妇的华人血统及来自马来西亚的背景,是张章延及其公司对其施加歧视的“最重要的实质性原因”。
法庭聆悉,张章延利用自己与罗建洪夫妇共同的华人文化背景,声称把他们当作“家人”,进而施压他们为其卖命工作。虽然,张章延否认了这一说法,但法官贝克(Barbara Baker)却发现,张延章及其公司“做出早有预谋的决定,以有异于其他雇员的方式对待这对马来西亚夫妇”。
法官贝克还发现,张章延招收来自马来西亚的员工的部分原因在于——他知道马来西亚人接受一周工作6天;在马来西亚,6或7天工作制都是很常见的。
调查专员詹姆斯(Natalie James)表示,该案件凸显了剥削移民工人方面存在的潜在种族歧视问题,这是“违法且完全不可接受的”。
“在这个国家,种族歧视是剥削移民工人的一大驱动力。这样的事实令人不安。”她说。
据悉,2007年,罗建洪通过马来西亚一份报纸上的招聘广告,联系到张章延。在张章延的担保下,他获得了457签证并成为该家酒店的餐厅主厨。而罗建洪的妻子刘嘉润作为随行配偶也来到澳洲,并担任帮厨。
法庭聆悉,罗建洪被要求一周工作6天,每周工作时数优势多达57小时。而她的年薪仅有45,240-46,280澳元。法庭裁定,这并不足以支付其周末、公共假期及夜间的加班工资,罗洪建被欠薪20,550澳元。
而刘嘉润也被要求每周工作35-51小时,每周薪资446-594澳元,数额仅为其应得工资的一半。在她工作的4个月期间,被欠付的薪水达到8,775澳元。
法庭裁定,张章延被罚款35,099澳元,其公司Yenida Pty Ltd另被罚176,005澳元。
本文内容来源:澳洲新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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